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各部门>政务服务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01030 分  类:综合; 发布机构:乌审旗政务服务局 发文日期:2021年03月31日 名  称:关于印发《乌审旗新生儿“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政务发〔2021〕3号 时 效 性: 内容概述: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乌审旗新生儿“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

关于印发《乌审旗新生儿“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31   分享: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乌审旗新生儿“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乌审旗政务服务局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乌审旗公安局                乌审旗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24日

 

  

  乌审旗新生儿“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进蒙速办·一次办”改革,解决新生儿“一件事”多环节、多处跑、多次跑问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蒙速办·一网办”“蒙速办·掌上办” “蒙速办·一次办”“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8 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蒙速办·一次办工作,通过流程整合、数据共享、一站式服务等方式,整合新生儿“一件事”涉及事项,实现“一窗受理、联合审批、快递送达”,着力打造新生儿“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品牌,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二、实施内容

  (一)服务对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新生儿,其母亲(或受委托人)可提出申请

  1在我设有产科的助产机构出生,共2家,分别是旗人民医院、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符合内落户政策并要求在我落户

  3符合旗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政策并要求在我参保。

  父母离异或单亲、非婚(或婚外)生育、母亲身份不明、父母一方为外国人或港澳台居民、身份证件无效等情况,暂不纳入。

  (二)改革内容

  依托“一件事一次办”审批管理平台,通过对母子保健手册、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个事项进行梳理整合和流程再造,实现新生儿“一件事一次办”。

   、办理流程

  (一)母子保健手册办理。当事人确认怀孕后,需在旗人民医院、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苏木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母子保健手册,并定期开展产检。

  (二)报登记。新生儿母亲(或受委托人)出院前持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内地居民)原件、居民户口簿原件、结婚证原件母子保健手册(母亲未到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分娩所在助产机构新生儿“一件事一次办窗口进行申报登记。

  (三)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助产机构在新生儿“一件事一次办审批管理平台窗口核查信息,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同时,接件人将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未裁切) 、出生落户信息表、参保登记表扫描并上传至新生儿“一件事一次办”审批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审批平台”),对于父母民族不一致的,须父母在填写出生落户信息表时,明确申请民族一并扫描上传至新生儿“一件事一次办”审批平台

  (四)理户口登记。旗政务服务大厅公安户籍窗口或落户地苏木镇派出所及时查收、核实新生儿“一件事一次办”审批平台上传及线下流转的相关资料,对符合政策的,立即办理户口登记(对结婚证存疑需要核查的,由旗政务服务大厅婚姻登记窗口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核查婚姻登记信息后办理户口登记),并将落户信息上传至新生儿“一件事一次办”审批平台

  (五)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旗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或落户地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及时查收、核实新生儿“一件事一次办”审批平台上传的相关资料,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办理结束后可在审批平台查看结果

  (六)统一送达。新生儿“一件事”办结后,旗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或落户地苏木镇派出所根据申请人自愿选择的办理结果领取方式(领取方式为就近领取或快递免费送达),将办理结果送达到申请人。

   、进度要求

  (一)3月28日前,完成新生儿“一件事一次办”优化流程再造、压缩审批事项、表单整合、系统流程运作等工作,形成标准化服务指南、申请表流程图等

  (二)329日前,全2助产机构完成新生儿“一件事一次办” 窗口设立,及时开展相关人员业务培训等工作。

  (三)330日前,乌审旗新生儿“一件事一次办”正式上线试运行。

  、职责分工

  卫生健康委员会为牵头单位,旗政务服务局、公安局、医疗保障局、民政局各助产机构、各苏木镇派出所、各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各苏木镇卫生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责任单位,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协调、督促各责任单位建立跨部门联办工作机制,指导全各助产机构新生儿“一件事一次办”业务开展、窗口设置、人员培训等。

  (二)旗政务服务局:负责新生儿“一件事一次办”表单整合、 服务指南、流程图梳理编制、材料流转交接和新生儿“一件事一次办”审批管理平台系统调试操作培训等工作。

  三)旗公安局:负责指导各苏木镇派出所熟悉联办系统的 操作和资料流转,并督促相关业务的及时办理等工作。

  医疗保障局:负责指导各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合作医疗窗口熟悉新生儿“一件事一次办”审批平台操作,并督促相关业务及时办理等工作。

  民政局:负责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核查公安部门存疑的婚姻登记信息。

  六)助产机构:接受卫健管理和指导,负责建设新生儿“一件事一次办”办理场地,并完成窗口设置、人员选配、业务办理等工作。

  七)苏木镇派出所:熟悉新生儿“一件事一次办”审批平台的操作,及时办理新生儿户口登记等工作。

  八)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熟悉新生儿“一件事一次办”审批平台的操作,及时办理新生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等工作。

  苏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时办理母子保健手册,对当事人进行跟踪服务

  、保障措施

  (提高思想认识。推进新生儿“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是“蒙速办·一次办改革向公共服务领域延伸的重要内容苏木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选优配强人员、提供技术保障,确保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落实部门责任。要根据工作部署和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按照整合和联办的改革要求,加大事项梳理、流程再造和信息系统对接等工作协调,并加强涉密管理,确保按照进度要求完成改革任务。

   (加强人员培训。要按照新生儿“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要求, 加强业务培训,使业务窗口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改革后的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提高服务效率,确保服务质量。

  (四)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新闻媒介,依托助产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平台加大宣传,提高新生儿“一件事一次办”联办服务知晓度和使用率。及时总结经验,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不断提升新生儿“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群众的获得感。

   

   

  附件:1.乌审旗新生儿“一件事一次办”申请表

        2.乌审旗新生儿“一件事一次办”流程图

        3.乌审旗新生儿“一件事一次办”授权委托书

        4.乌审旗新生儿“一件事一次办”材料交接书

 

相关解读:《乌审旗新生儿“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实施方案》文件政策解读

附件1乌审旗新生儿“一件事一次办”申请表.docx
附件2乌审旗新生儿“一件事一次办”流程图.docx
附件3乌审旗新生儿“一件事一次办”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4乌审旗新生儿“一件事一次办”材料交接书.docx

上一篇: 关于印发全面推行代办帮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篇:乌审旗政务服务局关于开展政务服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认领与数据资源挂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