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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1月07日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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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背景及依据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9〕13号)以及《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19〕23号)和《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行政执法公示暂行办法等三项制度的通知》(乌政办发〔2019〕236)的部署要求,为加快推进全旗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印发《乌审旗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2.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3.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4.全面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三、实施步骤 

  1.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各行政执法机关要组织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三项制度”培训,并制定或修订完善本部门有关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执法工作手册等工作。 

  2.2023年1月-2023年10月全面实施阶段。各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严谨、规范实施 “三项制度”。并要求每月 25日前向旗司法局报送工作情况,对“三项制度”机制建设不全面、不具体,实施过程不规范、不到位,报送情况不及时、不准确的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要进行通报并督促改正;经督促不改的,要移送有关部门启动问责程序,依规依纪问责。 

  3.2023年11月总结验收阶段。旗司法局在各行政执法机关总结评估的基础上全面组织验收各行政执法部门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报告报旗人民政府。 

 

    相关文件:乌审旗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