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府办发〔2012〕5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17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内蒙古自治区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城乡住户调查
一体化改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鄂府办发〔2012〕56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2〕7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章)
2012年7月10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
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2012年6月开始实施的全国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旨在真实准确地反映城乡居民收入状况,满足统筹城乡发展和改善收入分配格局等需要。为保证各级数据协调一致,我区各级城乡居民收入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也将同步进行,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的重要性
城乡住户调查是城乡居民收入数据的基础来源。加强城乡住户调查工作对于加快建设收入信息监测系统,更好地满足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对居民生活状况信息的需求,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实行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建立指标统一规范、抽样科学严谨、手段高效便捷、调查扎实可靠、发布公布透明的住户调查体系是准确完整地反映全体居民收支及家庭就业、消费、住房等情况,客观揭示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不同群体之间收入差距及其变化的客观需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二、加强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领导机构。各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密切合作,加强宣传,积极支持调查队组织开展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各级调查队要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和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三、扎实稳步推进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
全区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要坚持积极稳妥、扎实有序的原则,在2012年下半年组织开展全部调查小区清查摸底和样本更换工作,确保2012年11月1日正式启用新样本;从2013年一季度开始向社会发布“居民可支配收入”数据,并实现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数据的全面衔接。
各地区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住户调查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抽样框、抽样方法、抽样程序和样本量抽取调查样本。为确保调查样本的代表性、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和调查工作的可操作性,按照《全国住户生活状况调查方案》的有关要求,各旗县(市、区)城乡住户调查样本量不得少于200户。各地区要切实做好记账户落实和辅助调查员选聘工作,增加投入,为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章)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