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5-03355 主题分类 其他;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乌兰陶勒盖镇人民政府 文号 乌兰镇政发〔2025〕31号
成文日期 2025-11-04 公文时效 有效
乌兰陶勒盖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全镇高标准农田管护队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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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嘎查村:

为巩固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果,加强农田建设工程管护工作,确保已建成的农田项目持续发挥效益,根据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方案》的通知乌政办发〔2025〕29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成立乌兰陶勒盖镇高标准农田管护队伍,现通知如下,请涉及的嘎查村遵照执行。

一、管护目标

通过组建专业化、规范化的高标准农田管护队伍,实现管护有主体、有人员、有资金、有标准、有考核的“五有”目标,确保田间道路、灌排系统、农田林网等工程设施完好并正常使用,保障农田持续高产稳产。

二、组织架构与责任体系

(一)建立“镇级主导、村级落实、多元参与”的管护组织架构。镇级管护责任结合本镇实际,负责辖区内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的监督、协调和考核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村级管护主体村民委员会是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理维护的具体实施主体,负责管护人员的选聘、日常管理和任务分配,定期组织巡查,开展政策宣传教育工作多元参与机制积极探索“1+N”管护模式,即引入一家维修的第三方机构、组建N个乡村管护人员

(二)管护人员

红旗村管护人员:苗世成、谢发祥、白凤祥、李向文4人。

前进村管护人员:康培云、王林飞2人。(详细名单后附)

三、管护范围

2022年乌兰陶勒盖镇红旗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计4539.72亩,其中,含63口机电井;43个井房/小井台;19个玻璃钢井房/大井台;1个井房。

2022年乌兰陶勒盖镇前进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计468.07,其中,含7口机电井6个井房/小井台;1个玻璃钢井房/大井台。

四、管护内容及管护标准

管护员对高标准农田项目的门、窗、散水台、地漏(地面)、外墙、机电井、井台、过滤器、施肥罐、配电箱、电缆线套管、输水管道、出水装置等设施设备完整和是否存在有井无水、有水无泵、有井无电、管道不通等问题,是否存在地下水位下降导致出水量不足、返沙等问题排查和上报维修,具体内容如下:

1.土地平整方面确保项目区农田表层耕作土壤不被自然和人为破坏,保持田块完整。

2.灌溉与排水方面保证水源工程、灌排渠道与管网、田间附属设施能够正常使用,满足设计的灌溉保证率,无安全隐患。

3.田间道路方面保证道路系统完好,路面平整,通行顺畅,满足车辆荷载和质量要求。

4.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方面保证造林成活率,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完备,能够充分发挥作用。

5.农田输配电方面保证输电线路、变配电装置、弱电设施及相关配套工程设施完善、运行安全,低压输电线路满足灌排设施运行、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要求,围栏和警示标识完整。

6.公示牌和标志碑方面保证公示标牌、标志碑、界桩等设施完好、信息完整。

五、管护时间和问题反馈

各管护队成员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全覆盖式排查,并建立排查台账工作。如遇农牧民反映的突发使用问题,要及时上报维修队伍,同时,对农牧民群众进行设备操作指导和反馈问题现场勘察、维护、统计上报等工作。

六、考核机制

定期考核:镇政府对村级管护情况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村级监督:村委会对管护人员实行日常监督,凡不能完成管护任务、群众反映强烈的,应及时更换管护人员

七、奖惩措施

表彰奖励:对管护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适当物质奖励。

责任追究:对没有按时完成每季度巡护台账未按时出勤农牧民设备故障排查上报维修导致影响生产的,及时更换管护人员

 

附件:2019年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队人员名单

 

 

                                 乌兰陶勒盖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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