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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01031 分  类:综合; 发布机构:乌审旗政务服务局 发文日期:2021年04月02日 名  称:关于印发全面推行代办帮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政务发〔2021〕4号 时 效 性: 内容概述:   各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服务窗口单位:   按照自治区、市、旗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现将《乌审旗全面推行代办...

关于印发全面推行代办帮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2   分享:   

  

各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服务窗口单位:

  按照自治区、市、旗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现将《乌审旗全面推行代办帮办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乌审旗政务服务局         乌审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325

 

  乌审旗全面推行代办帮办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蒙速办·一网办”“蒙速办·掌上办”“蒙速办·一次办”“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8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旗委政府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代办帮办工作,结合我旗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全市“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旗委政府关于推行政务服务投资项目代办帮办工作的决策部署,建立政务服务代办帮办机制,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让项目审批变“走弯路”为“跑直道”,切实减轻企业办理审批手续的负担,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加快项目落地进度。

  二、工作目标

  (一)需求导向,突出重点。以便民利企为出发点,有的放矢提供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重点领域部门代办帮办服务,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的痛点、堵点、难点等问题。

  (二)明确责任,依法依规。旗政务服务局要统筹协调、督导落实代办帮办工作。旗政务服务中心和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各服务窗口单位要强化责任主体意识,按照职能职责依法合规开展代办帮办服务,不得损害公共利益、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得改变审批事项的法律关系,做到代办不包办、到位不越位。

  (三)自愿委托,无偿代办。企业和群众自愿委托、自主选择代办帮办服务。旗政务服务中心和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服务窗口单位要无偿提供代办帮办服务,除法律、法规明确由企业和群众承担的费用外,不得向企业和群众收取任何费用。

  (四)协作联动,统筹高效。依托政务服务大厅和代办帮办,建立横向协作、纵向联动、沟通顺畅、运转高效的代办帮办服务模式。统筹落实首问负责、告知承诺制、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预约、延时、错时服务”等制度,加快代办帮办速度,精准高效服务企业和群众。

  三、工作计划

  (一)确定代办帮办服务范围。主要围绕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企业开办等重点领域开展,主要包括旗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投资建设项目、招商引资的重大项目及国家鼓励类、科技创新类等投资建设项目,并同时统筹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代办帮办工作。(完成时限:328日前)

  (二)梳理代办帮办事项清单。按照自治区、市、旗相关要求,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各服务窗口单位要全面梳理“帮您办”事项清单,特别是投资项目领域的“帮您办”事项,结合工作实际,分领域制定本单位代办帮办事项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认真填报《乌审旗“帮您办”代办服务事项明细表》,原则上不得少于自治区公布的22项“帮您办”事项。(完成时限:328日前)

  (三)组建代办帮办服务专班。加快组建旗级代办帮办服务人员队伍,投资项目领域等相关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各服务窗口单位至少确定1名专职代办员、2名兼职代办员,并填写《乌审旗“帮您办”服务专班人员信息表》。同时,要求代办帮办要求人员相对稳定,最好是在编在岗业务骨干,熟悉业务,能随时参与配合旗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代办帮办工作。(完成时限:328日前)

  (四)设立“帮您办”窗口和网上专栏。结合工作实际,线上依托政务服务网、“蒙速办”移动端、12345政务服务热线开设“帮您办”专栏,为申请人提供咨询、指导、受理等服务;线下“帮您办”窗口,设置窗口的数量根据业务量动态调整,开展线下全程代办帮办领办服务。由旗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代办帮办日常工作,推进代办帮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成时限:331日前)

  (五)规范业务办理流程。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各服务窗口单位根据投资项目领域不同的办理情形,梳理公布投资项目领域一次性告知单,按照“帮您办”代办帮办服务流程图,进一步细化代办帮办流程。符合代办帮办事项目录范围的,根据企业和群众需求,按照提前介入、明确代办帮办事项需求、签订授权委托书和承诺书、提供咨询指导、收集材料报送、协调部门办理、反馈办理结果、归档返还材料、回访评估评价等环节开展阶段性或全流程代办帮办服务;符合终止代办帮办条件的,签订《终止单》终止代办帮办。(完成时限:331日前)

  (六)建立代办帮办服务联动机制。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各服务窗口单位要树立全旗“一盘棋”意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合力推进政务服务代办帮办工作,确保部门配合有力、协同联动到位、整体推进高效。建立健全由“政务服务和发改部门牵头,相关政务服务机构配合”的会商联审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对需要相关部门办理的事项,采取转办的方式办理;对需要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的事项,提请上级政务服务部门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办理,变企业群众“多头跑”为政府部门“接力办”。(完成时限:415日前)

  (七)强化代办帮办考核评价。旗政务服务局负责对本级代办帮办目录涉及的政务服务机构及其代办帮办服务人员相关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评,将部门开展代办帮办工作情况纳入全旗“放管服”改革工作督查和年底绩效考核内容,代办帮办人员工作情况纳入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推行社会公众监督评价,通过设置意见箱、“12345”政府服务热线、监督平台、电子邮箱等方式和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评价,并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取申请代办帮办的企业和群众开展回访调查。充分利用“好差评”系统开展代办帮办工作评估评价,将评估评价结果作为改进和考核代办帮办服务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各服务窗口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领导责任,抓好推行政务服务代办帮办工作的部署、协调和落实;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代办帮办工作要求,确保推行政务服务代办帮办工作与相关改革工作协同配套、整体推进;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代办帮办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

  (二)压实工作责任。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各服务窗口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时间节点,认真完成各项前期梳理发布工作,主动作为,认真履职,积极配合旗政务服务中心加快推进代办帮办工作,并根据各自承担职能职责,在事项承诺时限内,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代办帮办工作,切实提升审批效能。

  (三)及时推广经验。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各服务窗口单位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推行政务服务代办帮办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方法,总结典型案例,并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及时报送旗政务服务局政务服务室。

  (四)加大宣传力度。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各服务窗口单位要不断加大推行政务服务代办帮办工作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政务大厅、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媒介,广泛宣传代办帮办政策,提升政策社会覆盖面和知晓度,提高企业和群众参与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引向。

  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各服务窗口单位务于330日前将附件23,经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报送至旗政务服务局403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wsqzwfwzx@163.com联系人:王雪艳,联系电话04777581978

   

  附件:1.自治区“帮您办”代办服务事项参考目录

          2.乌审旗“帮您办”代办服务事项明细表

          3.乌审旗“帮您办”服务专班人员信息表

 

相关解读:《乌审旗代办帮办改革实施方案》文件政策解读

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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