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5-02978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号 乌建发〔2025〕24号
成文日期 2025-08-12 公文时效 有效
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水电气暖网联合报装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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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5〕24号)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落地见效,进一步提高水电气暖网联合报装服务质量和效率,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用水、用电、用气、用暖、用网报装接入服务水平为目标,整合报装办理环节,优化报装服务流程,创新信息化服务手段,通过资料和信息全过程电子化流转共享,全面实现用水、用电、用气、用暖、用网报装业务通过“政务服务简易审批系统”进行受理、报装,推行联合报装、联合现场踏勘、联合验收。通过报装服务前移,主动对接业务,加快配套工程施工等举措,持续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成本和提升用户便利度,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多头跑、来回跑、不便捷等问题,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市政公用服务体系。

二、工作原则

便民高效原则: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简化办事环节,减少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率。

协同联动原则:建立健全部门协同、政企联动的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和水电气暖网企业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信息共享原则:依托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实现水电气暖网报装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 ,避免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材料。

三、主要措施

水电气暖网联合报装分为水电气暖网联合报装水电气暖网外线接入工程联合审批两项业务。

(一)优化报装流程

1.整合申请表单:将水电气暖网各自独立的报装申请表整合为一张《水电气暖网联合报装申请表》,申请人只需填写一张表单,即可同时申请水电气暖网报装业务。

2.精简申报材料:全面梳理水电气暖网报装所需材料,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取或前序环节已收取的材料。

3.实行并联办理:水电气暖网企业在收到联合报装申请后,同步开展现场勘查、方案设计、施工准备等工作。

(二)设立综合服务窗口

1.水电气暖网联合报装水电气暖网联合报装业务要进驻旗政务服务中心,在旗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水电气暖网报装综合服务窗口,负责联合报装业务的咨询、受理、流转、协调和反馈等工作综合服务窗口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为申请人提供全方位服务。水电气暖网联合报装业务涉及供电、供水、供暖、供气、网通企业通过政务服务简易审批系统进行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2.水电气暖网外线接入工程联合审批水电气暖网报装涉及外线工程建设需要办理行政审批手续的,由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受理,相关审批部门通过鄂尔多斯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与智慧监管系统进行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三)强化协同服务机制

1.联合现场踏勘:水电气暖网企业在收到联合报装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共同开展现场踏勘,确定接入方案和施工路径,避免重复开挖和管线冲突。

2.协同施工建设:水电气暖网企业根据联合踏勘确定的方案,制定各自的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和时间,协同推进外线工程建设。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3.统一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水电气暖网企业和相关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联合验收意见各企业同步完成接入通气、通水、通电、通暖、通网工作。

(四)规范服务标准,降低成本费用。水、电、气、暖、网企业要强化内部协调、制定办事指南、明确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收费,在办理过程中可根据工作实际精简合并企业内部流程,最大程度减轻项目申报单位负担。针对简易工程附属小型市政公用设施接入服务,实行“零上门、零审批、零成本”的“三零”服务。

(五)统一集成办理,提升用户体验。积极引导企业通过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和移动端提交办理有关业务,推动完善用气、用水、用暖、供电、用网“掌上办”各项服务功能,实现掌上报装、掌上报修、掌上查询、账单查询、掌上缴费、更名过户、开具电子发票、服务投诉等功能。将用气、用电、用水、用暖、用网服务事项纳入旗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提高办事效率,减少企业现场办理等候时间和跑动次数。水电气暖网企业要为用户提供“一对一”、主动上门、全流程跟踪的管家式服务,获取用户需求,为用户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协调企业内部工作进度,提供预约上门、解答咨询、协助申请、协调进度、事后回访、办理红线外审批手续等全流程管控服务。建立健全并落实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帮办代办制等制度。

四、规范工程建设管理

水电气暖企业的外线工程建设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乌审旗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督检查,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工程竣工后,水电气暖企业应按照规定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住建局局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和水电气暖网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水电气暖网联合报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联合报装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二)明确职责分工

1.住建局:作为牵头部门,负责制定联合报装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水电气暖企业的行业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改革措施

2.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指导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建设和管理,优化窗口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协调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运行维护,确保数据安全

3.自然资源局负责涉及水电气暖网外线工程建设的规划审批工作,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4.交通运输局:负责涉及公路、道路范围内水电气暖网外线工程建设的涉路施工许可审批工作,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

5.水电气暖网企业负责制定本企业联合报装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设立专人负责联合报装业务办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综合服务窗口工作,按时完成现场勘查、方案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等工作任务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报纸、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水电气暖网联合报装改革政策和工作成效,提高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四)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水电气暖网联合报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企业,要通过通报、约谈等措施,促其立行立改、加快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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