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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4509 分  类:综合;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政务服务局 发文日期:2023年08月24日 名  称:乌审旗政务服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务服务环境建设的函 文  号:乌政务函〔2023〕26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全旗营商环境,持续深入推进“优乌止境”营商环境品牌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

乌审旗政务服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务服务环境建设的函

发布日期:2023-08-24   分享: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全旗营商环境,持续深入推进“优乌止境”营商环境品牌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条例》等文件要求,乌审旗政务服务局全力做深做细做实做好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持续凝聚全旗各级各部门抓改革、优服务、促落实的磅礴力量。但截至目前,我旗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分区和便民服务设施还略显不足,经研究讨论,我局拟对咨询服务、一窗受理、集中审批、服务企业、代办帮办、政务公开、网办服务、24小时自助服务、休息等候等功能区域进行打造升级,特别是对于目前功能性较弱且存在不足的区域进行补全。

  一是公安、税务、公积金、不动产、便民缴费、征信查询等24小时自助服务终端部分设备老旧,已达报废年限,需及时更新;按照群众办事需求,天然气缴费、市民卡办理等部分领域需及时新增相关24小时自助服务终端。 

  (责任部门:公安局、税务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鄂尔多斯市交通管理支队乌审旗大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鑫浩泰水务有限公司、电力公司、中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二是企业会客厅尚未建设,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需在旗政务大厅二楼打造120平方米以上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企业会客厅,为驻地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供投资建设、项目预审等一站式服务。 

  (责任部门:公安局、税务局、市监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是公安综窗功能较为分散,“一窗受理”未能真正实现,仍存在“专事专窗”的现象,一定程度影响群众办事体验,距离“智治公安”仍存在差距。 

  (责任部门:公安局、鄂尔多斯市交通管理支队乌审旗大队) 

  四是不动产、房管数据互联互通程度不够,数据共享不够全面,“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推进较为缓慢,不动产“无纸化”“零材料”办理还存在较大差距。 

  (责任部门:住建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五是各苏木镇推进“综合一窗受理”进度较为缓慢,对窗口人员统筹调度力度不够,“好差评”制度落实不全面,部分嘎查村(社区)推进帮办代办“八有”建设标准存在差距。 

  (责任部门:各苏木镇) 

  针对以上五项内容,请各单位积极配合进行打造升级,进一步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为全旗优化营商环境作出更大的贡献。

 

  乌审旗政务服务局       

  2023年8月24日        

 

文件下载:乌审旗政务服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务服务环境建设的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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