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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14日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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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

森林公安局

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部门职能

乌审旗森林公安局负责保护全旗的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1)独立编制机构。2018年,本部门(单位)独立编制机构 1  个,比上年增加(减少) 0 

2)独立核算机构2018年全市独立核算机构  1 个,比上年增加(减少) 0  个。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1)人员编制。2018年,本部门(单位)人员编制  39 个,比上年增长(减少) 0  个。其中:行政编制  0 个,比上年增长(减少)  0 个;事业编制(含经费自理事业编制)  0 个,增长(减少)  0 个。

2)年末实有人数。2018年,全市部门年末实有人数    54     个,比上年增长(减少)0个。其中:在职人员  54 个,增长(减少) 0 个;离休人员  0 个,增长(减少)  0 个;退休人员  2个,增长(减少) 0个;其他人员  0 个,增长(减少) 0  个,该类人员主要包括: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合计677.4755万元,支出调整预算合计 677.4755万元,支出决算合计665.98万元,与预算数差额11.495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1.02%,与调整预算数差额11.4955万元,调整预决算差异率为-1.02%。实际支出未超出预算数。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差异率-1.02%,主要原因是部门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665.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665.9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665.98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98.95万元,增长17.50%;支出总计增加98.95万元,增长17.5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及正常工资;二是补发2016-2017年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和工作日之外补贴。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665.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5.98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665.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5.98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65.9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665.98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增加98.95万元,增长17.50%;支出增加98.95万元,增长17.5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及正常工资;二是补发2016-2017年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和工作日之外补贴。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65.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5.98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5.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9.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信息奖励、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增加98.72万元,主要原因是:补发2016-2017年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和工作日之外补贴;公用经费116.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鉴定费等,较上年增加0.23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拖欠多年的乌审旗森林公安局苏力德派出所房屋建设费用。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3.00万元,支出决算为28.73万元,完成预算的87.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8.29万元,完成预算的88.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3万元,完成预算的43.00%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由于本单位各项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二是本单位2018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数减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8.7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29万元,占98.50%;公务接待费支出0.43万元,占1.5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单位各项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严格管理各项支出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用于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无支出,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29万元,用于燃油费、车辆维修费及保险,车均运维费4.72万元,较上年增加0.84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下乡办案次数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43万元。2017年增加0.01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年度上级部门检查验收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43万元,接待12批次,共接待48人次。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验收。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无。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50万元,比2017增加0.23万元,增长0.20%。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变动及正常工资;二是补发2016-2017年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和工作日之外补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7减少-1.6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严格管理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7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主要原因是: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7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主要原因是: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机要通信用车1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应急保障用车0;执法执勤用车6辆,主要用于:民警执法执勤、出警所用;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7增加(减少)0.00台(套),主要原因是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7增加(减少)0.00(套),主要原因是无。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由装备财务科负责管理机关财务和装备采购工作,机关各项收入和支出统一纳入预算管理。一是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切实加强机关财务管理。二是严格执行报销制度,不存在弄虚作假、多报多领财政资金,擅自提高支出标准等问题。三是严格资金管理使用,杜绝挤占挪用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无违规收费及截留收入等现象。四是严格账户管理,单位经费收支无私设“账外账小金库等现象。财务经费收支、资产购置与处置严格按审批权限及程序执行,三公经费支出做到每年递减不超上年决算数。

二、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预算绩效评价,了解部门预算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率。

(二)自评指标体系

1. 目标设定。力争2018年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年度考核排名前六名。

2. 预算执行:是否严格按照批复执行预算,并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确保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不超过上年决算数。

3. 预算管理: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

4. 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处置等工作。固定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处置规范。

5. 职责履行:单位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目标与计划工作目标的对比。

(三)自评组织过程

1. 前期准备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绩效考核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研究和部署。二是落实责任,强化考核任务落实,细化落实措施,做好工作谋划和考评指标跟踪、监控。

2. 组织实施

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增强工作紧迫感,坚持边开展、边探索、边完善,努力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加强管理,确保绩效考核取得好成绩。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斯林格      联系电话:0477-7583666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森林公安局相关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