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强化部门协调配合,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基金风险,经局务(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乌审旗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额尔德尼乌拉 党组书记
哈斯达来 局长
副组长:斯庆毕力格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张钰敏 党组成员 副局长
成 员: 赵日格图 工会主席
吉日木图 基金监管组负责人
萨如拉 服务中心主任
斯庆布和 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徐源远 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王 伟 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设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瑞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基金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指定相关科室一名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参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统筹协调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
(二)分析研判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形势,研究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有关政策措施。
(三)听取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通报欺诈骗保案件立案、处罚、移送等有关情况。
(四)促进部门协作配合、信息共享。
(五)研究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有关的重要问题。
三、工作要求
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的有关问题,积极提出工作建议、意见及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履行本部门职责,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制定完善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监管合力。推动医保工作的健康运行。
乌审旗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27日
下载文件:乌审旗医疗保障局关于基金监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