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 内0621执747号,将米俊海所有登记在杨永峰、哈斯吉日嘎名下的位于乌审旗嘎鲁图镇一区汽车站东侧(房屋所有权证:13003100397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007.401-1-7602号)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达拉特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有。因未收回原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现将130031003973号房屋所有权证和2007.401-1-760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声明作废。乌审旗自然资源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之规定发布作废公告,有异议者请于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材料递交至乌审旗不动产登记中心。若无异议,乌审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在公告期满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 内0621执747号为达拉特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理裁定过户手续。
特此公告
乌审旗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