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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0482 分  类:卫生;其它 发布机构: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4年03月07日 名  称:乌审旗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 文  号:乌卫健执发〔2024〕2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中队(室):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国家“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双随机、一公开”要求,...

乌审旗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4-03-07   分享:   

各中队(室):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国家“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特制定乌审旗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请遵照执行。

  一、强化组织保障

  为切实做好乌审旗2024年度卫生健康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抽查工作,乌审旗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成立2024年卫生健康“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额登其劳  副队长

  副组长:乌兰其其格

  成员:综合办公室、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中队、职业卫生监督中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中队、学校与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中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设在综合办公室222,负责2024年卫生健康“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规范数据录入

  (一)认真梳理,做好统筹规划。根据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及自治区、市、旗人民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做好全年统筹安排,严格执行《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权责清单及时更新抽查事项,确保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

  (二)及时更新录入市场主体数据。市场主体信息变动,相关人员及时与后台技术人员联系,寻求尽快解决、及时更新最新数据,有序推进2024年卫生健康“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抽查工作。

  (三)规范管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统筹安排具有执法资格并从事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的人员,并纳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执法检查人员的基本情况、业务专长等信息真实;遇有人员变动时(退休、调动、离岗等),及时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执法人员名录库进行调整。

  三、有序组织实施

  (一)全面推行“双随机”。此次抽查,按照监督对象5%抽取,通过跨部门、部门内的的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选派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有序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二)积极做好“一公开”。完成双随机抽查任务后,及时公开检查结果。抽查完成后,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及结果。已实施检查但未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监管抽查。监管抽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检查行为本身,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的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信息按照规定的程序另行公示。

  (三)加快实施联合惩戒。依法依规加大对随机监管抽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在向社会公开的基础上,实现与信用监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联动,强化线上线下监管,形成有效震慑,营造浓厚的诚信氛围,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四、全面完成任务

  (一)注重工作统筹。坚持“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实施原则:统筹安排、综合实施,谁检查、谁反馈,依法规范公开。已组织或打算实施的,不再重复开展。统筹考虑业务相关度、工作安排等因素,将相同时间、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计划合并,匹配并确定抽查事项。

  (二)注重分工时效。各中队按照时限要求,安排抽取的执法人员对抽取的市场主体进行执法检查,要注重分工配合、统筹推进。

  (三)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谁登记、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在行政检查结束后在乌审旗门户网上公布检查结果,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要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乌审旗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年3月7日

 

 

附件1:乌审旗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xlsx
附件2:乌审旗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版).xls
附件3:乌审旗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xlsx
乌审旗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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