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5-0304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号 乌建发〔2025〕25号
成文日期 2025-08-18 公文时效 有效
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城市防汛排涝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18
字号:
打印
各股、室、二级单位

随着汛期的到来,强降雨、雷电等极端天气增多,防汛排涝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防汛排涝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正常运行,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防汛排涝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将责任明确到具体岗位和个人,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靠前指挥,确保防汛排涝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面排查,消除风险隐患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立即组织开展防汛排涝隐患大排查,重点对城市低洼地段、易涝积水点、平房区自建房景观河、市政排水设施等进行排查建筑市场服务中心对工地防汛排涝工作进行排查整改;乌审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对老旧小区、地下车库防汛排涝工作进行排查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防范措施,加强监测监控。

三、加强设施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严格落实市政排水设施“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工作机制,及时疏通排水管渠、检查井、雨水收集口、泵站前池,补齐修复缺失、破损井盖等。同时加强城市给排水、供热、垃圾污水处理等各类场所的安全防范,确保城市“生命线”设施安全平稳运行。对排水防涝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提前预置抢险力量和物资,确保关键时刻能够迅速投入使用。

四、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能力进一步完善防汛排涝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处置措施和各部门职责。加强与应急、气象、水利、公安、交通等部门的协作和信息共享,及时发布信息,强化会商研判,落实高等级预警“叫应”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

五、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报送信息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涝情等信息,及时做好应急响应。城市内涝灾害发生后,要及时将降雨情况、积水点位置、积水深度、积水原因、应急措施、雨停后退水时间等信息报送我局。对迟报、漏报、瞒报重要信息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各股、室、二级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项防汛排涝措施,切实保障城市安全度汛城乡建设股将定期进行督查检查

相关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