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19-05724
分 类:综合;劳动、人事、检察;
发布机构:乌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2019年12月19日
名 称:关于认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审旗支行等十家企业为第二批和谐劳动关系单位的通知
文 号:乌人社发〔2019〕104号
时 效 性:
内容概述:
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纳林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和谐劳动关系单...
关于认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审旗支行等十家企业为第二批和谐劳动关系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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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纳林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价规范>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工业园区)管理办法》规定,对申请认定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材料进行审核,经旗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研究,认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审旗支行等十家企业为第二批乌审旗和谐劳动关系单位。
乌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乌审旗总工会
乌审旗工商业联合会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