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公开->政府机构

2023年

03月23日

15:19

来源:

乌审旗无定河镇人民政府

【字体:

乌审旗无定河镇人民政府

  一、工作分工

  白利平  党委书记、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主持无定河镇党委全面工作。分管意识形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特日格勒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提名人选

  主持无定河镇政府全面工作。协助白利平同志做好党委中心工作。分管审计和监察工作。

  郭  瑞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主持无定河镇人大全面工作。负责党政日常事务、档案史志、保密机要、应急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毛布拉格村。

  高  慧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协助白利平同志做好基层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政法、信访维稳、政协委员联络、全面深化改革、督查、编制、人事、巡察、工商联、乡村振兴、包联驻村、国土资源、能源开发建设协调等方面工作。分管平安建设办公室。联系无定河第一派出所、无定河第二派出所、无定河司法所、河南司法所、无定河法庭、纳林河交警中队、河南交警队、自然资源管理所、河园社区、河南社区、治沙站。

  周建龙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主持无定河镇纪检监察全面工作。协助党委抓好其他相关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达布拉汗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负责意识形态、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新闻出版、创城、新时代文明实践、融媒体、扫黄打非、妇联等方面工作。分管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联系包日陶勒盖村。

  张东阳  党委委员、副镇长

  负责农牧业、粮食安全、动物疫病预防等方面工作。分管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陈志强  党委委员、副镇长、人武部长

  负责财税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保险、统计、人民武装、退役军人等方面工作。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税务所、河南信用社、纳林河信用社、庙滩信用社、河南村。

  郭  雄  副镇长

  负责林业草原、森林草原防灭火、农牧业综合执法、矿区移民、人口转移、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萨拉乌苏村。

  李  涛  副镇长

  负责水利、防汛抗旱、教育体育、关工委、文联、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方面工作。联系河南学校、无定河小学、河南幼儿园、无定河幼儿园、无定河中心卫生院、河南卫生院、巴图湾村。

  越  磊  挂职副镇长

  协助特日格勒同志工作。联系无定河村。

  贺秉元  二级主任科员

  负责市场监督、质量技术监管、供销等方面工作。联系市场监督管理所、小石砭村。

  曹宇权  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主持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工作。负责人居环境整治、园林绿化等方面工作。联系庙滩村。

  王满泉  党群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协助白利平同志做好党群服务中心日常工作。负责残联、红十字会、民政、社保就业、医疗保障、政务服务等方面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办公室。联系排子湾村。

  何镇坤  综合行政执法局教导员

  协助党政主要领导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局思想政治、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

  吴治平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主持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全面工作。负责科协、农业经济、农业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农电、果园、工信科技、气象、自然灾害预防等方面工作。联系纳林河供电所、巴图湾供电所、河南供电所、无定河国有林场、红进滩村。

  郝  强  镇长助理

  协助特日格勒同志工作。负责发改、综合经济管理、工业经济、城建规划、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乡村振兴、电子商务、邮政、通讯等方面工作。分管乡村振兴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联系堵嘎尔湾村。

  宣玉锋  工会主席

  主持工会全面工作。联系水清湾村。

  二、领导干部AB角

  郭  瑞与高  慧互为AB角;

  张东阳与郭  雄互为AB角;

  陈志强与李  涛互为AB角;

  “AB角”工作制度具体实施原则为:直接分管领导因公出差、因事因病请假或因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分管领域职责时,经主要领导同意,“AB角”范围在岗领导可暂时代替其承担部分岗位职责。

  三、职能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一)无定河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旗委、政府相关工作安排,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2.根据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和旗委相关工作安排,讨论和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

  3.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等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各类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协调、指导辖区社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参加政治文化生活。负责做好人大、政协等事务工作;依法指导和规范管辖范围内的群团组织等其他各类组织。

  4.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黑除恶等工作。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总体要求,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村霸”,严防其侵蚀基层干部和基层政权。

  5.根据相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负责做好民政、社会保障、教育体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劳动就业、计划生育、拥军优属、助残、统计等方面工作。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导,强化基层便民服务。

  6.负责做好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管理好宗教活动场所,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涉基层公共事务的行为,坚决抵御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

  7.负责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负责扶贫开发、产业规划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生态环境、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

  8.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负责做好农牧区土地、草场承包合同管理,农牧区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农牧业机械维护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加强动物防疫和重大疫情的监控工作,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和疫病的分级管理制;加强草原保护建设和利用情况的监督及草原防火、草畜平衡、退牧还草、基本草牧场、基本农田、农地保护管理工作;加强辖区内林业管理;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改善人畜饮用水条件,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防止水土流失。

  9.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等灾害防御及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

  10.负责综合协调辖区内镇容镇貌、环境卫生、小区物业、公共设施管理等工作。

  11.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社区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做好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等工作。

  12.根据旗委、政府赋予苏木乡镇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与各业务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行使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等相关权力。

  1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城镇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辖区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小区规划验收等工作;协助开展市场监督、环境保护、老旧小区整治、保障性住房管理等工作。

  14.负责本辖区社会领域、生态环境领域、党的建设领域等重大风险的防范、排查、化解,保密机要、意识形态、信访等工作。

  15.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1.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党委、政府的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决策的督促检查工作;承担人大、政协办公室工作;负责干部管理考核、制度建设、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财政、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事务、政务、文电会务、政策研究、翻译、史志档案、机要保密、语言文字、后勤保障、接待和对外联络等工作;负责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农村牧区嘎查村清产核资和“三资”清理工作。

  2.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关工委、老干部、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绩效考核、党员和村干部培训、党代表联络等工作;负责深化改革工作。

  3.乡村振兴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负责扶贫开发工作;负责产业规划发展工作;负责美丽乡村建设、生态环境等工作;负责项目管理、科技、水利、林草、电力、道路、通讯、人居环境整治、养殖场管理和畜牧兽医等工作;负责发改、商务、金融和优化区域发展环境等工作;负责减轻农牧民负担工作的监督管理、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管理、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指导农村牧区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组织实施,指导辖区内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体育、文化旅游、残联、统计、社会救助、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医疗保障、社会团体等社会事务性工作;负责农村牧区基层政权建设,综合协调社区事务管理工作。

  5.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格化管理、平安创建、禁毒禁赌、扫黄打非、反邪教等工作;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协助、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火、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等应急管理工作。

  6.城市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小区物业、公共设施管理等工作;负责镇组织实施的建设工程的预算审校、招投标等工作;综合协调公共卫生、动物防疫和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的城镇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辖区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小区规划验收等工作;协助开展市场监督、环境保护、老旧小区整治、保障性住房管理等工作;协助开展征地拆迁和重建安置等工作。

  (三)领导职数

  无定河镇核定领导班子科级领导职数12名(3正9副);核定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其中:乌审旗无定河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局长1名),乌审旗无定河镇党群服务中心、乌审旗无定河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各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办公地址:乌审旗无定河镇

  办公电话:0477—7560669

  工作时间:8:30-12:00   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 白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