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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05月17日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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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8年度全旗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乌政发〔2019〕7号

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理委员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8年,全旗各地、各部门在旗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压事故、保安全、保稳定”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旗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忠诚履职,务实进取,扎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隐患排查、执法管控、应急管理等各项工作,全旗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旗人民政府决定表彰2018年度全旗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先进单位(6个)

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教体局、图克镇、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乌审旗大队。

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先进个人(12人)

罗月飞(宣传部)、内格格其(团旗委)、李满(公安局)、何骥云(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王茂荣(住建局)、王腾(消防大队)、杨恒(公路管理工区)、罗腾山(人保财险公司)、魏巍(交管大队岗勤二中队)、王建华(交管大队事故中队)、乌云达来(交管大队查汗淖中队)、刘彦飞(交管大队车管所)。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旗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开创全旗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局面,为保障人民群众平安畅通出行和全旗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乌审旗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