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各成员单位、“蒙速办·帮您办”代办帮办有关工作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蒙速办·一网办”“蒙速办·掌上办”“蒙速办·一次办”“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审批进度,促进部门联审联办,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代办帮办工作,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成立乌审旗投资项目“蒙速办·帮你办”会商联审领导小组,由旗人民政府分管副旗长任组长,旗政务服务局、旗发改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旗工科局、旗住建局、旗自然资源局、旗能源局、旗林草局、旗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乌审旗分局、旗水利局、旗应急局、旗气象局、旗委统战部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对投资项目从规划、立项、土地招拍挂、林草、环评、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全流程进行会商联审,跟踪督办。旗政务服务局、旗发改委为全旗投资项目“蒙速办·帮你办”会商联审会议牵头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协调实施,具体工作职责:
(一)传达贯彻上级和旗委、政府相关文件和部署要求,研究并提出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的意见和措施;
(二)整理汇总材料,组织会商联审会议,确定会议议题、议程;
(三)督促检查会商联审会议议定事项及代办帮办事项落实情况;
(四)完成会商联审会议的其他事宜。
第二条 会商联审会议以配合审批单位和项目单位为主,根据会议情况,也可邀请其他相关单位参加。
第三条 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遇有旗委、政府安排的紧急工作或任务可临时决定召开。
第四条 会商联审会议主要职责:
(一)项目单位在开始办理立项或备案前召集各审批部门对项目进行整体研判,初步确定各部门审批事项及代办帮办事项,并制定初步审批方案;
(二)研究解决已立项或备案项目后续审批过程存在的各类问题;
(三)根据项目审批需要,制定代办帮办方案;
(四)对项目审批进展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做好相关资料、档案管理;
会商联审会议要切实提高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对于旗委、政府确定的重大投资项目,部门之间要借助会商联审会议的平台,积极给予支持,帮助项目单位尽快办理各项手续。
第五条 会商联审会议配合部门工作职责:
(一)整理提交需会商联审会议的议题;
(二)主动对接项目单位,在审批承诺时限内,完成代办帮办事项及相关审批工作,及时反馈进展情况;
(三)总结工作亮点、成效和典型经验做法等。
第六条 旗政务服务局、旗发改委对会商联审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等情况进行通报。
第七条 各相关配合部门单位应按要求参加会商联审会议,遵守会场纪律。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乌审旗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