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乌审旗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干部职工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乌审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乌审旗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干部职工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为全面落实干部管理“正向激励、负向教育”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干部职工管理考核和回炉培训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及机关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标和原则
以增强干部职工创新意识和提升为民服务能力为核心,以建设作风优良、干净担当、勤政廉洁的退役军人事务队伍为目标,本着客观、公正、公开原则,对干部职工德、勤、绩、能、廉进行全面、准确评价,努力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全旗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考核范围及对象
局各股、室、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包括地方聘用人员、带薪见习生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班子成员以旗委组织部门考核为准,按照《乌审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干部管理“正向激励、负向教育”实施细则》发放正向激励奖励资金,以《中共乌审旗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干部管理“正向激励、负向教育”工作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乌党办发〔2017〕35号)要求确定回炉培训对象。
三、考核时限
本办法考核时限为
四、考核小组
为使考核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公开,特成立乌审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干部职工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郭 生 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邱 博 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乌云图 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边俊祯 乌斯哈 李伟春 贺 锋 冯继慧
五、考核方式及细则
坚持以工作业绩考核为主,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办法,将考核内容采用计分制进行,考核基础总分为100分,按照干部职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遵章守纪情况,进行逐项计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业务工作(20分)
按照个人岗位工作职责,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如出现下列情形,逐项进行扣分。因主观原因,没有按时限、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发现一次扣1分;出现渎职或重大失误,且被上级业务部门通报或批评的,每出现一次扣1分;未按要求规范整理权益维护、就业安置、信访诉求、优抚保障、涉密文件、相关档案等工作台账的,发现一次扣1分;因工作台账问题被上级部门中科室负责人通报批评并向领导班子反馈的,发生一次扣2分。在接待来电来访群众时,态度傲慢、颐指气使、推诿扯皮的或被服务对象投诉并核实无误的,发现一次扣1分;在维护退役军人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过程中,被服务对象投诉并核实无误的,发生一次扣1分;受到上级部门嘉奖的奖3分;在重大会议和节庆活动中,因个人原因造成责任区出现重大上访事件的,被相关部门问责的,发生一次扣3分;受到相关部门嘉奖的加3分。
(二)信息报送(20分)
严格执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在发表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且受到上级严厉批评的,发生一次扣5分;在各类党刊报刊、网站发表工作动态信息的按照级别进行计分,其中,旗级3分,市级5分,区级8分,国家级10分,并按照级别进行表彰奖励;同一篇信息发表多次,以最高级别计算。
(三)双拥创建(15分)
按照局内安排,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并按要求完成所承担工作任务的得5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并受到国家、自治区、市和旗级表彰奖励的分别加10分、5分、3分和2分。
(四)作风建设(25分)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兑现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在单位妄议国家大政方针或旗委决策部署以及造谣、传谣和搬弄是非者,发现一次扣1分;不服从组织和领导工作安排、工作不作为、慢作为或乱作为者,发现一次扣1分;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本人及股室负责人各扣2分。
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全年满勤,且不迟到、不早退者此项得满分;上班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无故旷工、旷会一次扣5分;上班期间不准串岗、脱岗,不准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发现一次扣3分;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坚守工作岗位、通讯保持不畅的,发现一次,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各扣5分。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乌审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办法》(乌党组函字〔2017〕83号),认真履行请销假手续,除大病等特殊情况外,工龄满二十年的干部职工全年事假、病假和休假累计不得超过35天(含35天);工龄满十年的干部职工全年事假、病假和休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含30天,);工龄未满十年的干部职工全年事假、病假和休假累计不得超过25天(含25天)。全体干部职工病假(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事假(包括婚丧假和产假)每超出(少于)一天扣(奖)1分,在扣完基础分值时,仍继续扣除;病、事假超出公务员条例规定时限的按条例规定执行。干部职工具体年休假按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乌审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制度的通知》(乌人发〔2011〕5号)及旗委组织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鄂尔多斯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乌人社发〔2015〕20号)规定执行。除上述外,干部职工双休日下乡、劳动可抵顶相等天数的病假和事假;各类违反作风建设的行为被纪检监察部门查实,且严重影响部门考核者,此项得0分,直接确定为回炉培训对象,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按照全旗脱贫攻坚和“3+1”互助共建活动和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安排部署,全体党员干部下沉一线,跟踪服务,全力推进帮扶点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全年完成1篇调研报告和4篇民情日记;科级领导下乡调研不少于30天,普通党员干部下乡调研不少于15天;未完成调研报告者扣4分,民情日记少一篇扣2分,下乡少一天扣1分。
(五)学习培训(10分)
全体干部职工要积极参加局机关日常集中学习和活动,普通干部职工全年累计完成学习笔记25000字以上,心得体会4篇;科级干部完成学习笔记30000字以上,心得体会4篇。全体职工完成15000字以上,不足25000字者扣3分,不足15000字者扣5分,心得体会少一篇扣1分。每半年集中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干部职工全年未按要求完成“学习强国”、公务员网络在线学习、法学在线学习的学习任务以及在上级或旗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期间出现违纪行为且反馈我局的,此项得0分,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体干部职工根据自身掌握的政治理论或业务知识,确定授课题目和内容,进行备课、授课,授课时间不少于30分钟。以抽签方式确定授课顺序,同时给每位授课人员20天备课时间,届时按要求进行授课。待授课结束后,参加学习的全体人员采取无记名形式对其进行现场评议,并评出好、较好、一般三个档次,好10分,较好8分,一般6分。
(六)其他工作(10分)
承担软件工作的干部职工,在年度实绩考核中,低于全旗平均分的在下年度考核中扣3分;高于平均分或受到部门嘉奖的加5分(必须有正式文件或荣誉证书),同时给予一定的奖励。
全体干部职工要积极参加各类集体活动、劳动以及培训和公务接待等。全年参加各类集体劳动少一次扣1分(除按上级部门指示处理特殊业务情况外);在单位组织各类活动、培训和公务接待时,推诿、无故不参加或不与相关领导打招呼者,发现一次者扣3分;在植树造林、卫生打扫等集体劳动时无故不参加或与相关领导未请假者扣3分;积极参加市、旗及相关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获奖者,每获奖一次加4分。
六、结果应用和奖惩办法
1.考核结果作为《乌审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干部管理“正向激励、负向教育”工作实施细则》中旗对单位奖励资金分配和建议回炉培训人员的主要依据。
2.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职工年终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之一,考核得分与年终民主评议得票各占50%;
3.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干部职工晋升和推荐外出培训的主要参考依据,对成绩优异者优先推荐参加国家、自治区、市和旗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
乌退役军人发29号 乌审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2019年干部职工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