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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01410 分  类:综合;其它 发布机构:乌审旗政务服务局 发文日期:2021年03月18日 名  称: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卷烟市场经营秩序和全面优化卷烟消费环境工作的通知 文  号:乌政办发〔2021〕15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卷烟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卷烟...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卷烟市场经营秩序和全面优化卷烟消费环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8   分享:   

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卷烟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卷烟、走私烟及无烟草专卖许可证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全面优化卷烟消费环境,推动全旗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全区和全市烟草行业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旗卷烟市场的实际,旗人民政府决定建立规范卷烟市场经营秩序和全面优化卷烟消费环境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巩固国家烟草专卖制度,着力构建“政府领导、部门联合、优势互补、密切配合、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充分争取各方支持,努力营造健康稳定的卷烟市场环境,促进财政增收,维护消费者和卷烟零售户合法权益,全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及重点

(一)大力清理整顿卷烟零售市场。对全旗卷烟经营比较集中的繁华商圈、贸易集市、旅游景点、客运汽车站、火车站等重点区域加强检查力度;对名烟名酒店、大型超市、连锁超市等重点经营场所进行重点监管;对各类礼品回收店、名烟精品店、宾馆酒店、酒吧、超市、夜市、娱乐场所等重点部位和举报投诉指向明确、信誉严重缺失、销售明显异常、有多次违法记录或重大违法嫌疑等重点对象进行重点治理。烟草专卖、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抓紧抓实源头治理,深挖涉烟违法活动的情报线索,加强分析研究,加大对废弃厂房等涉嫌制假窝点,涉嫌储存假烟窝点,涉嫌假烟销售门店的排查清理力度。同时,发挥协同联动效应,集中力量查办涉烟违法犯罪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制售假烟和销售走私烟等违法行为,通过清理整顿,有效提升全旗卷烟市场净化率。

(二)严密监控非法卷烟流通渠道。公安、交通、邮政等部门,要对全旗物流、快递、邮政运输站点,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各公路卡口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监管,推进信息共享,严厉打击物流寄递环节涉烟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对通过QQ、微信、淘宝等互联网平台销售假私烟的排查清理,坚持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外地制假售假活动向乌审旗转移渗透。

(三)严厉查处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行为。烟草零售商须在店内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标识及举报电话,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消费者,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实体商家不得销售烟草专卖品,以及“茶烟”等非法烟草专卖品。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零售烟草专卖品。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向未成年人售卖卷烟及无证经营烟草制品违法行为的监管及查处力度,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形成严查严管态势,确保商家不向未成年人售烟,未成年人买不到烟。同时,要规范中小学校周边零售户的经营秩序,引导商户树立正确的经营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彻底清理中小学校周边无证经营户,从源头上使未成年人远离烟草制品。

(四)全面开展电子烟危害宣传和规范管理。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卫健委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控烟工作的通知》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的有关规定,主动加强对电子烟危害的宣传教育,不将电子烟作为戒烟方法进行宣传推广,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要积极推动公共场所禁吸电子烟。要结合中小学校周边综合治理等专项行动,警示各类市场主体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特别是通过互联网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防止青少年误入电子烟迷途。

(五)积极营造文明吸烟环境。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鼓励在政府机关、商业区、公园等人员密集区域和公共场所设立公共吸烟点或吸烟室,强化卷烟消费环境建设,助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成立乌审旗规范卷烟市场经营秩序和全面优化卷烟消费环境专项工作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如下:

  长:李忠林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乌尼尔    旗公安局副局长

      旗烟草专卖局局长

  员:李美林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满都拉    旗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额尔德尼布拉格   旗法院副院长

纪世军    旗检察院副检察长

杨利斌    旗邮政分公司副经理

                 梁国宏    旗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旗烟草专卖局,办公室主任由史军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协调成员单位清理整顿卷烟市场、打击涉烟违法行为等日常联络和工作衔接;经常性开展成员单位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办检查;组织重要会议承办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四、工作协作机制

  (一)指挥协调制度。专项工作组负责全旗规范卷烟市场经营秩序和全面优化卷烟消费环境各项工作的统一指挥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稳步推进。

  (二)联席会议制度。专项工作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研判涉烟违法活动新趋势,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任务,协调解决成员单位在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专项工作组办公室按季通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应对措施,及时总结先进工作经验和方案予以推广。

  (三)信息通报制度。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日常衔接工作,畅通交流渠道;定期通报查处涉烟违法活动情况、重大案件查办情况及有关线索;探索建立涉烟违法企业和人员信息库,全面实现信息共享。

  (四)联合行动制度。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卷烟市场监管长效机制,适时组织开展涉烟违法行为联合检查、专项整治等行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督促、检查、指导相关企业和个人开展涉烟违法行为自律监管工作。同时,要切实加强成员单位联合执法力度。

  (五)政策研究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共同应对国家烟草行业政策法规调整变化带来的新挑战新考验,从法律、制度、执行等多个层面,研究探索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的新举措。做好调查研究,夯实基础工作质量。

(六)宣传培训机制。各成员单位要适时开展集中法制宣传和业务交叉培训,相互学习借鉴有益经验和先进做法,不断增强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稳步提升多部门协同办案能力和水平。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工作,谋划成立规范卷烟市场经营秩序和全面优化卷烟消费环境专项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配齐工作人员,为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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