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鼠疫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应急队伍对重大传染病防控应急反应能力、报告意识和处置能力,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准备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乌审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旗卫健委组织举办鼠疫和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演练。
一、演练时间:2020年3月31日下午14:30时。
二、演练地点: 卫健委324会议室
三、演练类型:应急处置综合演练。
四、演练方式:采取问答、现场演示及现场核查等方式进行。
五、演练组织机构与参演单位和人员:
演练组织机构:演练总指挥为旗卫健委主任,现场指挥为分管主任,下设医疗救治组(预检分诊组、诊疗组、疫情报告组)、疾病防控组(疫情报告组、流调组、检验组、消杀组)、专家评判组等。专业技术指导由旗疾控预防控制中心和人民医院负责。参演单位和人员如下:
1.专家评判组:旗卫健委、疾控中心、人民医院、蒙医综合医院、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各1名;
2.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疾病防控队一支,包括流调2人、消杀1人、检验1人、疫报1人等专业人员组成;
3.旗人民医院组织医疗救治队一支,包括预检导诊员2人、发热门诊接诊医师1人、护士1人、疫报1人,本院会诊专家等人员组成;
4.各医疗机构和疾控中心各派1人参加防护服穿脱演示;
5.旗卫健委相关股室参演筹备,办公室负责宣传报道;
六、参演设备:防护服穿脱演示用品和其它相关用品由参演单位各自准备。
七、注意事项:
1.参演单位于3月30日前将参演人员、专家组人员报旗卫健委。
2.参演单位及人员必须按职责准时到达指定地点,不得有延误。
3.参演人员提前认真准备,熟悉演练流程;
附件:演练脚本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