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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09月06日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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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总结的报告

乌审旗人民政府: 

  根据《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的通知》(乌政办发〔2021〕40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旗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相关重要安排部署,现将我旗2021年7月18日至2021年9月3日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全旗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开展以来,旗安委会多次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旗委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带队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动员部署,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项检查组,结合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采取灵活多样、务实管用方式进行监督检查,有力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扎实、有序地开展。截至目前,各行业领域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3481家次,排查一般隐患1780项,立行立改1407项,限期整改373项,排查重大隐患2项,停业整顿2家。 

  二、行业领域工作开展情况 

  应急系统 

  (一)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按照专项行动要求,制定印发《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的通知》,采取“全覆盖摸底排查、全覆盖跟踪治理”的工作方式,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检查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的情况;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以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的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并如实记录、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等内容。非煤矿山方面:重点检查企业的从业人员准入及安全培训责任落实情况、外包施工队伍清理整顿;对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  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检查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情况;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企业应急管理和演练情况。冶金工贸方面:重点检查“三项岗位”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执证情况,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严肃查处无证上岗、持假证上岗和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行为;有限空间和特殊作业管理落实情况,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相关制度,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落实检测审批环节等问题,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并实施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区域动火作业、临时用电等八大特殊作业管理审核等内容;严厉查处检维修作业前未按规定办理危险作业票证、未规范审批程序;特殊作业采取措施不到位;维修作业安全确认、交底、监护不到位;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等问题。截至目前,应急管理局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期间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46家次,排查一般隐患118项,立行立改76项,限期整改42项。 

  (二)存在问题 

  一是在检查过程中还存在部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外委施工队伍监管不到位,二是部分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认真,三是部分地区以无监督检查权为由不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存在监管盲区和漏洞。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开展外委承包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促各生产企业加大力度从严管理外委承包单位,将外委承包单位纳入企业统一管理和考核。二是大力开展全员警示教育和安全知识再培训,邀请国内知名专家来我旗,对全旗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宣讲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并督促企业加大力度开展全员安全警示教育。三是按照旗委、政府要求,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切实按期完成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关键装置安全风险隐患整治,并通过聘请有能力的第三方安全评价机构开展专项帮扶或者聘请专职的住局专家对全旗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把脉问诊,全面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旗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能源系统 

  (一)排查治理情况 

  自大排查工作开展以来,采取现场检查、专家检查及联合市局检查等方式对煤矿、电力、油气管道等能源企业开展排查。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检查人员98人次,检查能源企业55家次,查出隐患100条,已完成整改68条,其余隐患正在整改或限期整改当中。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自治区、市、旗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还不够入脑入心,学用结合做得还不够好,学习载体还不够丰富。二是一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生产轻安全,存在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安全培训不认真等问题。三是企业职工安全意识仍相对淡薄。“时时讲安全,处处提安全”的意识尚未广泛深入人心,安全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还不够高。四是一些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存在应付思想,安排部署不够具体,排查整治不够深入,安全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坚决把“两个维护”、坚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体现在抓好安全生产的具体行动上。拓展学习载体,增强学习效果,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抓好安全生产的具体行动和工作成果。二是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旗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对能源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坚牢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的思想。三是持续开展隐患大排查,采取企业自查、专家检查、组织专项检查等方式,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严格按照要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每个隐患都能得到有效治理。四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加强源头治理,确保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消防系统 

  (一)排查治理情况 

  第一、7月18日至9月3日,大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辖区内重大危险源企业、危化品运输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等单位68家/次,发现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65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58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6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2份,下发临时查封决定书1份,罚款24.295万元。第二、7月18日至9月3日,大队检查宾馆、酒店、商场市场、文化娱乐场所、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三合一”场所及其他“九小场所”共计195家,发现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236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177处,责令限期整改59处,临时查封宾馆1家。第三、7月18日至9月3日,旗委常委、常务副旗长李忠林带领公安、应急、工信、市场、消防等部门,对全旗“三合一”、“九小场所”和其他夜间营业场所开展联合检查1次。大队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领域场所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大队先后联合嘎鲁图镇政府、嘎鲁图派出所、工信局等部门针对辖区“九小场所”开展联合检查1次。联合无定河镇政府、派出所、工信局对农牧区沿街商铺、小商小贩小作坊等场所开展联合检查1次。联合教体局、治安大队、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等部门检查校外培训机构2次。联合教体局、公安局、工商局对辖区民办幼儿园开展检查1次。联合嘎鲁图镇政府、工信局、派出所等部门检查商场市场、宾馆酒店1次,联合旗文旅局检查文化娱乐场所1次。对嘎鲁图镇汽车站西侧25家小宾馆、小洗浴、小超市开展监督检查1次,复查隐患整改情况1次,临时查封小宾馆1家。大队主官向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希尼专题汇报消防工作一次。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李忠林深入消防救援大队调研指导消防工作1次。大队召开会议部署强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10余次。第四、7月18日至9月3日,大队深入旗公安局、无定河镇、嘎鲁图镇、鄂尔多斯银行乌审旗分行、移动公司、宗教场所、养老院、社区、团旗委、辖区收费站等单位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共培训苏木镇、“两委”干部120人/次,公安民警及企事业单位职工150余人/次。深入农牧区开展宣传培训3次,走访入户农牧民80余户。北疆蓝焰志愿服务队乌审旗分队先后10次深入社区、小区、沿街商铺、商场市场等场所开展志愿服务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通过“乌审发布”、抖音、快手等全媒体渠道发布各类宣传信息12条。利用重点单位LED电子屏每天播放消防安全知识20条。此外,大队针对全旗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六熟悉实战演练18次。 

  (二)存在的问题 

  在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部分宾馆、酒店、超市等“九小场所”存在疏散通道宽度不足,缺少疏散楼梯,场所内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管网系统水压足、灭火功效打折等问题。针对疏散宽度不足、疏散楼梯数量不够的消防隐患,我大队对相关单位提出增设外挂楼梯提高安全疏散效能,而增设外挂楼梯属城市综合执法局执法查处范畴。消防管网整体灭火压力不足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增设消防水泵。我大队在督促社会单位整改隐患过程中,发现部分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需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安全意识、增强重视程度的同时还需各行业部门协作推动,只靠消防部门单打独斗不能快速有效解决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不断扩大消防安全宣传范围,提升公民消防安全整体素质。大队以消防安全“五进”和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契机,向全旗公民纵横推进消防安全知识。对苏木镇负责人、派出所消防民警、嘎查村“两委”班子成员、第一书记、村名代表等各级网格员、消防安全末端治理主体力量开展农牧区消防安全培训。利用嘎查村广播喇叭播放消防安全知识音频。利用微信、抖音、快手、等全媒体渠道发布各类消防安全宣传信息。积极与旗融媒体对接,利用旗官方媒体“乌审发布”刊载发布消防安全常识。利用辖区各企事业单位LED屏播放消防安全提示标语和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片。持续推进北疆蓝焰志愿服务队乌审旗分队开展消防志愿服务活动。持续深入学校、社区、小区、企事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活动。二是多措并举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整体防御能力。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需要提请人民政府、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推动各行业系统落实消防安全主管责任。不断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与相关部门加大合作力度,形成工作合力,争取工作成效最大化。用好用足消防监督检查利箭,分行业领域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检查,紧盯高、地、大、化等领域消防安全,摸排仓储物流、“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及城乡接合处消防安全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回头看”工作,确保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隐患如期整改,闭环整改。 

  道路交通运输系统 

  (一)排查治理情况 

  按照工作要求,深入一线,现场检查、座谈交流、调查调研等方式重点对道路运输企业(客运站、公交、出租、危货)的疫情防控措施,“三品”检查,人员教育,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检查;公路建设现场作业安全,临时标识标牌,人员安全教育,临时用电,机械设备等方面进行检查;运营公路急弯、临崖、临水、陡坡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公路养护的水毁,坑槽,排水设施等方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水上运输企业的安全制度,汛期安全措施,应急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先后共排查66家,排查一般隐患47天,整改47条,未整改0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桥梁安全隐患较大。由于旗路桥梁修建登记和标准低,随着车流量和载重量的日益增大,公路和桥梁超负荷载现象时有,存在安全隐患。 

  二是道路客运安全潜在隐患依然存在。尽管对各运输公司已做了大量的教育和培训,但是部分企业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制度未落实,安全检查仍有漏洞,客运超速现象时有发生,存在安全隐患。 

  三是公交车安全隐患存在。由于苏里格公交公司10辆柴油车跑路时间长,导致线路、设施设备老化等,存在安全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一直以来都是我局的中心工作,今后把乌审旗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作为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来抓,细化工作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确保交通运输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一是重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巩固“打非治违”成果,形成“打非治违”长效机制;二是继续开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是对正在整改的安全隐患进行适时跟踪、督查;四是加强交通运输系统的综治维稳和信访安保的信息收集、事前预防、事态遏制等维稳工作。 

  公安系统 

  (一)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高度重视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突出工作重点,明确任务分工,层层落实责任,推进专项行动扎实开展。专项行动中重点对危化企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等企事业单位、行业场所进行深入排查,对排查出问题能当场整改的予以立即整改,当场不能整改的,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及时告知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及时移交主管部门处理。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开展以来,我局共派出工作组323个,出动警力731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008家次,共排查出隐患377处,已整改284处、未整改67处、移交消防大队26处,处罚罚款0.04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1.乌审旗长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亨源加油站,未取得消防 

  意见书;2.嘎鲁图镇长途汽车站西侧的宾馆普遍存在消防疏散通道狭窄不符合规定、缺少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室内装修材料防火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等问题,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二之规定,已移交消防大队处理。 

  (三)当前公安机关安全监管方面法律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第七十条之规定,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在行政处罚方面,只可以作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规定的违法行为适用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五十四条、第七十条之规定,停产停业、停止使用、临时查封等措施也只能由消防救援机构作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中规定,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法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在实际执法当中,对公共场所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火灾危险,《消防法》有处罚规定的,应优先适用《消防法》的相关规定处理;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消防法》没有处罚规定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9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1)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把防风险、除隐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扎实有序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加强排查整改,强化严格执法。深入开展治安重点领域场所消防安全、校园安全、内部场所安全等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逐一登记,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及时跟进督促整改,一时不能整改或难以整改的要及时向主管部门和旗委政府领导汇报。同时,积极配合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安全隐患联合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到位、整改到位。 

  (3)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依托各类媒体、媒介、展板、提示屏等宣传资源,大力开展公共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覆盖面,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市、旗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到位,落到实处,真正把安全知识宣传的触角延伸到社会每个角落,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交管系统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科学安排部署。近日,大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根据辖区实际,明确目标责任,合理安排警力,确保辖区广大群众出行安全和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畅通。各基层中队积极主动联系辖区企业、单位及嘎查村,准确掌握企业、单位、嘎查村驾驶员及车辆数量,制定车辆分流及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并与企业、单位、嘎查村负责人召开座谈会,督促其切实抓好源头管理工作,全力确保广大群众出行平安。二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大队领导班子分别带队深入纳林河工业园区、无定河镇镇区、河南街道、北转盘、S215线、G338线及乌阿线等主要进行安全大检查工作,各基层中队组织警力对辖区县乡道路、货运企业、危运企业、停车场进行隐患排查,对极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隐患路段及企业一一进行排查,发现问题能解决的就地解决,不能当时解决得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整改,大排查期间共排查出安全隐患27处,已落实整改23处,4处未整改,已向公路业主及主管单位下达督促隐患的整改函,责令其进行限期整改,同时,对无定河镇区新安装的基础信号灯进行验收,并联合公路业主及相关单位对S215线与乌横线交叉路口进行安全大检查。三是严查交通违法行为。以国省道、县乡道和农村牧区为主战场,严查酒驾、醉驾、假牌套牌假证、无证驾驶、不系安全带、不佩戴安全头盔、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货车飘洒载运物违法整治、货车违法载人、超载、超员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83729起,其中酒驾156起,饮酒114起,其他389起,切实形成对酒驾、醉驾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全面净化路面交通环境。四是常态化开展夜查统一行动。按照市局、支队及旗委、政府领导指示的要求,乌审旗大队科学部署警力,最大限度地将警力和装备投入路面,城乡各级道路全覆盖,全天不间断,行动多样化,始终保持对酒驾醉驾、超员超载、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严管态势,同时,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夜查统一行动,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盐城一起,确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取得实效。五是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利用“双微”平台、抖音、LED显示屏等媒介全方位、大力度地及时曝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及其危害,利用创城有利契机引起广大群众的高度重视,使广大群众摒弃出行陋习,安全文明出行。六是积极开展电动车挂牌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全期电动车管理,预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乌审旗交管大队联合辖区派出所、保险公司在全旗共设立17处电动车登记挂牌地点,同时,也组织民警深入农民家中、嘎查村、社区进行电动车挂牌登记,截至目前全旗电动车两轮、三轮车共计挂牌1万余辆。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提升的宣传力度不够,没有形成浓厚氛围。二是辖区公路里程、车辆和驾驶人逐年在递增,交警警力严重不足,部分农牧区道路管控警力不足。三是拖拉机挂斗没有统一的合格标准,超长、超宽、超高现象严重。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要清醒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梳理执法管理工作的短板弱项,强化执法检查力度,强化路检路查,采取固定岗点与流动岗巡逻管控的方式,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全旗道路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二是要紧紧抓住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有效落实专项整治行动的关键措施,积极开展工程运输车、大货车、危险化学品及农村面包车专项整治,切实深入源头开展隐患排查,检查车辆出入库、学习教育、挂靠及报废情况,落实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实质内涵。三是要狠抓源头监管,筑牢源头防线。大队加强对运输企业的源头监管力度,依照相应法律法规,组织民警对辖区运输相关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全面加强和完善源头管理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新、数据实。四是要强化路面管控,严惩违法行为。大队结合辖区交通特点,进一步优化勤务部署,最大化地把警力投向路面,采取定点检查和巡逻管控的方式,对危化品运输车及重点车辆进行严厉查处,重点检查易引发交通事故的酒驾、疲劳驾驶、超载、超员、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五是强化隐患排查,对全旗危险路段及重点道路进行再一次的全面大清查工作,以隐患名称分类建立隐患排查工作台账,同时对所有隐患点段逐一提出治理意见和建议,要求保持高度重视态度,持续秉持“隐患补出、事故未已”的思想观念,实时跟踪督导,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六是强化交通安全宣传,乌审旗交管大队将紧紧围绕“减量控大”工作总目标,结合全旗道路交通实际,针对宣传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认真研究部署,多角度、多渠道、多方位的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持续延伸宣传触角,全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全旗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 

  林业和草原系统 

  (一)工作开展情况 

  7月19日我局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管领导传达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厅关于做好当前国有林业场站、生态旅游地安全生产的通知文件精神,带领学习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论述》,学习结束后召开了我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分管领导王局长就我局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要求各国有林业场站圃、防火站切实提高责任意识,将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特别是当前我旗已进入防汛抗旱期,各场站圃安排人员做好巡查检查,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各二级部门对本区域水、电、气安全情况做好日常排查。重点强调下乡车辆不得带病上路,各部门要安排驾车熟练的人员开车,开车人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不得酒驾,各部门加强对人员的管理,要求广大干部职工务必提高站位,管理好自身的安全。同时要求各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加强安全监管,确保监管领域安全稳定。 

  7月下旬以来我局累计出动检查组4个,出动检查人员9人,对乌审旗国有无定河林场、乌兰陶勒盖治沙站、乌审召治沙站及沙地柏自然保护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大检查,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整体稳定。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采取各二级部门日常自查、检查与局机关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有关部门的防汛工作开展情况、值班值守情况、办公区域水、电、气、车辆安全情况、秋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前期准备情况进行了检查。按照旗防汛指挥部要求,乌审旗国有无定河林场安排人员对辖区防洪渠进行日常巡查,清理河道淤泥,保障防汛安全。同时我局切实加强值班值守,按照旗纪委对我局值班工作建议及时进行了整改。针对今年我旗天气干旱少雨,为提前做好秋冬季防火工作,对各国有林业场站、沙地柏自然保护区的秋防工作前期准备情况进行了检查,各地按照要求推广使用防火码,对出入人员实行监管,对我局使用的防火远程监控摄像头进行检查维修。 

  (二)存在问题 

  本次检查整治工作虽然没有发现隐患问题,但是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需要进一步详细梳理各有关部门职责清单,严格、准确、全方位落实安全责任,突出自查和日常排查;二是需要抓住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效措施;三是需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强化学习教育,有效落实各项措施。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业务工作扎实推进2021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任务,持续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根据本次检查中显现的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详细梳理职责清单,压实监管责任,做到责任明确,与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有关的各岗位人员有明确的责任意识,注重日常检查管理,发现隐患问题当即进行整改消除。坚持以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防控主,加快推进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深化宣传教育,严格落实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加大辖区巡查力度和检查力度,确保林草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卫健委系统 

  (一)排查治理情况 

  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2次,对全旗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各单位认真开展全面、细致、深入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对特种设备、消防设施设备、建筑施工工地和危险化学品保管使用等进行全面检查,对电器线路、厨房燃气、车辆安全等进行重点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建档,明确整改措施、整改目标、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做到闭环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并要求各单位按步骤要求和任务清单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与此同时要做好防洪防汛抗旱工作,各单位要全面检查、配备好防洪防汛设施设备,并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期间,卫健委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从7月18日至9月3日,组织各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开展日检查、日报告,截至目前,共查出9项安全隐患,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存在的问题  

  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人员对安全生产检查业务知识欠缺,存在不会检查、问题检查不准或查不出问题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继续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压实主体责任,坚持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确保全旗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建议主管部门对医疗卫生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开展一次安全检查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卫生健康领域的安全检查能力和水平。 

  文化和旅游系统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旅游领域监管力度 

  采取景区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近期,对全旗A级景区内旅游交通、游客服务中心、旅游设施安全等进行全面排查。对景区内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是否到位、景区内安全管理秩序是否良好、疫情防控、各类安全提示牌是否设立、旅游服务配套设施是否完整等方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要求景区限期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全旗旅行社在组团外出前是否发放了旅游安全须知,制定周密的行程计划。是否租用有旅游营运资质、信誉佳、有实力的企业和客运车辆,并签订车辆租用合同。是否存在虚假报价、低价招揽游客高价结算的行为。是否有未得到游客同意,擅自减少旅游项目改变旅游行程,强制增加费用行为等方面进行排查检查。对全旗星级饭店重点检查了酒店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布局是否合理、消防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预案是否切实可行,以确保旅游者和员工以及公共设施的安全。此次隐患排查大检查中,指导要求全旗旅游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重点检查了旅游企业疫情防控预案和防控措施、防疫物资、隔离室、应急演练情况等,对进出人员严格落实扫码登记、体温监测等工作,对厕所、各类设施设备严格做好日常消毒。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企业立行立改并及时反馈整改完成情况。指导A级景区继续按照“预约、错峰、限流”要求,制订实施游客流量管控方案,合理设置游客接待上限,持续推进门票预约制度,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狭窄通道等容易出现人员聚集位置配备管理人员。并严格实行24小值班制度,发现问题及早上报。 

  2、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力度 

    一是出版物市场。以开展“扫黄打非”五大专项行动为抓手,以属地范围内的书店、文具店、报刊亭,以及超市、农贸市场,车站等人员密集的出版物市场为重点,认真检查场所否有明火、是否配备灭火设施、电器线路是否老化等问题,对印刷企业逐户摸排检查,严查五项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非法印制外文出版物、宗教出版物特别是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淫秽色情出版物等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盗版盗印和超范围经营印刷活动,严格要求经营业主仓储分离,做到厂区干净整洁,加强印刷油墨等易燃易爆物的管理,不乱堆乱放,同时,加强对经营业主的意识形态安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守法经营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全面清查恐怖色情、暴力等含有不健康文化内容的非法图书、音像制品,特别是清缴宣扬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的非法出版物和含有违禁、宗教类内容的非法宣传品和出版物,取缔销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和无证照经营者。结合属地实际情况采取灵活的查处方式,加大清查力度,严格规范出版物旗场经营秩序。 

  二是文化市场。以歌舞游艺娱乐、网吧、营业性演出场所等人员密集型场所为重点,主动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排查消防安全隐患,督促经营场所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排除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一是严厉查处节假日期间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和超时经营的行为;二是全面排查经营场所应急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是否损坏、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是否采用明火取暖煮饭、证照是否上墙、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等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三是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演出市场的监管,加强对歌舞娱乐场所、宾馆、饭店、酒吧、旅游景点、游乐园等场所举办的驻场演出的监管,特别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集市、庙会期间举办的演出的监管,认真查验演出批准文件许可证照及相关手续,核验文艺表演团体、人员资质及演出节目内容,严禁擅自篡改或增加节目、变更演出内容,严厉打击淫秽色情演出活动,依法整治低俗演出。 

    三是文物、艺术品和广电领域。对各级文物收藏单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以及场所内安全消防设施是否齐全、运行是否正常、安全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防水防盗等措施是否完善、制度是否健全等进行全面排查;对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及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整改,现场无法立即整改的,提出整改意见,通知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此外,着力开展艺术品旗场日常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各艺术品经营单位是否向文化行政部门备案,是否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是否经管盗用他人名义的艺术品,是否经营含有禁止内容的艺术品,经营的艺术品是否明码标价,场所的安全防火设施是否齐全等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三是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699人次,出动检查车辆204台次,检查场所204家次、立行立改60项,责令改正0次,对涉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拟立案0件。 

  3、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及文博展览馆监管力度 

  乌审旗境内共有各级各类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20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3处,旗级文物保护单位25处,一般文物保护单位69处;国有博物馆1处。 

  文物遗址安全工作 

  全面排查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是否建立健全文物安全检查制度、保护员巡查记录、文物安全保护员责任书、文物安全应急预案、隐患整改等,是否开展定期检查和重点检查以及全面细致的保护员日常巡查工作。通过对我旗境内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检查,加大我旗文物保护力度,坚决做好文物遗址的防盗、防火及汛期文物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工作 

  为消除我旗消防安全隐患,乌审旗文物保护中心对全旗文物遗址、古建筑、博物馆、文物库房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在加强人防、物防的同时,对消防设备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同时加强各级保护员安全意识,保证文物安全。结合已有的安全、消防预案和保护员巡查制度,按照东、中、西三个文物保护区,将我旗文物保护单位划分为三个保护区,并设置3名区域文物保护员负责保护单位保护员联系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消防设施检查,使之了解和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掌握各类灭火器的作用和使用方法,做到了消防安全工作有措施、无隐患。始终把文物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在制定各项安全工作制度、防火防盗应急预案等基础上,开展好自查自纠,确保文物安全无死角。 

  (二)排查发现问题 

  一是巴图湾水库大坝及水电站存在屋顶漏雨、结构受损严重。二是乌审旗博物馆安防设施不完善。通过全方位的排查,有效地落实了安全责任,加强了监督与管理。进一步提高了我旗重点文物保护的安全管理水平,及时排故,确保文物安全,增强群众文物保护的意识,确保国家文化遗产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1.细化措施,强化督查。按照责任分工、目标任务、时限要求,要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制度,列出整改清单,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对具体问题,具备整改条件的,要马上整改;不能短期内整改到位的,亦要在限定期内整改到位,并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再次发生。要建立整改落实反馈制度,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整改工作态度不认真、措施不明确,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文保单位和相关责任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2.要针对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举一反三,着眼长远,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制度保障作用,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对制度的学习和掌握,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增强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文化旅游领域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通过网络媒体、电子显示屏、横幅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面发动文化旅游场所(单位)、A级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等公共宣传窗口,广泛开展安全法规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加强对消费者文明娱乐、文明旅游、科学健身的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市场氛围。督促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单位落实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疫情防控等纳入对经营业主的教育培训内容,积极组织开展巡访巡查,切实强化经营主体安全和防护意识。 

  城市管理系统 

  (一)日常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一是以安全为重点,紧抓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工作以来,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切实抓好了监管区域内各大型工地施工围挡、临建、大型户外广告和门头广告牌匾及城管职能职责范围内其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1.建筑施工领域。结合《乌审旗城管执法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乌城执法〔2020〕40号)文件内容,我局加强了建筑工地临时建筑(工棚)、围挡、深基坑的日常巡查排查力度,特别是近期开复工的建筑工地,要求建设施工企业尽快修复、加固、更换或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临建和围挡,出动检查组6组/天、检查人员人51/天,累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80家次,6处建筑工地临时设施超出审批年限,已下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现均已整改完毕。建筑工地围挡存在安全隐患5处、已下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现已加固修补整改完毕。现有在建建筑工地43个,出入口道路都已硬化,并都设有出入车辆冲洗设施。二是门头牌匾和户外广告。利用智慧城管平台,将临街商户信息及门头牌匾信息录入系统,实行“一块一档”备案制,并实时更新巡查记录。针对恶劣天气我局组织执法力量对大型户外广告牌匾的主体框架、广告喷绘布设置等安全状况开展巡查,并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做好巡查记录,做到隐患早发现、早处理、早验收,截至目前累计检查大型户外广告45块,未存在隐患;检查门头牌匾1350块,整改存在隐患广告牌匾11块,现均已整改完毕。三是单位内部安全。加强执法用车和办公区域的安全监管工作。加强行政执法车辆,和公务用车管理,加大日常、定期检测、维修、保养力度,集中开展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有效杜绝了城管系统交通事故发生。另由我局分管领导带队,每月开展办公区域用水、用电及防火防盗等安全隐患排查,及早发现及时整改。四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域其他安全隐患。各队室(中心)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实际,加大对机动车辆违法停放、物料乱堆乱放堵塞消防通道行为和人员密集区域易燃物料乱堆乱放行为的排查整治力度,对以上行为从严予以处罚。 

  2、加大监督力度,切实整治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高度重视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坚持局属各大队室不定期自查,局领导班子安排部署亲自抓。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全面消除整改,实行“闭环式”监管模式。截至目前对已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均已整改完成,将继续开展隐患排查。           

  3、加强教育,着力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要确保安全,根本在于提高安全意识、自我防范和自护自救能力,抓好安全教育,是我局安全工作的基础。一是以城管安全执法为主题,组织学习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文件,对城管执法易发事故类型、重点部位、工作薄弱环节、各类人员意识与安全技能等方面,开展深入全面的大训检查。二是利用职工大会、知识培训、座谈会等形式,做到安全教育会会要讲,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急救、消防等专题培训,使全体队员接执法队员接受比较系统的安全知识学习和技能培。   

  4、加强特殊时期值班值守,切实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在周六日、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实行主要领导带班,执法人员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设立24小时值班举报电话0477-7581234、12345,实时处置各类城市管理中的问题,做到了不漏岗、误岗。各综合执法大队均按要求安排了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抽调精兵强将组建了应急处置队伍,确保在排查治理各种隐患时,第一时间拉得出、关键时刻冲得上、危急关头做得好,维护了城市管理领域的安全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还不够入脑入心,学用结合做得还不够好,学习载体还不够丰富。二是监管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我局94名执法人员中除了65名持有执法证,以外剩下的39人没有执法权,面对繁重的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工任务,安全监管人员配备不足、不强的问题较为突出致使许多工作对标任务要求还有差距。三是一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生产轻安全,存在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安全培训不认真等问题。四是企业普遍存在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管理不到位现象,网格化管理未能有效落实等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存在一定的差距,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着重围绕四个方面,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一是继续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安全生产和打非治违工作作为优化发展环境,加强经济发展的关键性措施来抓,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二是继续强化建设管理活动。加强经常性、随机性排查,及时掌握和处理问题。三是继续加强队伍安全建设。强化队伍业务培训和法律法规学习,建立一支指挥高效、反应灵敏、处置快捷、控制有力、保障可靠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队伍四是继续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和打非治违工作各项制度,完善各种考核、检查、奖惩制度和目标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科学有序推进。 

  市场系统 

  (一)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检查,市场监管领域主要以食品药品、工业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大型酒店、药品和化妆品等方面为重点,从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创城方面全面开展大检查工作。截至目前,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2261家次,排查一般隐患320项,立行立改313项,限期整改7项,限期整改的7项安全隐患目前已整改完毕,排查重大隐患0项,打击严重违法行为0起,停业整顿0家,处罚罚款0.8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松懈,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二是部分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偏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后,将按照安全生产检查要求,结开展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同时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确保将隐患整改到位,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发改系统 

  (一)排查治理情况 

  为进一步排查整治铁路和民航行业及粮食行业存在的安全生产、安全储粮隐患,整治清除各类风险,我委立即安排部署开展此项工作,应急物资储备库方面:出动监督检查人员9人次,对应急物资储备库的安全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排查,确保应急物资储备库安全;铁路方面:组织专家、苏木镇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对我旗约490公里铁路进行全面排查,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排查隐患199条,逐条按企业、苏木镇划分,落实到企业和苏木镇,并逐步开始隐患整改。截至目前,消除隐患整改162处,完成比例81.4%;自治区督办的4项问题全面完成整改。粮食行业方面:出动监督检查人员5人次,检查涉粮企业5家,对各涉粮企业在安全生产、安全储粮、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消防工作、防汛工作、安全用火用电以及各类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经过检查发现,在安全生产方面,各涉粮企业都能够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没有发现事故隐患;在安全储粮方面,由于气温及仓储条件等方面的原因,各储粮企业不同程度的发现有结露及粮温升高现象,已要求企业立行立改,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粮温,确保储粮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 

  铁路与民航方面:部分隐患整改难度大,还需进一步协调;粮食行业方面:部分涉粮企业仓储条件不足,急需进行维修改善。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继续强化监督检查力度,结合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切实做好铁路和民航行业、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及安全储粮监督工作,紧盯问题隐患整改,确保铁路安全和储粮安全。 

  工信和科技系统 

  (一)工作开展情况 

  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好商贸流通企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强化以下方面的工作领导:一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的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二是要求紧密结合商贸流通现状,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管理责任意识,全面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及时整改落实。制定方案,明确职责,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把工作落到实处,制定了《乌审旗工信和科技局关于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就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内容做了具体安排,对商场(超市)、加油站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大排查,要求各商贸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工作细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预警、预防、管理、监控能力建设,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开展检查,重点督查,按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立即行动起来,扎实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结合各类安全工作内容,强化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餐饮企业、加油站等人员密集经营场所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和重点岗位持证等制度,正确使用设备工具、防护器具和消防用具,认真落实生产环境安全防范措施;对所经营场所的电气设备、消防设施、消防通道以及加油站和油库进行隐患排查。动员和督促企业针对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开展自检自查自改,严防火灾、踩踏等恶性事件的发生。7月18日至9月3日共检查企业共18家、商场(超市、人员密集场所)3家、酒店4家,加油站6家,快递营业网点5家共查出隐患85条,立行立改,检查事项包括:查阅资料及现场核查。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我旗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总体较好,但个别企业仍存在一定的责任心不强、思想麻痹的现象。一是部分经营户安全管理档案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预案等相关档案资料短缺。二是有的企业在开展学习培训、内部管理、应急处置等方面或多或少的流于形式,落实责任不严。三是极少数经营从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对安全生产意识淡薄,重视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切实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不断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各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的检查督导,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监管责任。(2)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种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督查和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时刻保持警惕,不松懈、不倦怠,营造“人人懂安全、人人讲安全”的良好氛围。(3)强化部门间的沟通联动,加强对商贸领域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的督查,加强对市场、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经营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整治,确保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限期整改落实。(4)进一步督促企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基础设施的保障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环保系统 

  (一)工作开展情况 

  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1)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乌审旗分局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的重要课程,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和《焦点访谈--安全生产红线不可逾越》节目。领会精神实质,并将其贯彻到具体工作中,进一步强化环境安全监管责任,牢固树立了绿色安全发展理念。(2)为认真贯彻落实《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的通知》(乌政办发〔2021〕40号),按照我局工作安排,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紧紧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 通过进农村牧区,进企业、公众场合、进学校,进社区,扩大宣传范围,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并以公开课方式将环保安全法律法规送给一线生产人员,通过张贴横幅,发放宣传礼品、手册、折页营造了良好的活动氛围。 

  严格落实各项检查排除工作。结合日常专项执法工作,按照《乌审旗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危险废专项执法检查及双随机的要求。加大对企业监管力度,全面排查环境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及时完成并上报了各项专项检查排查工作,完成了上半年的“小化工”周报与安全隐患月报工作。我局对相关重点行业年产生危险废物10吨以上企业危废库房进行摸底排查。我旗共有产生危险废物10吨以上企业23家经营单位2家,截至目前,以上25家企业一季度已全部考核,考核结果全部达标,二季度考核正在开展。截至目前 (包括成员单位)危险废物安全排查共检查企业78家次,排查隐患总数26条,一般隐患数26条, 以整改隐患数26条,整改率100%。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严格依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做到“零容忍”、严惩处,将危险废物日常环境监管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内容,加大抽查力度,在依法严肃查处的同时,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推进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此次排查25家企业均已在内蒙古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并完成做好危险废物产生单位2021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在线备案工作,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均在系统内可查。所排查企业均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我旗重点行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年产100吨以上危险废物企业)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需在贮存和处理等环节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逐步与管理部门监控平台联网,共12家,已全部完成视频监控安装。 

  属性不明固体废物鉴定情况。截至目前,我旗已有3家企业完成不明属性固体废物鉴定,分别是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中天合创化工分公司、中石油第一采气厂第二净化厂,3家企业属性鉴定结果均为一般固废。 

  (二)存在的问题 

  中煤蒙大新能源化工、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采油气工程服务中心环保队),正在开展相关不明固体废物属性鉴定工作,鉴定结果未出之前,均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执法工作人员将继续加大加强危废安全监管力度,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危废安全排查全过程。对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罚,切实提高涉事企业环境违法违规成本,通过严格监管执法,保持环境安全工作全年高压态势。 

  三、存在问题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自治区、市、旗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还不够入脑入心,学用结合做得还不够好,学习载体还不够丰富、安全生产意识淡薄。 

  (二)在检查过程中还存在部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外委施工队伍监管不到位,重生产轻安全,存在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安全培训不认真。 

  (三)部分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存在应付思想,安排部署不够具体,排查整治不够深入,安全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 

  (四)部分地区以无监督检查权为由不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存在监管盲区和漏洞 

  (五)消防系统在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部分宾馆、酒店、超市等“九小场所”存在疏散通道宽度不足,缺少疏散楼梯,场所内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管网系统水压足、灭火功效打折等问题。 

  (六)道路交通运输系统,桥梁安全隐患较大;道路客运安全潜在隐患依然存在;公交车安全隐患存在。 

  (七)公安系统,乌审旗常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亨源加油站,未取得消防意见书;嘎鲁图镇长途汽车站西侧的宾馆普遍存在消防疏散通道狭窄不符合规定、缺少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室内装修材料防火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等问题,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二之规定,已移交消防大队处理。 

  (八)交管系统在排查过程中发现,辖区内公路里程、车辆和驾驶人逐年在递增,交警警力严重不足,部分农牧区道路管控警力不足;拖拉机挂斗没有统一的合格标准,超长、超宽、超高现象严重。 

  (九)需要进一步厘清各部门职能职责。 

  (十)文旅系统在检查中发现巴图湾水库大坝及水电站存在屋顶漏雨、结构受损严重;乌审旗博物馆安防设施不完善。 

  (十一)城管系统监管执法力量相对薄弱。 

  (十二)发改委系统,铁路与民航方面:部分隐患整改难度大,还需进一步协调,粮食行业方面:部分涉粮企业仓储条件不足,继续进行维修改善。 

  (十三)环保局系统,中煤蒙大新能源化工、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采油气工程服务中心环保队),正在开展相关不明固体废物属性鉴定工作,鉴定结果未出之前,均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大力开展全员警示教育和安全知识再培训,邀请国内知名专家来我旗,对全旗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宣讲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并督促企业加大力度开展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拓展学习载体,增强学习效果,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抓好安全生产的具体行动和工作成果。 

  二是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旗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切实竖牢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的思想。同时,开展外委承包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促各生产企业加大力度从严管理外委承包单位,将外委承包单位纳入企业统一管理和考核。 

  三是按照旗委、政府要求,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采取企业自查、专家检查、组织专项检查等方式,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严格按照要求制定整改计划,切实按期完成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关键装置安全风险隐患整治,并通过聘请有能力的第三方安全评价机构开展专项帮扶或者聘请专职的专家对全旗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把脉问诊,全面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旗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四是不断扩大消防安全宣传范围,提升公民消防安全整体素质,多措并举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整体防御能力。 

  五是紧紧抓住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有效落实专项整治行动的关键措施,积极开展工程运输车、大货车、危险化学品及农村面包车专项整治,切实深入源头开展隐患排查,检查车辆出入库、学习教育、挂靠及报废情况,落实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实质内涵;要狠抓源头监管,筑牢源头防线;要强化路面管控,严惩违法行为。 

  六是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详细梳理职责清单,压实监管责任,做到责任明确,与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有关的人员有明确的责任意识,注重日常检查管理。 

  附件:全旗安全隐患日报 

                      乌审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