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5-03044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业务工作 |
|---|---|---|---|
| 发布机构 | 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乌建发〔2025〕26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8-19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各股、室、二级单位:
当前正值汛期,我旗强降雨天气多发,为切实做好防汛抢险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城市基础设施正常运行,经局研究决定,成立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汛应急抢险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急抢险队组成
队长:由党组成员、副局长白国林担任,负责抢险队的全面指挥与调度工作。
成员:王辰、陈钢、高建强、李博、都乐、刘平、王茂峰、张怀强、王永龙、邢凯、鄂力毕格、那木热、张恒、张嘎、余梓赫、王步高、将海英、曹慧、毕力格、宝牧仁、张元红、阿丽雅、罗彩霞共23人组成,其中张元红、阿丽雅、罗彩霞负责负责抢险期间的信息采集、舆情监控及公众沟通工作,确保及时、准确传递防汛动态。其他成员承担现场抢险救援、物资转运、隐患排查等任务。
二、指挥调度机制
应急抢险队实行统一指挥体系,所有成员需严格服从队长的指令安排,确保抢险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开展。若遇重大突发情况,队长需第一时间向局主要领导汇报,同步对接气象、应急、水利等部门,协同推进抢险工作。
三、响应要求
全体成员需保持24小时手机通信畅通,不得随意关机或拒接工作电话,确保能够随时接收抢险任务通知。接到抢险救援任务后,成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抵达指定集合地点,携带必要的抢险工具与防护装备,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缺席。
抢险过程中,成员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自身防护,同时注重团队协作,确保抢险任务顺利完成的同时,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