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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16日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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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一窗综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政办发﹝2020﹞41号

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各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 

  《乌审旗“一窗综办”改革实施方案》已经旗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624 

  

  乌审旗“一窗综办”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1947号)、《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党办字〔201947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的通知》(鄂府办发〔201929号)和《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窗受理”和“专业区域无差别办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一窗综办”改革工作,实行非专业区域“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与专业区域“一窗通办”模式,优化营商环境,转变政府职能,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目标 

  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目标,以便民利企为导向,依托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整合政务资源,打破部门界限,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精简申请材料,统一服务标准,打造政务服务“一窗综办”新模式。“一窗综办”分为“一窗受理”及“专业区域无差别办理”。“一窗受理”:针对非专业区域的政务服务事项,将受理及出件环节在“一窗受理”窗口进行,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后台分类审批;“专业区域无差别办理”:针对专业化领域实行“一窗通办”,解决专业领域忙闲不均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二)阶段性目标 

  按照“梳理情形化事项清单、组建优质导办团队、打造分类一窗综办”改革思路,分三步走推进“一窗综办”服务模式落地。 

  第一步:梳理情形化事项清单。202010月底前,全面梳理情形化事项清单,并编制完成“一窗受理”事项和“专业区域无差别办理”事项标准化办事指南 

  第二步:组建优质导服团队。202011月底前,组建旗政务服务综合代办团队,分别在纳税服务、社会保障、市场准入、公安执法、社会事务、不动产权登记及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区等,设置导服工作台,提供咨询、辅导、填报、帮办等服务;同时进行区域轮换,通过实践锻炼,熟悉了解各领域办事情形、所需材料、具体流程等,为推行“一窗受理”和“专业区域无差别办理”窗口积累实践经验。 

  第三步:打造分类综合服务窗口202012月底前,审批部门事项“一窗受理”率、“专业区域无差别办理”率达到80% 

  二、审批部门事项“一窗综办”推进模式 

  (一)“一窗受理”模式 

  窗口设置:整合设置市场准入、投资项目、交通运输、科教文旅、综合事务等5个“一窗受理”窗口,集成多个部门开展“一窗受理”。运行方式“一窗受理”工作人员收齐申报材料并经相关部门初审确认后,录入“智慧政务云平台系统”,并对申请材料进行扫描存档,信息自动推送到相关部门;后台审批人员审批完成后将信息推送到“一窗受理”窗口出件,实现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服务。“一窗受理”窗口实行线上线下同步受理,线上主要负责网上登记和实时转办、督办,线下主要负责申报材料审查、转办、业务协调及统一出件。由旗政务服务中心选派工作人员进行“一窗受理”。 

  1.市场准入“一窗受理”。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专业合作社、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等的设立、登记、变更、注销及市场准入区其他部门政务服务事项,逐步推行注册公司、刻制公章、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等开办企业一条龙服务模式。涉及部门: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财政局、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旗烟草专卖局。 

  2.投资项目“一窗受理”。包括政府投资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各类园区投资建设项目等,由旗政务服务局选派的工作人员和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人员共同进行“一窗受理”。涉及部门:旗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包括旗发改委、旗自然资源局、旗住房和城乡建设、旗应急管理局、旗水利局、旗能源局、旗林草局、旗工信和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乌审旗分局、旗气象局。 

  3.交通运输“一窗受理”。包括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公路超限运输许可、道路货运经营许可等事项。涉及部门:旗交通运输局、运管分局。 

  4.科教文旅“一窗受理”。包括学生资助、教师资格认定、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民族成份变更、社会市面用文蒙汉文并用的审批等事项。涉及部门:旗民族事务委员会、旗文化和旅游局、旗教育体育局、旗融媒体中心。 

  5.综合事务“一窗受理”。包括低保申请、临时救助、农药经营许可、优抚安置先进表彰等事项。涉及部门:旗农牧局、旗民政局、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旗司法局。 

  (二)“专业区域无差别办理”模式 

  窗口设置:在纳税服务、社会保障、公安执法、不动产权登记专业领域实行“无差别办理”,实行行政权力事项“一窗通办”。运行方式:“无差别办理”窗口人员收件,后台人员分类审批,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将审批结果(证照或文件)交窗口统一发件,由各专业区域单位选派工作人员进行“无差别办理”。 

  1.纳税服务“无差别办理”窗口。包括税费收缴、开具发票、所得税优惠备案等。涉及部门:旗税务局。 

  2.社会保障“无差别办理”窗口。将就业服务、工伤鉴定、医保报销、社保核定等事项纳入“无差别办理”窗口。涉及部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旗医疗保障局、旗社保和就业综合服务中心。 

  3.公安执法“无差别办理”窗口。包括各项户籍和出入境业务、民爆和特行、刻章以及异地办证及公安执法区其他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涉及部门:旗公安局、旗消防大队、交管大队、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4.不动产权“无差别办理”窗口。包括二手房交易和房屋初始、转移、变更、抵押等登记。涉及部门:旗不动产登记中心、旗保障性住房和房产交易管理中心。 

  三、重点任务安排 

  (一)编制公布“一窗综办”办事指南。各审批部门依照相关标准化规范要求,针对具体办理情形、材料审核要点进行颗粒化、标准化梳理,编制公布《“一窗受理”事项标准化办事指南》《“专业区域无差别办理”事项标准化办事指南》,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各相关部门在梳理过程中应依法合理减少申请材料,杜绝“奇葩证明”,消除模糊语言、兜底条款,为群众办事提供清晰的指引。 

  (二)做好业务培训指导。旗政务服务中心、各进驻审批部门加大对“一窗受理”及“专业区域无差别办理”人员的培训,实行常态轮训,打破区域、窗口的“围墙”,让窗口工作人员从“专一手”转变为业务办理“全能手”,提升窗口办事效率和行政效能。 

  (三)完善系统软件支撑。推动政务服务网、“一窗受理”综合服务模式、各部门审批系统三者间的互联互通,完成叫号系统、查询系统、评价系统的无缝衔接,实现每个事项叫号、受理、审批、评价全程留痕、数据可追溯。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行政务服务“一窗综办”模式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通力合作,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沟通,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注重部门协同。“一窗综办”改革工作涉及部门多,时间紧,任务重,各进驻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指定专人负责,配合旗政务服务局积极做好改革期间窗口调整、人员管理、业务培训、业务衔接等工作,确保“一窗综办”工作顺利完成。 

  (三)强化检查督导。旗政务服务局将定期检查改革进展情况,同时将“一窗受理”和“无差别分类办理”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滞后的部门,报请旗政府予以通报;对工作推诿扯皮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将予以严肃追责。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以点带面,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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