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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10/22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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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成立阳光佳苑A区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行使业委会权利

信件标题 要求成立阳光佳苑A区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行使业委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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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阳光佳苑A区11、13、14、15、16号楼业主于2019年曾要求物业和社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但物业和社区以住户太少为由(0当时住户已达到60%)一直没有成立,后物业又以没有业主参加业主大会为由()并无入户推选)也没有成立。现寻求旗领导帮助,要求物业公司和社区工作人员以上门入户和小区物业服务微信群里推选方式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行使业主委员会权利!
处理部门 嘎鲁图镇 答复时间 2020-10-29 10:48
答复内容 来信人你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转嘎鲁图镇答复如下:反映人系嘎鲁图镇阳光佳苑A区居民,你反映的问题经调查,阳光佳苑A区总楼栋26栋、住宅1077户、底商30户,面积106005平方米。入住户数269户,使用面积14000平方米。根据物业相关条例:1、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首先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2、临时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当物业交付面积达到50%。但是阳光佳苑A区部分还没有交付使用,成立业主委员会还不具备条件。建议等待开发商全部工程完善后,根据居民的入住率和交付使用面积达到标准后,由书面申请南丁社区居委会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感谢您的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