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5-00016 | 主题分类 | 自然资源、能源;业务工作 |
|---|---|---|---|
| 发布机构 | 乌审旗能源局 | 文号 | 乌能局发〔2025〕21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3-2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提档升级等工作的通知
各煤矿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落细促进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揽子政策措施,认真贯彻市、旗工业经济调度会等相关部署要求,统筹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持续稳定工业经济运行,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现就做好煤矿智能化提档升级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提升煤矿智能化、信息化和自动化水平,做好煤矿智能化提档升级工作,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市煤炭行业人工智能及矿鸿应用三年行动计划和验收标准,加快矿鸿系统建设进度,确保被列入示范阶段建设煤矿名单的企业在年底前完成建设并顺利通过验收。
二要进一步巩固智慧能源服务平台建设成效,全面升级优化智慧能源服务平台,强化智能卡口、地磅视频、电子围栏管理,加强智慧能源平台运营管理。
三要引导并支持煤炭运输企业推进新能源重卡替代和智能设备应用,积极谋划并推进在矿区周边建设电动重卡充换电站,着力推进智能化、清洁化煤炭输运。
四要不折不扣抓好中央环保督查、巡视巡查等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落实好生态保护各项制度规定,改进生产经营方式,从源头上消除生产过程中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市能源局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关于推动煤矿矿井水处理及综合利用的通知》要求,开展煤炭行业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凡符合条件的煤矿必须应建尽建。务必按照上级要求于年底前完成创建工作。
五要合理确定开采区域,优化开采顺序和采煤技术方法,不断提高采煤工艺,积极探索推广先进保水采煤技术的应用,采用限高开采、充填保水、帷幕截流、注浆加固等保水采煤技术,避免或减少煤层开采造成的含水系统破坏,未建设或正在建设充填开采、离层注浆等保水采煤项目的企业加快建设步伐,对已建成保水采煤项目的企业要组织开展好第三方评估认证工作。
六要积极配合旗水利局、水投集团加快疏干水外输管网建设,探索多途径矿井水综合利用,提升矿井水利用量和利用率。
七要加强煤矸石处置管理,杜绝“一包了之”现象,规范建立管理台账,确保台账数据真实、完整、可溯,推动形成“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闭环管理体系。
八要全力提高电煤合同履约率,切实践约履诺。对履约率偏低的合同要逐笔核对、分析原因,供需双方要加强沟通协调,努力促进合同履约兑现。同时,按期承担好农牧民及集中供热企业冬季取暖用煤平价煤供应工作,确保今冬明春供热工作有序开展。煤矿企业要主动协调销售公司与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对接,尽早实现所有煤矿、煤场的货源信息、车辆信息、承运信息全部接入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平台。
九要统筹抓好重大(在建)项目建设。认真盘点项目进展情况,保障资金来源,确保年初既定目标均能如期完成。在建煤矿要在建设中统筹考虑好煤矿智能化、智慧能源服务平台以及矿井水综合利用等项目建设,长远规划好煤矸石处置方案。
十要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持续加大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格按照公告产能组织生产,强化冲击地压、水害等重大灾害防治,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切实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乌审旗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