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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07日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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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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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司法局

  一、领导班子

  李向兵 旗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旗司法局全面工作,主抓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协助依法治旗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做好日常工作。

  乌云贝赫 旗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局日常事务工作、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警务督察、干部队伍建设、科技信息化建设、社区矫正、“五位一体”考核、人才工作、“3+1”互助共建工作、创城、工会、统计、审计、资产管理、精神文明、爱国卫生、健康乌审、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心理健康、“多多评”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维护社会稳定、国家安全、数字政府等工作。分管政治警务部、办公室(事务、财务)、社区矫正管理大队、科技信息化股、嘎鲁图司法所、乌兰陶勒盖司法所。

  布日玛 旗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综合性法律服务咨询和决策指导、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律师行业管理、行政复议与应诉、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弱势群体维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两法衔接、统一战线、民族宗教、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妇女、双拥、退役军人事务、信用体系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双随机、一公开、优化营商环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分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图克司法所、乌审召司法所。

  杨会军 旗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政务工作、人民调解、普法与依法治理、宣传思想、政务公开、12345热线办理、全面深化改革、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密、舆情处置、反恐怖、禁毒、法治乡村建设、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对标先进、共青团及青年发展性县域试点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政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调解服务中心、苏力德司法所。

  吴庭 旗司法局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负责依法治旗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法治督察、司法局全面依法治旗等工作。分管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

  张德海 旗司法局四级调研员:协助布日玛同志做好综合性法律服务咨询和决策指导。

  布和 旗司法局局长助理:协助局长做好科技信息化工作。分管无定河司法所、河南司法所。

  二、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规章,承担全面依法治旗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旗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决策部署的督察工作。

  (二)负责协调各苏木镇、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布工作。负责苏木镇政府、旗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指导、监督旗政府各部门各苏木镇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全旗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旗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配合选任管理人民监督员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负责全旗社区矫正工作。

  (六)管理和指导全旗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工作,参与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和考核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监督管理全旗法律顾问、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协助全旗法律专家库的建设和旗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组织、管理工作。

  (八)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用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基层设施建设等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

  (十)规划、实施全旗司法行政科技信息化工作。

  (十一)完成旗委和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拟定全旗司法行政系统中长期规划和政策。负责研究和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

  (二)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指导、监督全旗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

  (三)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负责全旗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指导、监督各苏木镇和旗直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承担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证书管理工作,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行政执法主体认定与公布工作,承担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承担旗本级重大行政案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受理行政执法投诉及行政执法监督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旗人民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治协调工作。负责政府规章的报备和清理工作。负责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监督和异议申请工作。开展全面依法治旗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提出全面依法治旗工作规划的建议。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旗有关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旗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组织开展督察和年度考核,提出督察、考核意见和问责建议。接受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

  (四)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苏木镇、旗直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旗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

  (五)社区矫正管理大队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工作。负责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六)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配合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协调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负责统筹规划和协调推进全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全旗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全旗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协助全旗法律专家库建设,协助旗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组织、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律师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工作。按规定权限承担局机关依申请行政许可、确认、奖励、给付事项的受理、审批、转报等工作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批、批准、备案等工作。负责协调各业务股室对行政审批事项的支持工作。

  (八)科技信息化股

  拟定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司法行政信息化系统、软件、平台的设计、研发、建设、推广应用和维护工作。承担司法行政系统应急指挥平台建设、舆情处置、梳理上报等综合协调工作。

  (九)政治警务

  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教育训练、用装备管理和警务督察等工作。承担司法行政系统评优创先、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研究拟订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工作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工资、机构编制、警务管理、年度考核等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拟定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司法行政人民察依法履行职责和遵守纪律情况,负责维护司法行政机关及人民察的正当执法权益。组织开展司法行政重点业务工作的综合督查。

  (十)乌审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处理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四、事业单位

  乌审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乌审旗法律援助中心),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乌审旗司法局有关审批事项的行政辅助工作。

  2.承担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当事人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开展全旗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宣传工作;接待、解答现场及来电法律咨询工作。

  3.集中办理人民调解方面的法律服务事项。

  4.承担法律政策咨询、法律事项信息服务、法律服务对象心理咨询等综合性服务事项。

  5.承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日常管理工作。

  6.承担乌审旗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 乌审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办公电话:0477-7582677。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李向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