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任务,建立健全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扎实做好全旗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乌审旗深化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
乌审旗深化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
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深化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函〔2020〕686号)文件精神,《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深化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内交发〔2021〕220号)文件要求,乌审旗被确定为全国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为切实落实改革任务,充分发挥试点典型示范作用,加快建立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扎实做好全旗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为目标,以完善组织体系、强化资金供给为重点,坚持质量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谐、绿色发展的理念,全力推进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试点改革任务,明确任务目标、落实责任分工、强化保障措施,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为推动全旗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二、试点主题
全面推行路长制、实现农村牧区公路管养全覆盖。
三、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路长制管理制度,落实分级管养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加强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路产路权保护、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确保全旗公路列养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率达到80%,全面提升农村牧区公路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助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强化公路管理养护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路长制管理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力争到2023年将乌审旗建成“智慧交通”“数字交通”和路长制“APP”管理平台的全国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单位。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深入推进以旗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的农村牧区公路管养体制改革,进一步分清事权,实现分级负责,理顺层次关系,建立机构完善、人员到位、资金保障、管理科学的管理体制,最大限度地提高农村牧区公路使用年限,最大限度地提高农村牧区公路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提高农村牧区公路服务能力。按照分级管养原则,建立由旗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总路长,旗级交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县道路长,苏木镇人民政府和嘎查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辖区内乡道路长、村道路长的三级路长制度,明确各级路责人,负责辖区内农村牧区公路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明确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成立乌审旗深化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旗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旗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旗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发改委、财政局、能源局、自然资源局、环境保护分局、住建局、农牧局、林草局、水利局、文旅局、交管大队等部门及各苏木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各成员单位要全力支持“路长制”的运行,自觉服从总路长的协调和管理,努力为路段管理人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要在路段与路段之间、路段与产权单位之间建立路长工作联系机制,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消除盲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路长监管体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旗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具体负责“路长制”实施的相关工作,协调处理“路长制”实施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收集、整理和反馈相关信息;拟订管理标准、制度和考核办法;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下达交办任务,组织日常巡查,督促各级路长和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按季、月汇总各等级公路管养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具体问题;对各级管养机构进行考核并定期公布考核结果。
旗交通运输局。总负责“路长制”实施的相关工作;加强县道公路的硬化美化,做好县道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维修、路产路权、安全隐患排查以及路域环境整治工作。
旗公路管理工区。依法查处境内国省干线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及时修复处置国省干线(收费公路除外)、高速公路连接线的水毁及路基路面病害;协调相关部门、苏木镇对国省干线急弯陡坡、城乡结合部等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集中整治。
旗公安局(交管大队)。负责打击涉嫌公路违法犯罪行为;查处车窗抛物和超速、逆行等违法行为,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治或上报,指导完善交管设施设置并确保完好有效。
旗财政局。统筹安排公路养护管理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持续支持“路长制”和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建设工作的开展。
旗能源局。加强对运输车辆的源头监督管理,督促运输车辆不超载超限装卸货物并遮盖篷布,有效防止扬尘和抛洒物;配合旗交通运输局加强对境内专用公路路长制创建工作。
旗自然资源局。配合交通、公路部门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建设的监督,加大对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设用地审批。
旗水利局。加强公路沿线灌排体系建设,提高公路两侧区域的防洪灌溉能力;鼓励对公路沿线山塘水库进行生态修复;协助做好公路沿线绿化带灌溉水源的保障。
旗林草局。加强日常巡查,严格公路两侧林地、草地管理,对乱砍滥伐林木、未批先占林地、草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督促指导各绿化主体责任单位对公路沿线绿化进行查漏补缺,宜种尽种,提高绿化体量和绿化效果,达到公路绿化和美化的要求。
长为辖区内农村牧区公路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整治的总负
旗住建局。加强途经城乡规划区段公路两侧规划建设管理,对于公路改扩建、沿线环境整治和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开设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流程。
旗文旅局。统一设计、规范设置公路旅游标识标牌;结合实际在公路沿线设置旅游驿站等服务设施。
杆管单位。各杆管单位(电力、电信、移动、联通、广电、国防光缆、自来水、燃气及各驻旗专用公路权属企业等单位)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应事先报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按规定审批后实施(公益事业经申请可减免或部分减免)。
(三)建立健全路长管理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全面推行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路长组织体系,实现“旗有所、苏木镇有站、嘎查村有队”的分级管理体制。同时,各苏木镇、嘎查村应设置相应的“路长制”工作管理机构,要求路段与路段之间、路段与产权单位之间建立路长工作联系机制,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消除盲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路长监管体系。
(四)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强化路长制信息化管理。按照“一路一长”的要求,建立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路长制管理体系,做好路长制APP应用平台建设及实际应用工作,并在信息化平台中明确三级路长工作职责,结合路长制管理体系,采用信息化模式对公路管养工作流程进行动态监管,实现农村牧区公路的精细化管理。对公路基础设施的巡查作业信息化、采用工作流程引擎驱动养护业务,包括巡查轨迹记录、发现损坏上报,建立巡查电子档案等信息化工作。
(五)建立稳定的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渠道。进一步强化对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投入及管理,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筹措与管理应遵循“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统筹安排、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强化监管”的原则。农村牧区公路养护资金除国家、自治区专项投资补贴外,全部由旗人民政府负责筹集,并纳入旗本级财政预算。即:县道每年每公里沥青(水泥)混凝土路投入养护资金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沥青(水泥)混凝土路投入养护资金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沥青(水泥)混凝土路投入养护资金3000元,砂石路每年每公里投入养护资金500元。旗交通运输局设立农村牧区公路养护专项资金账户,合理使用养护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农村牧区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由旗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指导。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4月)。制定乌审旗深化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安排工作进度,落实责任分工,强化保障措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施,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5月—2023年8月)。按照深化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工作进度等,认真组织开展试点工作。旗交通运输局、各苏木镇、嘎查村按照改革试点工作任务要求,全面深入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并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总结深化阶段(2023年8月—2023年12月)。对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六、保障措施
(一)夯实工作责任。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建设目标,充实工作力量。旗财政、编制、人社等有关部门要落实资金、机构和人员保障措施,确保顺利实现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各项目标,让百姓看到实效,得到实惠。
(二)强化资金保障。加快建立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措机制。旗人民政府将农村牧区公路养护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从旗财政每年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及公共设施日常维护经费中提取一定资金用于农村牧区公路养护管理,推动建立根据物价增长、公路建设里程和财力增加等因素的养护管理资金投入增长机制。各苏木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农村公路管养需求实际,合理安排必要的财政资金,保证农村公路正常服务。完善“以奖代补”政策,发挥好“一事一议”“以工代赈”在农村牧区公路中的作用。努力争取各种扶贫和涉农资金用于农村牧区公路建设。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以及利用道路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多种方式筹集社会资金用于农村牧区公路建设。
(三)加强监督考核。将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纳入旗对苏木镇年度实绩考核,加强对苏木镇人民政府、嘎查村民委员会的督导,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组织在农村牧区公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监督考核,重点对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进度、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将检查结果通报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养护单位,督促纠正和处理存在的问题。同时,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适时在全旗范围内开展联检联评,奖优罚劣,各苏木镇、嘎查村今后的公路建设项目安排与美丽庭院、星级文明户评选、金融信贷、参军入伍推荐及道德诚信评定等挂钩联动。
(四)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护路爱路氛围,及时报道管理成效,介绍推广经验,提高“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同时,加大有损路容路貌行为的新闻媒体曝光力度,通过舆论监督督促责任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工作作风和爱路护路行为,为全旗“路长制”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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