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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02月25日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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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乌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22

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2022“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第二部分 2022年部

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2022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 2022年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全旗人事制度改革、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定乌审旗机构改革中人员定岗定责、分类管理制度及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全旗机关和事业单位人事工作规划、人员调整办法,编制机关和事业单位用人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旗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

  (三)管理全旗专业技术人员、中青年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为他们提供工作服务;制定培养、引进、使用人才政策,做好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继续教育政策;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四)负责全旗政府序列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综合管理,进行《公务员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国家、自治区、市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旗奖励表彰制度,协调和审核旗政府各部门的奖励表彰工作;负责有关惩戒的申诉控告工作。

  (五)根据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综合管理全旗政府序列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科员、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工作。

  (六)负责全旗人才资源规划和开发及引进工作,制定人才流动政策,发展和规划人才市场;负责高校毕业生分配和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提出招聘用人计划;承办旗内特殊需要人才的选调工作。

  (七)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并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按照有关规定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进行认定;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事务进行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八)贯彻执行统筹城乡就业发展政策,拟定全旗统筹城乡就业政策和办法,规划劳动力市场发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和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全旗就业、失业、社保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拟定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和有序流动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企业在职职工、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专业技能培训规划;组织开展初级职业技能鉴定的初审上报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劳动仲裁、特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政策和法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十)承担全旗人力资源、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旗人力资源、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发展预测报告。

  (十一)根据国家、自治区、市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及退役士兵的政策和计划。

  (十二)负责对政府系统和政府部门的人事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

  (十三)承办旗人民政府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乌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股、事业单位管理股、社保就业和劳动关系股、工伤保险股6个职能股室,下设社会和就业综合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人才服务中心5个事业单位。另有劳动力市场和“一区三园一基地+市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包括一个大学生创业实践区、三个大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园、创新创业园和农牧业科技创业园)、一个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劳动力市场}。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28名,在职人员共69名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8138.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695.77万元,增加20.50%主要原因是各类储备人员生活补助提高和上年上级专项资金的结转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813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516.29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622.01万元,占比3.58%,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81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01.05万元,占比74.86%;项目支出4537.25万元,占比25.14%

  主要用于“机关行政运行568.99万元,引进人才费用80万元,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17328.49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万元,残疾人就业和扶贫73.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7.17万元,住房公积金22.25万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8138.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516.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622.0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 18138.3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07.5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运行经费、各创业园运行经 费、劳动监察执法局运转经费、劳动人事仲裁院办案经费、残疾人保障金、创业园维修改造费用、档案数字化经费、劳动保 障监察调度监控管理平台建设费、技能大赛经费、全旗干部培 训经费、人才考录和引进费、劳动监察二中队运行及建设费、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各类储备人员生活补助、各类储备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和补缴各类储备人员社会保险费, 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 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缴费。事业单位医疗保险,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等。

三、2021“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万元,比上年减少了2.5万元,减少了1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5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了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了3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机关运行费财政拨款预算568.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以及其他费用。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50.2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6个,公开绩效目标56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4158.5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22%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末,共有车辆3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1辆,执法车辆2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2、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娜    联系电话:0477-7582198

        2022年预算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