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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07月06日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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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乌审旗2020年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落实好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0年度调整)》(公告〔202016号)和《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0年度调整)的补充公告》要求,结合我旗实际,我局会同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旗财政局对《乌审旗2020年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内容进行了草拟。    

  二、起草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0年度调整)》(公告〔202016号)和《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0年度调整)的补充公告》 

  三、政策解读  

  根据我旗农牧业发展实际,国家、自治区级农机补贴资金优先保证农机配套项目和乡村振兴示范点所需的配套机具后,剩余资金按序落实到其它购置农机具补贴项目中。自治区补贴资金只用于畜牧业机械补贴(自动化饲喂机);旗级财政安排补贴资金80万元,其中72万元用于养殖大户购置自动化饲喂机补贴,剩余8万元用于推广玉米茎穗一次性收获机械。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资金使用可做相互调剂,但执行标准和总额不变。 

  (一)补贴对象标准及种类 

  1.补贴对象及条件。农机购置补贴对象为全旗范围内直接从事农牧业生产的个人或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购机者对象为全旗范围内直接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或组织。 

  1)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需提供企业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原件。 

  2)农牧民个人申请购机补贴,须同时提供自治区统一制发的草原证书原件;共用草场证分户或草场证未发放到户的,需提供共用草场证原件及购机者所在苏木镇或嘎查村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3)养殖大户购置自动化饲喂机必须提供所在苏木镇政府出具的30头以上优质肉牛养殖证明材料。 

  4)补贴对象不包括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即国家公务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工、事业单位职工(含聘用制职工)不在补贴对象之列。 

  5)对购置实行牌证照管理的机具,其所有人要向旗农机安全监理站申请办理牌证照。 

  2补贴台数。一户购机者年度内享受补贴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台(套),即1台拖拉机或1台自走式机械和3台作业机具。其中补贴的微耕机数量不超过1台;补贴的指针式喷灌机械数量不超过2套(每套以中心支轴或机车〔头〕为一个计数单元,每套补贴总额不超过5万元,中心支轴或机车〔头〕不得单独补贴);一个生鲜乳收购站年度内享受补贴的大型挤奶机数量不超过1台。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补贴机械可不受补贴台数限制。 

  3.补贴标准 

  1)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按照20182020年全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执行,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 15万元;200 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 25 万元。个人及生产经营组织购置畜牧业机械在中央财政资金定额补贴基础上,自治区财政资金累加补贴20%;自治区财政资金单独补贴的,按照不高于上年平均销售价30%测算,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不超过3万元。实行末台补贴的,即结余资金不足补贴一台,可低于规定补贴标准单补一台;也可对末台进行累加补贴,但总补贴比例不得超过50%。补贴额的调整工作一般按年度进行。继续施行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定额+比例”模式,防止个别产品补贴额过高情况发生。 

  2)按照优先扶持农机合作社和种养殖大户的原则。自动化饲喂机在全旗养殖大户中推广,要求饲料搅拌机容量最低为5立方,工作面长最低为40米,享受补贴为国补资金加区补资金或国补资金加旗补贴资金。其中区补资金根据上级资金分配指标确定补贴台数,旗补资金补贴台数为45台;一次性收获机械2台(青贮玉米、大田棒子和玉米草可,实现农牧民收秋短平快、一次性完成),旗级资金每台补贴4万元。对倒卖补贴机具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坚决不予考虑。农机专业合作社享受到该优惠政策后,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作业范围只限合作社所在地周围,坚决杜绝转手倒卖或者转包承包等变相贩卖现象的发生。补贴顺序严格按照农牧民开据购机发票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补贴申请录入,直到补贴资金补完为止。 

  3)其他机械的补贴标准按照自治区实施方案和补充公告执行。 

  4)未列入优先扶持的农机服务组织和个人除购买特定累加补贴机具外机具的,统一执行自治区实施方案补贴标准。 

  (四)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我旗农机具补贴范围严格按照自治区实施方案执行,补贴范围内机具实行敞开补贴,并优先补贴农牧业生产特别是全程机械化生产所需大型、高科技产品,以及支持农牧业绿色发展的机械产品,包括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机械产品。 

 

     相关链接:《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2020年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