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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19日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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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瓜果蔬菜和小杂粮特色产业项目申报工作指引

  为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夯实乡村发展产业基础,进一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打造特色优势品牌。按照市委农牧办、农牧局《关于印发瓜果蔬菜和小杂粮特色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党农牧办发(2019)16)要求,乌审旗农牧局现组织开展2021年第二批瓜果蔬菜和小杂粮特色项目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2021年瓜果蔬菜和小杂粮特色项目扶持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实施。项目申报主体要有一定规模,具有较强的带动能力,并与广大农户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要符合当地的特色产业发展方向,对产业发展具有示范引路作用。对符合条件的扶持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高层次人才创业、返乡人员创业、大学生自主创业、退役军人自主创业等特殊群体创业项目。  

  二、扶持政策 

  立足乌审旗地区优势,根据种植业产业发展现状和实际需求,围绕蔬菜、瓜类、果树以及小杂粮发展的关键环节进行支持,不断延伸和完善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推动瓜果蔬菜和小杂粮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实现种植业结构的转型升级。 

  (一) 果蔬冷藏保鲜库建设。对瓜果蔬菜主产区基地周边新建或续建300立方以上的,实际运行并服务于当地种植户的果蔬冷藏保鲜库,按每立方米150元的标准对建设费用进行补贴。 

  ()标准化育苗中心建设。对新建年育苗能力超过500万株(穴盘每穴双株的按1株计算),采用集约化穴盘育苗的标准化育苗中心,按照其建设费用30%给予补贴。 

  ()社会化服务开展。对为农户统一进行良种筛选、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水肥一体化管理、抗重茬治理、订单收储等一系列标准化生产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瓜果蔬菜服务规模达到1000亩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每亩50元的奖励性补贴;小杂粮服务规模达到1000亩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每亩80元的奖励性补贴。 

  ()加工企业建设。对新建的蔬菜、水果加工(脱水、制酱、榨汁等)和小杂粮加工(分选、包装)企业、合作社,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用于生产线设备的购置。 

  ()合作社培育。对统一组织标准化生产、统一服务、统一与龙头企业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的合作社,一次性奖补30万元。 

  ()产品品牌创建。支持企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创立蔬菜、水果和小杂粮品牌。每登记1个名特优新农产品,奖励2万元;每认证1个绿色食品,奖励3万元;每认证1个有机食品,奖励5万元;每登记保护1个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奖励20万元。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农畜产品驰名商标的企业和合作社,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鄂党发[2019]5)中实施质量品牌战略相关政策执行。 

 

  ()技术示范推广。每年配套400万元试验示范、技术推广等科技支撑经费,主要用于瓜果蔬菜和小杂粮产业标准化试验示范区建设、良种良法示范推广、技术培训等方面的工作(其中瓜果蔬菜产业200万元,小杂粮产业200万元)。包括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果蔬和小杂粮科技示范园区相关技术支撑以及相关技术研发,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与推广,新型经营主体和基层农技人员的学习培训等。 

  ()加强金融扶持力度。要充分发挥金融工作的引导和杠杆效应,根据《鄂尔多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振兴资金扶持办法(试行)(鄂府发[2019]76),对瓜果蔬菜和小杂粮产业给予担保贷款、降低贷款利率等金融政策扶持。 

  对相关扶持政策,每个经营主体不得重复享受,并且每个项目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如发现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将追回扶持资金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所申报的项目要立足特色产业扶持的总体目标,紧密围绕重点任务,符合相应扶持政策,并具备下列条件:1.要有具体可操作的实施方案。2.要明确项目建设周期,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3.申报主体及法人需提供社会信用证明,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原则上不在扶持范围。4.冷链、育苗、加工类项目,在项目完成后要分别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体积、规模、估价测算报告。5.技术示范推广类项目要形成具体可操作,正式发布的规程;社会化服务类项目要有分别与服务组织和服务对象签订的合作协议;合作社类要符合示范合作社标准,并实现标准化生产。 

  四、项目申报 

  申报主体向项目所在地苏木镇政府提交项目申报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申报主体基本情况,涵盖项目主体的行政区划、成立时间、业务范围、发展规模、取得成就、带动能力,并附申报主体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开户许可证、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申报项目实施方案,涵盖项目实施主体、详细规划、建设周期、投资核算、社会效益、可行性分析等;3.项目辐射带动能力相关佐证材料、利益联结资料;4.申报主体及法人社会信用证明。各苏木镇收到项目申报书后,组织工作人员对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和可行性调研,预审筛选后以正式文件连同项目申报表报乌审旗农牧局。2021年申报时间截至为20211029日。 

  五、监督管理  

  如对乌审旗2021年瓜果蔬菜和小杂粮特色产业项目申报工作有任何意见建议,请与旗农牧局农牧技术推广中心联系。联系地址:乌审旗党政新区9号楼215,联系人:何鹏飞。联系电话:15661746543 

                                                                                                        乌审旗农牧局 

                                                                                                        2021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