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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06月14日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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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关于报送安全生产第二轮督导检查的回馈报告

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第二轮督导检查>的通知》鄂安办函〔202217号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对照第二轮督导检查内容,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学习落实情况

一是各单位将安全生产专题宣传教育,当做学习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并在主流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二是各行业领域和各单位利用每周一例会学习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新<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宣贯视频。三是发动全体干部利用空闲时间在电脑上自学新《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 (十一)》宣贯视频。四是各领域各单位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实施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单位员工等开展了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五是深入扎实做好推进“五进”“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二、建立领导负责机制,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认真落实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旗委政府多次召开了工作会议,对全年工作及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与各单位分别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明确抓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各项要求和对事故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把安全生产内容纳入绩效管理,加大考核分值权重,增强了各级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把安全工作和消防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坚持时刻警惕,常抓不懈,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纵深推进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一)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为全面落实上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自建房为重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自建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我旗认真贯彻落实此项工作,给各地各有关部门下达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本次排查共累计出动摸排人员260余次,截至目前共摸排18449户,其中用作经营性房屋3137户;初判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2222户,其中用作经营性房屋221户,目前正在录入已排查数据。

  (二)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部署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乌审旗住建局认真落实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压实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提升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和能力。全面开展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各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危重工程管控、防汛防风等安全措施和投入、安全设备实施及防护用品的提供等;安全管理人员和教育培训情况;建筑工人的安全生产教育与交底情况;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施工现场围挡、基坑、临边洞口防护情况;施工用电、危险品存储、建筑材料堆放、消防设施以及起重机械备案手续办理及维修保养情况和脚手架架体稳定情况。目前排查隐患共计154项,已整改138项,16项正在整改中,下一步继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持续部署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检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在要求时间前完成排查工作。

  (三)危险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部署情况

按照《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鄂尔多斯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结合我旗实际制定了《乌审旗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并经旗人民政府2022年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下发给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方案落实执行。具体情况如下:一是老旧装置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我旗涉及10年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共3家均已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排查评估指南》完成自评,并且乌审旗应急管理局组织转家对企业自评进行了核查。二是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乌审旗应急管理局正在与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对接建设,现正在进行基础资料收集,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正在稳步推进。三是危险化学品登记服务系统改造和推广应用。我旗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0家已全部完成信息录入工作,危险化学品有储存经营企业7家未完成信息录入,其余危险化学品有储存经营企业已完成信息录入工作。四是涉及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及企业工伤能力培训工程。我旗涉及转移项目共9家,安全设计诊断由市应急管理局统一开展;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班组长集中轮训制度,实施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由市应急管理局统一开展。

(四)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部署情况

根据专项工作要求,结合我旗工作实际,对镇区燃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推动,全面开展隐患排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认真安排部署,切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解决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要求建立健全城镇燃气安全监管体制,全面开展排查城镇燃气安全风险,加强燃气设施、燃气燃烧器具的经营、使用及维护等环节安全风险工作。专项行动期间,我旗开展城市燃气安全隐患检查共15 次,发现存在安全隐患215项,已整改212,未整改3处。下一步继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持续部署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检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在要求时间前完成排查工作。并对自查存在的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改方案并进行整改。对存在一般性安全隐患的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一时难以解决的,制定整改方案,限时完成;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移交相关部门。其次加强对学校、酒店人员密集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力度。

(五)非煤矿山领域专项整治落实情况

按照《2022年上半年非煤矿山专家会诊工作方案》(乌应急发〔202215号)文件,由局领导任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开展对辖区内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第四采气厂、第五采气厂等9家陆上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及其承包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企业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是否有违法分包、转包行为等。本次检查共下达整改指令书9份,检查出一般安全隐患187条,要求各企业限期整改完毕。

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回头看”落实情况

(一)隐患排查方法措施并重,狠抓整改落实

一是2020年至今联合各部形成合力,邀请专家或自聘专家的方式,对全旗各行业各企业进行全面无死角的安全隐患排查。通过检查发现问题、互相交流,实现信息互通,管理办法上的取长补短,政企共振让所有企业共同提高。二是将突击检查、巡回检查、专项督查、重点抽查以及自查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一周一排查,一周一上报,各单位每周自行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自查活动,并将自查情况和督导检查情况列入年底考核目标。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进行及时整改,限期整改部分每次复查由领导带队巡视、专家督导,提高了检查工作的针对性,确保了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截止目前,全旗范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来,共查出问题隐患1736项,目前已整改完成1644项,整改率达94.7%

(二)引进创新科技,做好安全生产源头管控

制定了准入退出制度,实现从源头做好安全生产管控,对不符合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及产业发展规划的企业,一律不准入园。我旗正在规划建设的应急一体化应急响应智慧平台,苏开区领军已编制《苏里格经济开发区智慧园区一体化平台可研报告》,并已获得发改委立项批复,编制了《苏里格经济开发区智慧园区一体化平台设计方案》。智慧园区一体化平台投用后,能够利用车载GPS、手机APP等对入园前进行网络登记的危化车辆运用电子监控、电子围栏方式进行实时定位并管控,再结合地理信息技术和“一张图”理念,构建“园区封闭化,可视化电子围栏一张图”,从而实现园区智能化封闭管理。该项目目前正在推进,力争在2022年底完成智慧园区一体化平台建设。

(三)齐抓共管,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突出问题及时会商研判,强化督促落实整改,全面巩固三年行动工作成果,确保我旗持续安全稳定,以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