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和旗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综合监督管理全旗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旗安委会的日常工作,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负责旗对各苏木镇、园区管委会和旗直各部门安全生产任务目标的分解下达、检查落实和考核验收工作。
(二)负责汇集和发布全旗安全生产信息。负责全旗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和事故情况报告工作,依法对谎报、瞒报、迟报、漏报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查处。分析和预测全旗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全旗安全生产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指导、协调各苏木镇、园区管委会和旗直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检查指导各苏木镇、园区管委会和旗直各部门对所辖区域和行业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和协调有关部门、行业承担的专项安全监察工作。
(四)负责组织、参与旗内新建、扩建、改建、续建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安全评价,对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审查和监督检查;组织新产品、新技术安全卫生性能鉴定。
(五)组织、参与全旗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全旗企业法人和管理者、安全生产专(兼)职监督管理人员及危化企业全体上岗人员和非煤行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者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发证和安监系统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教育、考核、发证工作。
(六)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规程及技术标准情况,监督检查其安全生产条件及有关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安全管理情况,依法查处其违规行为;依法组织对不具备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条件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工作。
(七)依法组织调查、处理一般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职业卫生事故和较大经济损失事故,受旗人民政府或鄂尔多斯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委托,在规定权限范围内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进行批复。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八)指导、监督安全生产检验、检测及安全评价工作,负责对旗内安全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的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申报及备案工作,承担安全培训有关机构资格认证,并负责监督检查。
(九)按照自治区及市有关规定,负责综合监督管理矿山、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石油天然气勘探以及石油天然气管道和储存场(库)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审报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企业、石油天然气管道输送和储存、加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发乙类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及非药品类的易制毒品生产和经营许可证并进行监督管理。
(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对涉及安全生产需要审查批准或验收合格的事项进行审查或验收;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予以查处;对已取得批准但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依法撤销原批准。
(十一)归口管理国家、自治区、市和旗级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技术措施资金项目,并监督检查其资金的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各苏木镇、园区管委会、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及使用情况。
(十二)依据《乌审旗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有关部门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发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责任人进行警示告诫、通报批评、行政问责。
(十三)承办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赋予的其它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一) 机构设置情况。乌审旗安监局成立于2005年,下设监察大队、办公室、危险化学品管理股、矿山股、天然气生产运营监督管理股、综合股、职业卫生监督所、应急救援办公室、安全生产培训中心(2011年批准)、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批准)、5个安监站,共15个股室。
(二)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1.独立编制机构。2017年,乌审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独立编制机构 1 个,比上年增加(减少) 0 个。增长(减少)的原因主要是 。
2.独立核算机构。2017,独立核算机构 1 个,比上年增加(减少) 0 个。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1)人员编制。2017年,乌审旗安监局人员编制 29 个,比上年增长(减少) 0 个。其中:行政编制7 个,比上年增长(减少) 0 个;事业编制(含经费自理事业编制) 22 个,增长(减少) 1 个。
(2)年末实有人数。2017年,安监局年末实有人数 72个,比上年增长6个。其中:在职人员 72个,增长6个;离休人员 0 个,增长(减少) 0 个;退休人员 0 个,增长 0 个;其他人员 0个,增长 0个。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乌审旗安监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2196.16万元,比上年增加1607.01415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根据全市市委统一安排,建立乌审旗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及考务、培训中心。2017年,乌审旗安监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614.687724万元,比上年增长了1025.53万元,主要原因是建成乌审旗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及考务、培训中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收入预决算对比情况。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合计2196.16万元,收入调整预算合计1614.687724万元,收入决算合计1614.687724万元,年初预算与决算收入差额581.47227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26%。年初调整预算与决算收入差额581.47227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26%。其中,财政拨款预决算差异率-26%,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未完全建成。
2.支出预决算对比情况。2017年,乌审旗安监局支出预算合计2196.16万元,支出调整预算合计1614.687724万元,支出决算合计1614.687724万元,与预算数差额581.47227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26%,与调整预算数差额0万元,调整预决算差异率为0%。人员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31%,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入;公用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40%,主要原因是信息平台部分项目未建成。项目支出预决算差异率-11%,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专家检查频次下降,部分项目未投入采购,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差异率-26%,主要原因是信息平台部分项目未建成,安全生产专家检查频次下降,部分项目未投入采购。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614.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614.6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1,614.69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025.54万元,增长174.1%;支出总计增加1,025.54万元,增长174.1%。主要原因:一是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二是建立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和考务中心,三是单位有人员调入。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614.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4.69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 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61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7.69万元,占79.10%;项目支出337.00万元,占20.9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14.6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1,614.69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025.54万元,增长174.10%;支出增加1,025.54万元,增长174.10%。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一是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的建成;二是建立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和考务中心,三是单位的执法人员调入。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61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7.69万元,占79.10%;项目支出337.00万元,占20.9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7.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6.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增加84.62万元,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入;公用经费921.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邮寄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等,较上年增加637.7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的建成;二是建立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和考务中心;三是有人员调入。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1.30万元,支出决算为20.19万元,完成预算的94.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预算的95.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成预算的63.30%。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节约支出;二是降底招待档次。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0.1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万元,占99.10%;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占0.9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用于(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支出,车均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08万元,用于车辆的加油和日常保养维修,车均运维费2.8万元,较上年(减少)15.6131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有所减少,加强车辆管理,节约公务用车开支,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19万元,接待1批次,共接待20人次。主要用于上级检查来人。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1.07万元,比2016年增加637.79万元,增长225.10%。主要原因是:一是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的建成;二是建立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和考务中心;三是有人员调入。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6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52.00万元,比2016年增加1,643.55万元,增长19,45030%,主要原因是:一是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的建成;二是建立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和考务中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0万元,比2016年减少10.00万元,降低50.00%,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专家检查频次下降。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减少)0.0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比2016年减少1.00辆,主要原因是:车辆编制调整;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比2016年减少2.00辆,主要原因是:执法车辆调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减少)0.0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6年增加(减少)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局为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着力促进资金使用绩效的提升。结合预算功能科目与产出构成、经济科目与成本费用的绩效关系,进一步加强对绩效目标编制质量的审核,提高绩效目标与项目预算的匹配性,把绩效跟踪与加强当年预算执行、实施预算调整、使用结转资金、优化项目管理结合起来,提高绩效跟踪的及时性和效率性。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章刚联系电话:0477-7214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