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能源企业:
为贯彻落实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农牧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2020年春节期间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维护我旗社会稳定,针对近期我旗各能源企业摸排情况,经会议研究决定,对全旗能源企业农牧民工工资支付等情况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成立乌审旗能源领域农牧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旗人社局、能源局共同参与。
二、检查范围、内容
检查范围:全旗煤炭、石油、电力天然气等能源企业。
检查内容:“两金三制”落实情况;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建设领域用工单位用工实名制管理、考勤、农民工工资专户使用情况,以工程款拖欠或结算纠纷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务派遣单位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等情况。
三、检查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实现2020年春节前欠薪案件数量、涉及农民工人数和欠薪金额、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数量明显下降,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工资报酬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专项检查步骤
(一)企业自查阶段(2019年12月20日至25日)。能源领域各主体企业要对所分包建设单位和劳务外包单位结合《乌审旗能源局关于转发<鄂尔多斯市能源局根治农牧民工欠薪行动方案>的通知》(乌能局发﹝2019﹞97号)文件精神,继续对项目中农牧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对存在的欠薪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迅速解决,确保农牧民工工资足额发放。
(二)联合执法阶段(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月15日)。旗人社局、能源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检查范围企业进行督查和检查,通过查看工作场所、查阅台账资料、走访职工等方式进行逐一检查,做到不留盲点;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重大违法问题要进行挂牌督办,督促被检查单位制定清偿计划,积极筹集资金发放农民工工资,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
(三)总结整改阶段(2020年1月16日至23日)。检查组要采取边检查边总结的办法,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及时整改,并不断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机制,对比较突出问题及时上报,以此促进用工管理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全面制度化、规范化。
五、其他要求
(一)加强劳动用工备案。各能源企业严格做好承包建设单位劳动用工实名制备案管理,应用信息化管理方式,实现对农牧民工身份信息、用工情况、劳动合同订立及履行、劳动考勤、工资结算支付等情况实时动态监管。
(二)规范企业劳务派遣用工。各能源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外地劳务派遣工因涉及社保、税务、劳动用工备案的等多项问题,为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长期派遣建议使用本地劳务公司,把劳务派遣用工争议这一多发性问题,更好地解决。
(三)建立台账、加强信息报送。检查组要建立检查台账,各能源企业要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建立完整台账,并做好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应急值守工作。
联系人:王瑞邦(旗人社局),联系电话:1664779904
曹虎(旗能源局),联系电话:15924572827
乌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乌审旗能源局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