当前位置:首页>政府各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9-05720 分  类:综合;劳动、人事、检察; 发布机构:乌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2019年11月21日 名  称: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相关事项的通知 文  号:乌人社发〔2019〕97号 时 效 性: 内容概述:   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

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1   分享:    下载

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经办流程,完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征缴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乌审旗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基金预算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缴费工资基数申报 

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业务核算年度,按年核定基数,按月申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和职业年金。每年的125日前申报下一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每月的20日前完成当月保险核定征缴

二、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一致。职工的缴费工资基数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项目内)缴费基数核定、预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自治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自治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工资基数,高于自治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自治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核定缴费工资基数;医疗缴费工资基数低于自治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0%的,按自治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核定缴费工资基数,高于自治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自治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核定缴费工资基数;工伤、生育、失业缴费工资基数低于鄂尔多斯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鄂尔多斯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工资基数,高于鄂尔多斯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鄂尔多斯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核定缴费工资基数

养老保险费率:单位部分16%;医疗保险费率:单位部分6%,大额医疗保险每人每年100元(退休职工每人每年50元);工伤保险费率:单位部分0.2%生育保险费率:单位部分0.4%失业保险费率:单位部分0.5%。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人缴费基数、核定程序与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程序保持一致。

特别强调:各机关事业单位务必严格按照经办流程和经办时间点办理各项业务,因单位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按程序办理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乌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乌审旗财政局

 

                 乌审旗医疗保障

                2019年1121

上一篇: 乌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乌审旗能源局关于开展能源领域农牧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举办2019年玉雕技能培训班及技能大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