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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W106/2014-03234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政务服务局 发文日期:2014年06月12日 名  称: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汛期防汛工作的通知 文  号:乌政办发〔2014〕29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纳林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目前,我旗即将进入主汛期,据气象部门...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汛期防汛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12   分享:   

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纳林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目前,我旗即将进入主汛期,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我旗气候异常,降水较常年偏多10—30毫米,出现极端气候和强降雨的概率增加,防汛工作形势严峻。为切实加强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

各开发区(园区)、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本行业防汛工作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健全防汛工作责任网络体系,将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组织精干力量,定期不定期对防汛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深入水库、塘坝、河流、防洪堤、工矿企业、建设施工现场等一线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建立台帐,明确整改责任、措施、时限,确保安全度汛。

二、扎实做好重点领域防汛工作

(一)确保水库和中小河流安全度汛。各苏木镇和旗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防汛责任制、管护人员、防汛预案、汛前检查和维修运行管护经费“五落实”的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主汛期内所有病险水库和淤地坝必须无条件服从旗防汛抗旱指挥部调度,严格落实空库迎洪这一纪律。分包水库的各级负责人要上岗到位,做好应急准备,包库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坚持24小时值守,加强日常巡查,确保及时发现险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将险情消除在萌芽状态。如遇险情,及时上报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联系电话:7212642;传真7216938),并根据应急预案妥善处置。

(二)抓好工矿企业的防汛工作。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由各开发区(园区)牵头,各苏木镇和水利、经信、煤炭、能源等部门配合,对辖区内的工矿企业进行认真督查,重点查看防汛责任主体落实、防汛应急队伍、隐患排查、物资准备等情况,及时指导、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消除隐患,确保汛期不发生灌井、透水等安全事故;加大化工企业的督查力度,确保企业不发生借机排污、污水溢坝等造成下游、周边地区受到污染的事故。

(三)突出做好城镇防洪。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要组织专人巡查各建筑施工企业、管道开挖等防护措施及警戒标识牌的设置,督促企业做好防汛工作;对南丁佳苑东侧、南侧和达布察克路、锡尼路、萨拉乌苏街等易发生积水、影响行洪的地方进行专人值守。

(四)切实做好水利工程及周边清障工作。旗水利部门要会同各相关部门在汛期对水工程保护范围内的鱼塘、游乐场所等进行集中整治,认真清理沟渠网屏、堵坝、桥闸内杂物、沟渠杂树杂草等阻水障碍物,保障水利工程防洪排涝安全和正常行洪。

(五)确保危旧房住户安全度汛。各苏木镇要深入城镇社区和嘎查村对危房进行排查,及时组织、引导群众对危旧房进行维修和加固改造并制定危旧房住户汛期安全转移方案,明确转移路线和转移地点,确保危旧房住户安全度汛。如遇强降雨,要及时组织危房户撤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绝不能发生房屋坍塌致人伤亡事件。

(六)强化地质灾害排查。国土部门要深入各苏木镇,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做出显著标识,必要时协调苏木镇,做好区域内人员撤离工作。

三、严格落实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各苏木镇要根据已制定的水库、堤防等防汛应急预案和迁移安置方案,严格落实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并按照标准筹足必要的防汛物资器材,定点堆放,以备急需,切实做到防汛预案、物资、队伍、措施“四落实”。气象、水利等部门要加强天气预报和水文测报,及时进行会商分析,适时发布天气和水情、雨情信息;广电、通讯部门要加大防汛常识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存在被冲毁危险的桥梁、涵洞、边坡等的监测,发现险情要立即停止通行;其他旗直有关部门要根据防汛岗位责任分工,认真做好防汛各项准备工作。

四、切实加强防汛值班工作

各开发区(园区)、各苏木镇、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安排懂业务、熟悉情况、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值班。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24小时专人值班,坚决杜绝脱岗、离岗、请人代班等情况发生。值班人员要加强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传递工作,对隐瞒不报或因失职漏报、迟报、误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苏木镇要加强高炮手管理,未履行请假手续,一律不得外出,切实做好应对强对流天气等工作。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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