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5-03006 主题分类 其他;其它
发布机构 乌兰陶勒盖镇人民政府 文号 乌兰镇政发〔2025〕25号
成文日期 2025-08-12 公文时效 有效
乌兰陶勒盖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便民服务中心《预约延时服务》《上门服务》《并联办理》《一窗受理》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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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陶勒盖镇便民服务中心入驻各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高办事效率,增强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满意度,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提升人性化服务,传递对群众的关心关怀,特制定《预约延时服务》《上门服务》《并联办理》《一窗受理》制度。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乌兰陶勒盖镇人民政府      

                                  2025812      

 

 

乌兰陶勒盖镇便民服务中心

预约延时服务制度

 

总则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满足企业和群众非工作时间办理事项的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服务内容

双休(节假日)日预约服务(以下简称预约服务),指办事群众无法在法定工作日到乌兰陶勒盖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业务的情况下,可申请预约在双休(节假日)日前往乌兰陶勒盖便民服务中心大厅,由乌兰陶勒盖便民服务中心安排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办事服务。

工作日延时服务(以下简称延时服务),指已到便民服务中心规定的下班时间后,大厅工作人员主动延长办公时间,继续为正在办理业务或已在大厅等候办理业务的群众提供办事服务。

申请方式

(一)预约服务

1.现场预约。群众提前两个工作日到乌兰陶勒盖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厅现场预约登记进行申请。

2.电话预约。群众提前两个工作日拨打乌兰陶勒盖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厅电话(0477-7552004)进行申请。

群众在预约成功后,在预约时间内未前来办理事项,视为取消预约,需重新办理预约申请。连续三次无故取消预约者,乌兰陶勒盖镇便民服务中心暂停为其提供预约服务。

(二)延时服务

乌兰陶勒盖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工作人员主动开展服务,群众无需申请。已到下班时间,如大厅有群众正在等候,工作人员提前告知预计需等候的时间,由群众自愿选择是否继续等候办理。

工作要求

一、接受预约时,工作人员应对群众的预约办理内容、预约时间、联系方式等做好记录,并详尽告知群众需准备的材料和有关事项。

二、工作人员要按照预约时间准时到岗,并确保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在服务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催促群众离开,更不能态度冷淡或使用不文明的语言拒绝为群众办理事项。

三、当班工作人员因故确实不能提供延时服务的,应向中心负责人报告,并由负责人另行安排人员提供延时服务。

四、工作人员在提供预约和延时服务中,对短时间内无法办结的业务事项,可在征得群众同意后,留存群众联系方式,待业务办理完结后,告知办理结果。

五、工作人员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中不得向群众收取任何费用。

六、便民服务中心应建立利用登记台账,记录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长。对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累计超过一定时长的,应合理安排相关人员调休。

 

乌兰陶勒盖镇便民服务中心

上门服务

 

总则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解决企业、群众因特殊原因无法现场办理业务的困难,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及原则

适用范围:适用于因年老、残疾、疾病、紧急事项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上门服务的企业或群众。

服务原则:自愿申请,需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主动提出需求。

服务对象及事项

服务对象: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重症患者等特殊群体;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无法到场的企业或群众;其他经审核确需上门服务的情形。

服务事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如营业执照、资格证办理等)以及其他可延伸的便民服务。

服务流程

一、申请方式:

1.现场预约。群众提前两个工作日到乌兰陶勒盖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厅现场预约登记进行申请。

2.电话预约。群众提前两个工作日拨打乌兰陶勒盖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厅电话(0477-7552004)进行申请。

二、审核确认:乌兰陶勒盖便民服务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核实申请人信息和业务需求。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并提供替代解决方案。

三、预约上门:与申请人约定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清单,提前告知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四、现场办理:工作人员相关材料及相关设备(如移动终端、高拍仪等),核对材料真实性,依法办理业务。

五、结果反馈:当场办结事项需出具回执;需后续处理的,明确时限并跟踪督办。

保障措施及监督考核

人员配置:组建专职上门服务团队,定期培训业务技能与服务规范。

监督考核:通过满意度回访、随机抽查等方式评估服务质量,纳入考核体系。

附则

本制度由乌兰陶勒盖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动态调整优化。

 

 

乌兰陶勒盖镇便民服务中心

一窗受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一窗受理”是指企业和群众到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事项时,只需到一个窗口提交材料,由窗口工作人员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

第二章  窗口设置

第三条 便民服务中心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模式。

第四条 综合窗口可受理社保、民政、计生、市场监管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具体事项以公布的清单为准。

第三章  工作流程

第五条 受理流程:

1.咨询导办:提供事前咨询和材料预审服务

2.一窗受理:窗口人员统一收件,出具受理通知书

3.内部流转:材料即时分送相关业务部门

4.限时办结:按承诺时限完成审批

5.统一出件:通过窗口或邮寄方式送达结果

第六条 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对材料不齐的出具补正告知书。

第四章  运行管理

第七条 窗口工作人员由便民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

第八条 建立AB岗工作制,确保窗口服务不间断。

第五章  监督考核

第九条 通过满意度评价、调查问卷、定期回访等方式开展监督。

  


乌兰陶勒盖镇便民服务中心

并联办理

 

一、目的

为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减少群众办事环节,实现“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涉及多个部门联合办理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如市场主体登记、社会事务等)。

三、办理流程

一窗受理: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综合一窗受理”,统一接收申请材料,并负责分转至相关部门。

同步审批:各相关部门在收到材料后同步开展审核,不得互为前置条件。

限时办结:简单事项3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事项不超过7个工作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统一反馈:由综窗汇总结果,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四、职责分工

便民服务中心:负责统筹协调,督促各部门按时完成审批。

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及时办理,需现场核查的应联合开展。

嘎查村(社区):协助群众准备材料,做好政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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