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6-00255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工作 |
|---|---|---|---|
| 发布机构 | 乌审旗应急管理局 | 文号 | 乌应急发〔2026〕21号 |
| 成文日期 | 2026-05-11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各事业单位和相关股室,各相关企业:
现将《乌审旗2026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估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乌审旗应急管理局
2026年5月11日
乌审旗2026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估工作方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安委办〔2026〕29 号)《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2026年危险化学品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安全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安办发〔2026〕48 号)《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强化危险化学品“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管理的通知》(内安委〔2026〕9 号)《鄂尔多斯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2026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文件要求,深入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模式、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4321”工作机制和化工园区“十有两禁”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法,采取“评估+执法+服务+X”形式,开展全旗2026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估工作,集中排查和整治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追溯管理体系漏洞,发挥安全评估指向性,提高执法检查精准性,加力防范各类风险隐患,夯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保障全旗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进一步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向事前预防转型,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范围和组织形式
除自治区、市评估以外的1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进入试生产阶段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见附件1)进行分级、分类评估。
二、评估内容和方法
2026年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风险评估以企业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合规性评估为重点。评估分为检查、评分和指导三个环节。
(一)检查环节。
采取文件资料审核、人员访谈、现场调研、个人能力测评方式,获取客观诊断评价证据,列出问题清单,问题应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1.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评估。以《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3034-2022)、《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19〕78号)为主要内容,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评估检查表》(见附件2)对20个要素进行评估。
2.安全生产合规性评估。在“安全生产合规性管理”要素评估的基础上,对企业安全生产合规性进行实质性检查,检查企业对法规标准识别、落实是否到位。核查的法规标准不少于10部(个),核查的条款数量不少于50条。法规标准和条款优先选取近一年来发布或实施的、高危工艺相关的、近期事故暴露执行不到位的,不选取一般性的、基础性的条款。
3.企业负责人履职能力测评。一是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履职情况进行测评,按照《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考核评分表》(见附件3),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评分;二是对企业负责人团队履职能力进行测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考试试卷,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团队及技术团队相关人员进行考试。
4.安全生产责任险事故预防服务评估。根据《应急管理部 财政部 金融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25〕2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和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内应急发〔2022〕32 号)文件内容,按照《安责险评估检查表》(见附件4),评估企业按要求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情况,保险公司为企业提供事故预防服务及服务过程中专项费用提取、评估频次内容、评估质量效果等情况。安全生产责任险事故预防服务评估不计入评估得分。
5.年度重点工作检查指导。开展2026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和治本攻坚工作督导检查,配合自治区应急厅开展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专项督查、高危细分领域专项治理、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和本质安全改造、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应用、安全生产智能化无人化建设等工作。
6.企业对外委承包商安全管理专项评估。按照《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外包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安办发〔2026〕23号)文件,评估企业是否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各项措施,强化对外委承包商的安全管理。
7.企业操作规程专项评估。按照《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要素》,评估危险化学品企业操作规程内容是否全面,核查是否缺少临时操作、应急操作、纠正偏离正常工况的方法及步骤等内容,重点核查操作规程、工艺卡片更新不及时,存在两张皮的情况。核实企业是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文件要求的有关措施(检查表见附件6)。
(二)评分环节。
按照检查环节各项内容,计算评估得分和分级结果,提出相应处理建议。
1.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评估得分。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评估检查表》(见附件2)对每项检查内容评分,计算各管理要素的得分和得分率,折百计算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评估得分。
2.安全生产合规性评估得分。通过核查的法规标准条款总数和核查结论为合规的法规标准条款数量计算,具体计算核查结论为合规的法规标准条款数量与核查的法规标准条款总数的比值,折百计算安全生产合规性评估得分。
3.企业负责人履职能力测评得分。按照《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考核评分表》(见附件3)计算主要负责人考核评分,结合企业负责人团队履职能力进行测评考试结果,计算企业负责人履职能力测评得分。计算方法为主要负责人考核评分占比40%、企业主要负责人考试得分占比 30%、企业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考试得分平均值占比 30%,三部分得分按比例相加后折百计算总得分。
4.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得分。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得分计算方法》(见附件5)计算最终评估得分。计算方法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评估得分占比 40%、安全生产合规性评估得分占比 30%、企业负责人履职能力测评得分占比 30%;三部分得分按比例相加,减去“评估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未按节点时限要求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两项扣分值后为最终评估得分。
(三)指导环节。
1.现场指导。通过现场问题隐患追溯管理漏洞,通过各管理要素得分率分析各要素的运行水平,与企业交流讨论,提出整改提升建议。
2.现场培训。针对检查环节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分析发现的管理漏洞,对企业相关人员开展现场针对性培训服务,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安全操作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评估成果应用
(一)问题隐患清单。各企业将评估发现的问题列入本企业隐患排查整改记录,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按时完成整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对纳入本单位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的企业,一并开展执法检查,对违法问题立案调查,依法处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或存在重大不合规问题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改;加强问题隐患整改监督检查,认真组织整改验收,对企业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领域分级分类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基础上,对本次评估得分高于大排查大起底评估得分的,不作调整;对本次评估得分低于大排查大起底评估得分的,相应调整安全风险等级。其中本次评估得分大于等于60分且小于75分的企业,纳入大排查大起底橙色企业名单,按照分类治理要求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提升;对本次评估得分小于60分的企业,要重新开展大排查大起底风险等级评估工作。
(三)企业负责人履职能力测评结果。各有关部门将企业负责人履职能力评估结果作为治理短板弱项的重要依据,对评估结果不及格的企业、考试不及格的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约谈,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领域分级分类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工作标准重新开展企业风险等级评估,并组织培训和再次评估和考试,再次评估和考试仍不合格的,建议调整岗位。
(四)安全生产责任险事故预防服务评估结果。各有关部门对不按规定将安全生产责任险用于企业事故预防,事故预防服务费用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等情况,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要求通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保险公司联合约谈、通报,或在媒体进行曝光。
(五)年度重点工作检查指导结果。各有关部门将年度重点工作和治本攻坚工作检查指导结果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抓手,通过督导、通报、约谈等方法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推进。
(六)外委承包商安全管理专项评估结果。通过对企业外委承包商评估,推动企业严格落实《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外包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鄂安办发〔2026〕23号)文件,整治企业外委承包商安全管理“宽松软”的问题,强化对外委承包商的安全管理。
(七)操作规程专项评估结果。各部门通过评估结果督促企业积极整改企业操作规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操作规程,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四、进度安排
2026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估自文件印发之日开始,至2026年11 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确定评估企业名单,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对2026年评估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安排部署。
(二)组织评估阶段(5月-7 月)。全面完成安全评估,形成评估意见,督促企业制定并落实问题整改措施,限期制定并落实“一企一策”整改措施。
(三)提升总结阶段(8月-10月)。对企业落实评估整改情况组织复查,总结评估情况,形成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安排部署。要统筹谋划、尽快部署,细化工作时间节点。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择优采购安全评估服务机构,要将评估工作与年度其他重点工作有效结合,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并于6月 15 日前报送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二)强化指导服务。安全评估工作中,安全监管人员、专家组、服务机构应按照检查表进行逐项检查确认,检查过程中要与企业充分沟通交流,考虑企业实际,确保隐患整改建议全面、细致、科学,确保企业充分理解整改方向和方法,指导企业相关人员能力提升,要对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核,编制安全评估报告。
(三)加强执法力度。按照“评估+执法+服务”模式,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企业和有关责任人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罚;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的,一律停产整改;逾期未改正的,依法责令停产整改;强化对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执法检查的威慑力,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旗本级对列入2026年度执法计划,且由旗本级评估的企业开展执法,其余企业均由市局开展执法检查。
(四)保证评估质量。要强化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过程的管理,坚决杜绝评估走过场、走形式,杜绝风险隐患排查不全面、不细致,坚决杜绝第三方评估机构单独开展检查。要跟踪问题隐患的整改,确保各项隐患整改闭环,坚决杜绝企业在隐患整改方面“假整改、真销号”,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人企业实行零容忍。同时要督促各企业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合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按时完成整改任务。要加强问题隐患整改监督检查,认真组织整改验收,对整改不到位或者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发挥安责险功能。推动安责险事故预防功能落实,所有为企业提供安责险服务的保险公司必须参与评估工作,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总体评估报告应体现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情况和保险机构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服务情况,根据评估情况,进一步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险机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队伍、监管部门四方参与的共防共管共保新机制,促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良性发展。
(六)深化结果应用。要研究建立完善分级差异化监管的长效机制,对于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实行差异化管理,对于评为红色等级、主要负责人考评中不及格的企业,督促企业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指导服务,同时,对于安全管理水平较差、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坚决责令依法停产整改;对于评为红色、橙色等级的企业,各旗区要加强监督,适当增加对企业的检查频次,督促企业对标提升。对于评为黄色和蓝色等级的企业,适当减少检查频次,鼓励企业继续巩固提升。要将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能力评估结果作为治理短板弱项的重要依据,对评估结果不及格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将进行约谈,并组织进行再培训。各部门要将从业人员学历资质复核、安全生产责任险事故预防服务评估、年度重点工作检查指导结果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抓手,通过督导、通报、约谈等方法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推进。评估工作结束后,应急管理部门将优秀企业典型经验做法纳入评估报告上报,上报市里宣传树立典型。
(七)加强调度督导。建立月报告工作机制,每月调度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进展,各相关股室于每月15日前报送上一周期的评估开展情况。市应急管理局将对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适时开展督导检查。
附件:1.乌审旗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估名单
2.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评估检查表
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考核评分表
4.安责险评估检查表
5.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得分计算方法
6.企业操作规程专项评估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