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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05月15日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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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解读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建立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深化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根据《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深化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函〔2020686)文件精神,《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深化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内交发〔2021220号)文件求,《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通知》(鄂府办发〔202145)文件精神,制定《乌审旗深化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路长制管理制度,落实旗、苏木镇、嘎查村的分级管养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加强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路产路保护、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 

  三、主任务 

  (一)深入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深入推进以旗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的农村牧区公路管养体制改革,进一步分清事,实现分级负责,理顺层次关系,建立机构完善、人员到位、资金保障、管理科学的管理体制。 

  (二)明确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成立乌审旗深化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旗政府主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旗政府分管副旗长担任,成员由旗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发改委、财政局、能源局、自然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农牧局、林业和草原局、水利局、文化旅游局、交管大队等相关部门主负责人以及各苏木镇主负责人担任。 

  (三)建立健全路长管理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全面推行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路长组织体系,实现“旗有所、苏木镇有站、嘎查村有队”的分级管理体制。 

  (四)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强化路长制信息化管理。按照“一路一长”的求,建立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路长制管理体系,做好路长制APP应用平台建设及实际应用工作,并在信息化平台中明确三级路长工作职责,结合路长制管理体系,采用信息化模式对公路管养工作流程进行动态监管,实现农村牧区公路的精细化管理。 

  (五)建立稳定的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渠道。进一步强化对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投入及管理,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筹措与管理应遵循“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统筹安排、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强化监管”的原则。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1月—4月)。制定乌审旗深化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安排工作进度,落实责任分工,强化保障措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施,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5月—20238月)。按照深化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工作进度等,认真组织开展试点工作。旗交通运输局、各苏木镇、嘎查村按照路长制改革试点工作任务求,全面深入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并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总结深化阶段(20238月—202312月)。对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夯实工作责任。为使全旗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开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建设目标,充实工作力量。旗财政、编制、人社等有关部门落实资金、机构和人员保障措施,确保顺利实现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各项目标,让百姓看到实效,得到实惠。 

  (二)强化资金保障。加快建立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措机制。 

  (三)加强监督考核。将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纳入旗对苏木镇年度实绩考核,加强对苏木镇人民政府、嘎查村民委员会的督导,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组织在农村牧区公路发展中的重作用。 

  六、工作 

  (一)全面发动宣传。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护路爱路氛围,及时报道管理成效,介绍推广经验,提高“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建立健全人员投入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 

  (三)严格督查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督查考核结果适时予以通报。 

  (四)加强监督考核。进一步完善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监督考核机制,层层签订公路养护管理责任状,加强对各苏木镇嘎查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评,考评结果纳入旗对各苏木镇实绩考核中。 

                                                                                       (解读人:张文明,联系电话:0477-7582208)

   

  相关文件: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深化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