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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07月11日

09:51

来源: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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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乌审旗社会救助工作成效显著

  2022年上半年,乌审旗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着力补齐社会救助短板弱项,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救助力度和温度不断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一、基本民生保障精准有力

  先后修订完善了《乌审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认定办法》《乌审旗加强和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不断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2022年1—6月,为1355户2423人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807.77万元;为316名特困人员发放供养金203.8万元、护理补贴97.14万元;临时救助城乡困难群众699人次,发放救助金184.81万元。

  二、及时完成社会救助提标工作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840元/人•月调整到900元/人•月,每人每月提高60元;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200元/人•年调整到7800元/人•年,每人每年提高600元;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由1600元/人•月调整到1700元/人•月,每人每月提高100元;农村牧区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10920元/人•年调整到11700元/人•年,每人每年提高780元;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对象照料护理平均标准由1100元/人•月调整到1300元/人•月,每人每月平均提高200元;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对象照料护理平均标准由460元/人•月调整到500元/人•月,每人每月平均提高40元。提标补发资金已于6月7日通过“一卡通”全部补发到位,共补发救助资金81.85万元。

  三、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是认真落实已脱贫群众刚性支出扣减、单人保、低保渐退期等优化性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易返贫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依规纳入低保、特困救助范围或给予临时救助,目前已脱贫享受政策的156户370人中,在享低保户有26户户57人,1—6月发放救助金12.24万元;在享特困人员有9人,1—6月发放供养金5.27万元,发放护理补贴4.08万元;对收入超出低保标准的17户35人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政策,1—6月发放救助金4.64万元;二是对我旗14户34人新识别监测户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1—6月发放救助金4.49万元,给予临时救助2520元,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四、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健全主动发现机制,推动由“人找政策”变为“政策找人”。为每个嘎查村配备1名社会救助协理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力量不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社会救助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2022年上半年,通过自主申请、入户走访主动发现等新纳入城乡低保109户184人,动态调整退出122户209人,新纳入特困7人,死亡及不再符合条件退出7人。

  五、积极推行“资金+物质+服务”救助模式

  针对困难群众日益多样化的救助需求,通过政府购买社会专项服务的方式,投入资金15万元开展“幸福来敲门”特困人员探访服务项目,由专业社会服务机构开展定期探访、节日陪护、家政服务、个性化服务等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农村特困供养服务能力,让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把温暖送到他们的心坎上。(许二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