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乌卫健发〔2020〕120号 秋冬季新冠病毒肺炎和人间鼠疫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做好疫情应对的组织保障、医疗防控、物资储备等应急准备工作,提高应急指挥和组织协调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乌审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检验完善《乌审旗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和《乌审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特举办此次应急演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演练时间、地点、内容、参加单位及相关设备
(一)演练时间:2020年9月30日10时。
(二)演练地点: 乌审旗苏里格广场
(三)演练科目:乌审旗秋冬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和人间鼠疫疫情应急演练。
(四)演练方式:现场模拟演练。
(五)参演单位及人员:
1.旗分管领导及相关成员单位。
2.市技术指导专家。
3.旗卫健委樊敏负责摄像,宣传,相关人员参演,全体职工观摩;
4.全旗医疗卫生健康单位负责人及传染病疫情相关工作人员观摩;
5.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疾病防控队一支,包括流调2人、消杀1人、检验1人、疫报1人等专业人员,带队领导1人。
6.旗人民医院组织医疗救治队一支,包括预检导诊员3人、发热门诊接诊医师1人、护士1人、本院专家组会诊专家3人),带队领导1人。
7.其他人员:现场宣传樊敏(桌子台签)。
(六)参演设备:
1.个人防护用品:一次性防护服、一次性帽子、防护镜、N95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长筒手套、鞋套、胶鞋、医用垃圾袋等(由参演单位各自准备)。
2.流调消杀用品其及相关道具:采样箱笔、流调表格、塑料袋,配药壶、喷雾器、消毒桶、消杀设备、快速手消毒剂、警戒线、隔离桩、麦克风及其海产品、肉等演练道具由区疾控中心准备;
3.医疗诊治用品:诊疗用床,体温枪、桌子(3张)、听诊器、隔离带等现场演练用品由旗人民医院准备。
二、演练组成人员
演练设立指挥中心,指挥中心下模拟组、疾病防控组、医疗诊治组、专家组点评组、综合协调保障组等职责如下:
(一)指挥中心:总指挥由旗分管副旗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旗卫健委主任斯庆图娜拉、旗卫健委副主任巴图达来、旗疾控中心主任、旗人民医院院长担任。
(二)演练现场指挥由旗疾控中心主任担任;
(三)模拟组:由2名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模拟可疑病例及陪同人员。
(四)疾病防控组:负责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的登记和调查、疫点消毒、现场标本采集和运送、疫情报告和防护服穿戴的演示等;
(五)医疗诊治组:负责病例接收、治疗、隔离、会诊、疫报等工作。
(六)专家点评组:负责对病例进行会诊、参演队演练各个环节进行评价、总结等。
(七)综合协调保障组:负责现场布置、演练、宣传等综合协调保障各种事务,具体见《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大疫情防控演练的通知》文件。
三、演练信息发布:由卫健委办公室负责在演练前2天发布演练信息。
四、演练情景设计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人民医院于2020年8月30日收治一名本地户籍发热患者,刘某,男,37岁,乌审雅苑小区2号楼2单元202室,自述于8月27日回苏力德苏木老家帮父母放牧,28日返回乌审旗到农贸市场采购食材,29日上午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自行服用阿莫西林胶囊后症状至今状未见好转,遂前往旗人民医院就诊。
五、演练内容
(一)演练流程:详见演练脚本。
(二)演练安排:见演练议程安排
六、注意事项
(一)参演单位于9月27日前,将参演人员和修订后的演练脚本一并报旗卫健委;
(二)参演单位及相关人员必须准时到达指定地点,不得有延误;
(三)各参演人员提前熟悉演练流程,认真备演。
联系人:谢咏梅 电话:0477--7526057
附件:演练议程安排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28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