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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乌审旗委统一安排部署,2023年4月28日至7月18日,十六届旗委第四轮第一巡察组对乌审旗农牧局党组开展了专项巡察。8月14日,乌审旗委巡察组向乌审旗农牧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旗农牧局党组围绕旗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推进整改落实。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8个具体问题14个细化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正在推进1个;制定整改措施40条,已完成整改措施39条,推进整改中1条。健全完善制度2项,追责问责4人次,解决民生领域事项7件。
二、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不够全面。
1.主动肩负五大任务政治责任、带头抓落实情况。落实政治责任不够到位。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两件大事不全面。学习方法不多,针对性不强,学习研讨欠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主题教育,不折不扣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课、必修课,修订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更加聚焦主题,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千万工程”经验等学习内容作为“第一议题”学习5次。二是结合《2023年全旗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研究出台《乌审旗农牧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方案》,邀请党校老师解读、党组成员领学、“农牧讲堂”等方式组织集中学习28次,组织知识测试2次,研讨交流2次,党组成员讲党课3次;不定期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平台推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等六部促进条例等各类学习内容80余条,不断推动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用扎实的理论学习凝心铸魂、锤炼品格,坚定理想信念、升华觉悟境界、增强能力本领。三是结合各级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了责任目标,并稳步推进。
2、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情况。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
(1)农牧业绿色发展有偏差。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中部分堆粪棚改变原有建设用途。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利用每周一集中学习和农牧大讲堂时机,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保障促进条例》《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组织人员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户,全面摸排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综合利用情况,共摸排185户,均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做到了一户一账。三是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和派驻纪检组组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乌审旗农牧局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抽查检查工作机制,对全局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及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抽查检查。经督查,目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户均能正确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四是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户开展了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服务和宣传引导,切实增强了养殖场户履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意识。五是由主要领导联合派纪检组对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2)项目未按方案执行。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中,部分项目户不符合补贴对象、部分项目户存在超标准补贴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利用每周一集中学习和农牧大讲堂时机,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保障促进条例》《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对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户不符合补贴对象、部分项目户存在超标准补贴问题进行了核实,经核实,由于部分项目户资金短缺、不从事养殖业等原因退出建设任务,已按照标准重新选择项目户。三是经核查,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项目资金分年度下发、项目户因资金短缺退出项目建设等情况,存在原计划项目户无法完成的情况。为确保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已报请旗人民政府对项目方案及实施主体进行变更调整,并上报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和自治区农牧厅备案。四是由主要领导联合派纪检组对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3.建设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情况。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意识不强,平安创建工作落实不到位。
(1)值班制度执行不严。信访值班记录部分无带班领导,出现异常情况无具体情况说明。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利用每周一集中学习时机,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促进条例》。二是重新修订完善了《乌审旗农牧局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出现异常情况要具体说明情况,并第一时间报告带班领导和主要领导。三是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宣读了《乌审旗农牧局值班制度》,通报了2023年农牧系统干部职工违法违规情况,并对干部职工庸懒散浮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进行了集体谈话,加强对全体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和责任担当。四是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和派驻纪检组组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乌审旗农牧局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抽查检查工作机制,对值班情况等机关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督查。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未压实。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中落实责任牵头领导非第一责任人,网络平台个人账号登记备案中缺少主要负责人及党组班子成员信息。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照《乌审旗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研究制定了《乌审旗农牧局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意识形态工作一把手主体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二是责成专人对全体人员包括领导班子的网络平台个人账号进行重新登记和完善,目前已登记领导班子5人,干部职工105人。
4.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情况。
(1)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实施不严格。一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后期管护机制不健全。《内蒙古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第五十一条要求各级农牧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实施内部管控制度,而旗农牧局未结合实际制定相关管护制度。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利用每周一集中学习时机,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二是印发了《乌审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制度》,明确了管护主体,压实了管护责任。
二是设施农业项目成效不明显,根据下沉了解和单位自查统计,无定河镇、乌兰陶勒盖镇共有闲置温室大棚249个331亩。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利用每周一集中学习时机,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条例》《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的指导意见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二是印发《乌审旗农牧局关于开展闲置大棚整治工作的通知》,采取分类施策,落实属地责任。强化宣传引导,目前已完成闲置温棚的修缮54亩,已复种18.4亩,拆除20亩,承诺复种246亩。同时,广泛宣传动员外地先进企业通过投资、合作、承包等形式盘活闲置设施农业,改为设施水产养殖4亩。三是由主要领导联合派纪检组对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2)推进优势特色产业开发不够有力。
一是主导产业链条短。鄂尔多斯细毛羊、肉牛、生猪等产业附加值不高,多数以活体出售,精深加工率不足10%。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利用每周一集中学习时机,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条例》《农业农村部关于拓展农业多种功能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二是先后赴新疆、杭州、上海、昆明等地积极开展招商洽谈,与神木市晶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约无定河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与认养一头牛成功签约高端肉牛一二三产融合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与上海东方希望集团年出栏100万头商品猪的现代化生猪养殖循环产业链项目。为进一步提升我旗农特产品生产能力和附加值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成功申报3家自治区龙头企业、3个自治区农旅融合示范村镇,扶持培育乌审旗塔莱乌素农牧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乌审旗顺发种植专业合作社等5家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
二是品牌优势发挥不明显,品牌价值转化为经济效益不显著。我旗现有55万亩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农田,有机食品19个、绿色食品46个、地理标志产品6个,利用率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实施农牧业品牌提升行动,对2022年全市高质量发展项目,乌审旗乌兰陶勒盖镇巴音高勒嘎查(肉牛)、乌审旗乌兰陶勒盖镇前进村(皇香猪)、乌审旗达汉庙嘎查(鄂尔多斯细毛羊)、乌审旗嘎鲁图镇布寨嘎查(蛋鸡)进行发展扶持,被认定市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4个。2023年5月组织申报“中国美丽休闲乡村”2家、绿色食品3个、名特优新产品3个。二是参加2023年4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产销对接会(青岛),乌审旗内蒙古牧名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产品乌审酥油荣获2023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最受欢迎产品。2023年4月在南京参加第十三届中国·江苏国际博览会暨世界预制菜产业发展大会、第九届北京国际火锅食材用品博览会,并分别开展鄂尔多斯细毛羊推介会,2家绿色食品企业荣获2023年第22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金奖,鄂尔多斯细毛羊获评“世界预制菜大会优选食材”。年内参加中国西部投资洽谈会(西安)、第九届四川农业博览会(四川)、第十届内蒙古绿色农产品博览会(赤峰)及农牧民丰收节。三是深入推进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创建工作,在中央电视台9台播放广告1条,在人民日报网络平台播放广告1条,呼市白塔机场发布鄂尔多斯细毛羊广告13处,在主流媒体抖音直播宣传鄂尔多斯细毛羊3次,有效提升了全旗农畜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
5.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情况。
对招商引资重要性认识不足。
一是招商引资力度不够,方式不活,渠道单一,招商引资实效不明显。在招商中意向多,合同少,目前洽谈项目真正落地和开工建设的项目较少。
整改落实情况:围绕绿色农畜产品深加工产业链及“鄂尔多斯细毛羊、肉牛、生猪”三大主导产业,先后赴新疆、杭州、上海、昆明等地积极开展招商洽谈,与新疆慧尔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希望集团、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神木市晶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养一头牛等企业进行现场洽谈。与神木市晶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约无定河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与认养一头牛成功签约高端肉牛一二三产融合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与上海东方希望集团签约年出栏100万头商品猪的现代化生猪养殖循环产业链项目。
二是在挖掘绿色农副产品优势、培育外向型农畜产品龙头企业,带动农畜产品走向国际市场方面有差距,没有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全旗现有自治区级农牧业龙头企业仅10家、市级41家,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二是组织申报内蒙古伟业生态农牧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细毛羊、乌审草原红牛产品绿色食品认证;申报内蒙古牧名食品有限公司奶食品绿色认证;组织申报乌审红枣、乌审黑牛、神水台土鸡等三个名特优新产品。三是扶持培育乌审旗稀日素乳业有限公司、乌审旗绿源商贸有限公司等5家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产品开发、扩大规模、技术改造、产品精深加工、品牌建设等方面,按照建设资金的比例予以补贴。
(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不够深入。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彻落实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情况。落实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任务不到位。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学习研讨材料内部审核不严。材料中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学院学习的重大整治任务”等字样。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利用每周一集中学习和农牧讲堂,主要领导领学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邀请党校老师开展《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专题讲座。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电子屏等平台,推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等知识。二是责成专人负责搜集、整理各类学习材料,由两人对学习材料进行详细审核把关后,装订成册,并人手一本。
二是阵地打造缓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教育阵地已规划,未实施。
整改落实情况:已全景化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主题文化墙。
(三)推进“五个大起底”不够细致。
落实“五个大起底”任务总体情况和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全面。贯彻落实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精神不到位。对上级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学习不全面、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五大起底相关规定、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等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二是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和派驻纪检组组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乌审旗农牧局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抽查检查工作机制,对“五大起底”情况进行了督查。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中共乌审旗农牧局党组将按照旗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坚持目标不变、责任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巡察整改不断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7-7593092;电子邮箱:wsqnmy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