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5-03355 | 主题分类 | 其他;业务工作 |
|---|---|---|---|
| 发布机构 | 乌兰陶勒盖镇人民政府 | 文号 | 乌兰镇政发〔2025〕31号 |
| 成文日期 | 2025-11-04 | 公文时效 | 有效 |
为巩固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果,加强农田建设工程管护工作,确保已建成的农田项目持续发挥效益,根据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方案》的通知(乌政办发〔2025〕29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成立乌兰陶勒盖镇高标准农田管护队伍,现通知如下,请涉及的嘎查村遵照执行。
一、管护目标
通过组建专业化、规范化的高标准农田管护队伍,实现管护有主体、有人员、有资金、有标准、有考核的“五有”目标,确保田间道路、灌排系统、农田林网等工程设施完好并正常使用,保障农田持续高产稳产。
二、组织架构与责任体系
(一)建立“镇级主导、村级落实、多元参与”的管护组织架构。镇级管护责任:结合本镇实际,负责辖区内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的监督、协调和考核,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村级管护主体:村民委员会是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理维护的具体实施主体,负责管护人员的选聘、日常管理和任务分配,定期组织巡查,开展政策宣传教育工作。多元参与机制:积极探索“1+N”管护模式,即引入一家维修的第三方机构、组建N个乡村管护人员。
(二)管护人员
红旗村管护人员:苗世成、谢发祥、白凤祥、李向文4人。
前进村管护人员:康培云、王林飞2人。(详细名单后附)
三、管护范围
2022年乌兰陶勒盖镇红旗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计4539.72亩,其中,含63口机电井;43个井房/小井台;19个玻璃钢井房/大井台;1个井房。
2022年乌兰陶勒盖镇前进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计468.07亩,其中,含7口机电井;6个井房/小井台;1个玻璃钢井房/大井台。
四、管护内容及管护标准
管护员对高标准农田项目的门、窗、散水台、地漏(地面)、外墙、机电井、井台、过滤器、施肥罐、配电箱、电缆线套管、输水管道、出水装置等设施设备完整和是否存在有井无水、有水无泵、有井无电、管道不通等问题,是否存在地下水位下降导致出水量不足、返沙等问题排查和上报维修,具体内容如下:
1.土地平整方面:确保项目区农田表层耕作土壤不被自然和人为破坏,保持田块完整。
2.灌溉与排水方面:保证水源工程、灌排渠道与管网、田间附属设施能够正常使用,满足设计的灌溉保证率,无安全隐患。
3.田间道路方面:保证道路系统完好,路面平整,通行顺畅,满足车辆荷载和质量要求。
4.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方面:保证造林成活率,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完备,能够充分发挥作用。
5.农田输配电方面:保证输电线路、变配电装置、弱电设施及相关配套工程设施完善、运行安全,低压输电线路满足灌排设施运行、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要求,围栏和警示标识完整。
6.公示牌和标志碑方面:保证公示标牌、标志碑、界桩等设施完好、信息完整。
五、管护时间和问题反馈
各管护队成员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全覆盖式排查,并建立排查台账工作。如遇农牧民反映的突发使用问题,要及时上报维修队伍,同时,对农牧民群众进行设备操作指导和反馈问题现场勘察、维护、统计上报等工作。
六、考核机制
定期考核:镇政府对村级管护情况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村级监督:村委会对管护人员实行日常监督,凡不能完成管护任务、群众反映强烈的,应及时更换管护人员。
七、奖惩措施
表彰奖励:对管护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适当物质奖励。
责任追究:对没有按时完成每季度巡护台账、未按时出勤,农牧民的设备故障未排查上报维修导致影响生产的,及时更换管护人员。
附件:2019年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队人员名单
乌兰陶勒盖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