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各部门>政府办
索 引 号: 000014349W106/2018-01720 分  类:综合;其它 发布机构:乌审旗电子政务中心 发文日期:2018年12月17日 名  称: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文  号:乌政办发〔2018〕84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各直属单位及企事业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乌审旗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17   分享: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各直属单位及企事业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乌审旗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7

 

乌审旗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农业部关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2017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内政办字〔2017179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鄂府办发〔201813号)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进全旗畜牧业健康发展,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按照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采取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充分调动政府与市场两个积极性,建立有效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制、市场运营模式、政策支持体系和责任监督制度。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因地制宜,因场施策,推广符合实际的粪污资源化利用主导模式,以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为主要处理方向,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牧区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现区域内种养平衡,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为全旗农牧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兼顾。准确把握我旗农牧业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的特点,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产业发展基础,统筹考虑畜牧业生产发展、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农牧民增收等重要任务,积极作为、协同推进,奖惩并举、疏堵结合,促进畜牧业生产与环境保护和谐发展。以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突出生猪、家禽、奶牛、肉牛四大畜种,指导老场改造升级,对新场严格规范环评管理,养殖密集区进行集中处理,推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

(二)坚持重点突破。以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指导老场改造升级,对新场严格规范环评管理,养殖密集区进行集中处理,推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

(三)坚持分类指导。结合不同规模、不同畜种养殖场的粪污产生情况,以肥料化利用为基础,因地制宜推广经济适用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做到可持续运行。根据粪污消纳用地的作物和土壤特性,推广便捷高效的有机肥利用技术和装备,做到科学还田,就地就近利用。

三、工作目标

推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和综合利用的先进模式,到2020年,建立起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实现利用体系健全、责任落实到位、扶持政策完善、执法监管严格、科技支撑有力,种养循环发展机制科学完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显著提升。并确保在2019年大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202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四、主要畜种及规模养殖场标准

(一)畜种。生猪、家禽、奶牛、肉牛。

(二)规模养殖场标准。生猪存栏300头或年出栏500头以上;奶牛存栏100头以上;肉牛存栏100头或年出栏50头以上;蛋鸡存栏2000只以上;肉鸡存栏5000只或年出栏1万只以上。

五、具体措施

(一)摸清底数。全面摸清区域内畜禽养殖状况,特别是规模养殖场和集中养殖区域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基础信息,分门别类建立台账,按照整体推进的要求,统筹考虑猪、牛与其它畜禽,规模养殖场与散养户,肥料化利用与能源化利用,确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路线图,做到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具体。在此基础上,以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产生、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为重点,针对本行政区域内不同规模养殖场的特点,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因地制宜确定本地区主推模式,逐场制定粪污资源化利用方案,细化工艺技术并加以推广,整旗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牵头部门:农牧业局。责任部门:环保局、各苏木镇)

(二)坚持统筹推进。处理好畜禽规模养殖和环境保护的关系,补齐老旧养殖场发展短板,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新建或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突出养分综合利用,配套与养殖规模和处理工艺相适应的粪污消纳用地,配备必要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对于新建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要严格审核审批手续,审查选址,环评及污染防治设施,不得在已划定的禁养区内建设,要做到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即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畜禽废渣综合利用措施必须在畜禽养殖场投入运营的同时予以落实。确保在2020年,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任务全部完成,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配套率达95%以上。(牵头部门:环保局、农牧业局。责任部门:各苏木镇)

(三)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监管。严格落实养殖档案管理制度,依托农业部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围绕养殖生产、粪污资源化处理等数据链条,对所有规模养殖场实行全数登记,赋予统一身份代码,建设统一管理、分级使用、数据共享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信息直联直报平台。依据国家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和检测标准体系,以及畜禽养殖粪污土地承载能力测算方法,推行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物减排核算制度,同时加强粪肥还田技术指导,确保科学合理施用。完善肥料登记管理制度,强化商品有机肥原料和质量的监管与认证。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分类管理,对设有固定排污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依法严格监管;改革完善畜禽粪污排放统计核算方法,对畜禽粪污全部还田利用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将无害化还田利用量作为统计污染物削减量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农牧业局、环保局。责任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科学编制种养循环发展规划,实行以地定畜,促进种养业布局相协调,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精准规划引导畜牧业发展。建立畜禽粪污等农牧业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鼓励在养殖密集区域建立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推行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支持规模养殖场和专业化企业建立粪污收集利用体系,生产沼气、生物天然气,促进畜禽粪污能源化,配套与粪污处理规模相匹配的消纳土地,通过田间地头配套建设管网和储粪(液)池等方式,促进沼液就近就地还田利用。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培育壮大多种类型的粪污处理社会化服务组织,实行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营,形成畜禽粪污处理全产业链。鼓励第三方处理机构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建立有效的市场运行机制,形成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建立受益者付费机制,保障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合理收益。以特色农畜产品优势产区、核心产区、知名品牌生产基地为重点,支持引导农牧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积造和施用有机肥,促进种植业质量效益提升,实现节本增效、提质增效。(牵头部门:农牧业局。责任部门:发改局、财政局、环保局)

(五)培育发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以大型规模养殖场为主,支持鼓励自行处理粪污,生产销售商品有机肥或发展种植业,就近消纳。以专业化粪污集中处理中心为主,建设完善畜禽粪污等农业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体系。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培育壮大多种类型的粪污处理社会化服务组织,实行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营,形成畜禽粪污处理全产业链。鼓励第三方处理机构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建立有效的市场运行机制,形成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建立受益者付费机制,保障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合理收益。以特色农畜产品优势产区、核心产区、知名品牌生产基地为重点,支持引导农牧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积造和施用有机肥,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促进种植业质量效益提升,实现节本增效、提质增效。(牵头单位:农牧业局;配合单位:发改局、财政局、环保局)

(六)确定主推技术模式。根据我旗现阶段畜禽养殖现状和资源环境特点,以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为核心,重点推广经济适用的通用技术模式。(牵头部门:农牧业局、环保局。责任单位:水务和水土保持局、供销社)

1.源头减量。推广使用微生物制剂、酶制剂等饲料添加剂和低氮低磷低矿物质饲料配方,提高饲料转化效率,促进兽药和铜、锌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降低养殖业排放。推动生猪、奶牛规模养殖场改水冲粪为干清粪,采用节水型饮水器或饮水分流装置,实行雨污分离、回收污水循环清粪等有效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养殖污水产生量。

2.过程控制。规模养殖场根据土地承载能力确定适宜养殖规模,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使用堆肥发酵菌剂、粪水处理菌剂和臭气控制菌剂等,加速粪污无害化处理过程,减少氮磷和臭气排放。

3.末端利用。肉牛、羊和家禽等以固体粪便为主的规模化养殖场,鼓励进行固体粪便堆肥或建立集中处理中心生产商品有机肥;生猪和奶牛等规模化养殖场鼓励采用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和“固体粪便堆肥+污水肥料化利用”等技术模式,推广快速低排放的固体粪便堆肥技术和水肥一体化施用技术,促进畜禽粪污就近就地还田利用。我旗土地面积大、冬季气温低,环境承载力和土地消纳能力相对较高,根据地域特征、饲养工艺和环境承载力的不同,主要推广以下模式:一是“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模式。对于养殖密集区或大型规模养殖场,集中收集并通过氧化塘贮存对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在作物收割后或播种前利用专业化施肥机械施用到农田,减少化肥施用量。二是“污水肥料化利用”模式。对于有配套农田的规模养殖场,养殖污水通过氧化塘贮存或沼气进行无害化处理,在作物收获后或播种前作为底肥施用。

(七)强化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依法规范畜禽规模养殖场行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粪污处理,确保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支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带头落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牵头单位:农牧业局、环保局。责任部门:各苏木镇)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强化顶层设计,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工作力度,构建部门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为切实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旗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旗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赵飞录        旗委副书记、旗人民政府代旗长

副组长:巴音青克乐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财政局局长

  员:马亚栋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乌兰巴特尔    旗发改局局长

        王茂荣        旗住建局局长

        边宏耀        旗环保局局长

        赵文斌        旗国土局局长

        赵雄伟        旗科技局局长

        赛音朝克图    旗农牧业局局长

                  旗林业局局长

        高林峰        旗税务局局长

        苏建忠        旗质监局局长

        王翔峰        乌审供电分局局长

        查干其劳      旗农牧业局副局长

        哈斯图雅      旗金融办副主任

        那日苏        嘎鲁图镇镇长

        樊占军        无定河镇镇长

        吉仁巴雅尔    苏力德苏木苏木长

        白雪峰        乌兰陶勒盖镇镇长

        哈斯其木格    图克镇镇长

                  乌审召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农牧业局,办公室主任由赛音朝克图同志兼任。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安排部署、政策研究、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工作考核等工作。今后,除旗领导外,领导小组其他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人员自行替补,不另行文通知。

(二)依法依规执行。依法规范畜禽规模养殖场行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粪污处理,确保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支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带头落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强化宣传总结。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解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支持政策,释放积极引导信号,提高畜禽养殖从业者的思想认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主要内容、工作思路和总体目标,宣传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社会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各地区行之有效的典型案例,结合不同畜种和区域特点宣传形成的主推模式,示范带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四)加强技术支撑。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集成,推动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制和模式。根据不同资源条件、不同畜种、不同规模,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专业化能源利用、固体粪便肥料化利用、异位发酵床、粪便垫料回用、污水肥料化利用、污水达标排放等经济实用技术模式,大幅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确保在“十三五”时期基本解决大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问题。

(五)强化督促考核。加强监测,精准监管,以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有机肥还田利用、沼气使用等指标为重点,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试行)》,将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各镇、各部门年度绩效评价考核。旗农牧业局、环境保护局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将环保达标、可持续运营作为核心指标,加强对我旗规模养殖场户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附件:乌审旗2018-2020年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整改名单


乌审旗2018-2020年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整改名单

序号

养殖(户)名称

地址

法人

畜禽类别

存栏数

年出栏数

整改时间

备注

1

纪树平养殖场

沙日嘎毛日村四社

纪树平

生猪

420

780

2018

 

2

巴音查汉养殖业合作社

巴音温都尔嘎查

苏雅拉达来

生猪

520

220

2018

 

3

乌审旗无定河综合养殖有限公司

堵嘎尔湾村八社

陈占荣

生猪

580

1000

2018

 

4

刘志忠养殖场

巴图湾村一社

刘志忠

生猪

640

780

2018

 

5

马广军养殖场

巴图湾村一社

马广军

生猪

620

700

2018

 

6

建军养猪专业合作社

木都柴达木村

王建军

生猪

260

500

2018

 

7

曹士强蛋鸡养殖场

红进滩村五社

曹士强

蛋鸡

3500

8000

2018

 

8

杨成武蛋鸡养殖场

红进滩村四社

杨成武

蛋鸡

2500

7700

2018

 

9

张五养殖场

红进滩九社

张子荣

生猪

300

600

2018

 

10

王文国养殖场

巴图湾村八社

王文国

生猪

550

620

2019

 

11

白银福养殖场

排子湾村十三社

白银福

肉牛

100

80

2019

 

12

巴娃养殖场

萨拉乌苏村十社

巴娃

肉牛

101

34

2019

 

13

王建云养殖场

萨拉乌苏村九社

王建云

肉牛

103

37

2019

 

14

郑伟东养殖场

萨拉乌苏村二社

郑伟东

肉鸡

6000

60000

2019

 

15

大河牛业

苏力德苏木朝岱嘎查

林俊亮

肉牛

200

 

2019

 

16

草原和牛

苏力德苏木通史嘎查

图力古尔

肉牛

1300

380

2019

 

17

朝岱农牧业公司

苏力德苏木朝岱嘎查

王磊

肉牛

105

25

2019

 

18

额尔德尼养殖场

苏力德苏木沙尔利格嘎查

额尔德尼

肉牛

110

30

2019

 

19

乌审旗绿凭种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王腰湾村八社

刘录平

生猪

1100

1800

2020

 

20

春晖种养殖合作社

王腰湾村十一社

潘兵

肉牛

140

100

2020

 

21

宝音阿木尔养殖场

苏力德苏木陶利嘎查

宝音阿木尔

生猪

700

500

2020

 

22

额尔德其劳养殖场

苏力德苏木陶利嘎查

额尔德其劳

生猪

500

300

2020

 

23

斯庆毕力格养殖场

苏力德苏木陶利嘎查

斯庆毕力格

生猪

400

300

2020

 

24

草伦嘎养殖场

苏力德苏木陶利嘎查

草伦嘎

生猪

700

500

2020

 

25

永火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苏力德苏木陶利嘎查

孟克

生猪

380

700

2020

 

26

巴音呼日胡养鸡合作社

巴音高勒嘎查

苏亚拉图

蛋鸡

18000

 

2020

 

27

仁照生态养殖场

浩勒报吉大队

赵云云

蛋鸡

12000

 

2020

 

28

水清湾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

水清湾村三社

谷正波

生猪

760

865

2020

 


上一篇: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2018年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篇: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