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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05006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其它 发布机构:乌审旗政务服务局 发文日期:2021年11月25日 名  称: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命令 文  号:乌政发〔2021〕23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理委员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及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命令

发布日期:2021-11-25   分享:   

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理委员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及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保护草原、森林是内蒙古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和在塞罕坝林场考察时指出“防火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构建群防群治工作格局,切实加强隐患排查,坚决防范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扑火人员伤亡事件发生”的批示精神,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原则,全面夯实森林草原防火的人防、技防、物防基础,提升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维护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把全旗各族人民群众接续奋斗的生态成果管理好、保护好,现就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通令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

  各级林长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要求部署上来,从讲政治、讲大局、讲民生、讲安全的高度,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切实提升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清醒认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把森林草原防火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实、抓细、抓到位。要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标本兼治、综合防控、科学扑救、安全第一”原则,紧盯重点隐患和重点时段,防火于未燃之时,对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要求、再部署,真正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进一步压实防火责任

  各部门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旗、苏木镇和嘎查村三级林长制责任体系优势,层层压实各级林长森林草原防火的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源头治理”的森林草原防火长效机制。各苏木镇、湿地管理局、沙地柏管理局、国有林业场站要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要求,科学界定各级林长防火责任区域。各级林长要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专题研究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及时解决森林草原防火面临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建立措施有力、协调有序、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林长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分办、督办作用,督促下一级林长和应急、林草、公安、交通、能源、气象、供电等相关部门认真履职,凝聚工作合力。各经营单位和巡护人员要落实主体责任和基层一线管护责任,确保基层组织责任的末端落实,进一步压实森林草原防火管护责任、地块责任、包片责任和对特殊人群的监管责任,要层层签订森林草原防火责任书,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看、火有人防、责有人担,切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森林草原火灾风险。

  三、进一步强化防火宣传教育

  各苏木镇、湿地管理局、沙地柏管理局、国有林业场站要因地制宜,有计划、有组织地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确保宣传到村到户到人。要针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和重点人群做好精准宣传,大力开展“以案释法”“以案为戒”的警示宣传,进一步增强群众遵章守法、科学用火、安全避火能力。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媒体的宣传主阵地作用,全方位、高频次进行森林草原防火公益宣传,扩大防火社会影响力,提高社会各界的参与度和认知度,营造全民关注、全民支持、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各苏木镇、各部门要充分运用网络、流动宣传车、

  乡村大喇叭等开展宣传,针对不同时节特点有针对性开展“移风易俗、文明祭祀”等专题宣传,大力倡导和推广文明低碳祭扫方式,鼓励引导群众选择植树绿化、鲜花祭扫、网络祭扫等方式缅怀逝者,减少焚烧纸钱、燃香点烛及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引导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有效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四、进一步严格火源管控

  各苏木镇、湿地管理局、沙地柏管理局、国有林业场站要在全面落实林长制的基础上,对森林草原防火巡护网格进行再加密,巡护力量再加强,切实抓好火源管控。要严格落实野外火源管理规定,认真执行防火期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依法严惩野外违章用火行为,高火险时段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要全面推行“防火码”应用,强化人员管理,确保火源可追溯、管理全链条。要在国有林业场站、各类自然保护地入口、重点火险区道路和景区入口设立检查站点,加强防火检查。各类护林员、检查员、瞭望员要坚守一线、死看死守,加大对坟头、墓地、次生林区、旅游景点等重点地段的巡查力度和频度,切实盯住“五头”(山头、地头、坟头、人头、源头),重点看好“五口”(村口、沟口、路口、卡口、入口),严格巡查“五边”(林边、地边、田边、路边、村边),果断收缴各类火源火种,切实“封住口、看住人、护住林”。

  五、进一步开展火灾隐患治理

  各苏木镇、湿地管理局、沙地柏管理局、国有林业场站要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科学制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排查火灾隐患,及时化解风险、消除隐患,有效防范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重点聚焦元旦、春节、清明等重点节气、重要节点和高火险天气,突出交通要道、运煤线路两侧、国有林场、重点林区、森林公园、生态公园、城郊公园、景区景点、城乡结合部、加油(气)站、输配电与通信设施、公墓、坟场等重要设施周边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开展拉网式排查、地毯式整治,及时清理林下、林缘、道路两侧及周边杂草、煤尘等可燃物,紧盯丧葬祭祀、烧荒烧秸秆烧垃圾、建设施工等野外用火行为,切实把各种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深入排查农村牧区居民点等森林草原火灾隐患,严防“家火上山、山火进城”。林草、应急、公安、能源、电力等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和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边检查、边查处、边整改,及时堵塞漏洞,彻底消除死角和盲区,严防重要设施受到火灾威胁。确保隐患发现一处、整改一处,最大限度降低火灾风险。

  六、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机构和队伍建设

  各苏木镇、湿地管理局、沙地柏管理局、国有林业场站要严格落实“防范为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要求,以全面提高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处置综合能力为目标,加强森林草原防火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巡查巡护、火源管控、隐患排查和预防处置体系建设,确保实现对森林草原火灾的“打早、打小、打了”。各苏木镇、湿地管理局、沙地柏管理局、国有林业场站要树立“有火打火、无火防火”的理念,坚持“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加快以旗本级专业森林草原巡护防火队伍为主体、苏木镇半专业队伍和嘎查村护林巡护队伍相结合的防火队伍体系,各苏木镇、湿地管理局、沙地柏管理局、国有林业场站等要建立专业或半专业队伍。应急、林草等部门要充分学习借鉴先进地区队伍建设经验,制定全旗森林草原防火队伍建设标准,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火队伍的监管指导,并对全旗的森林草原防火专业、半专业队伍实行统一调度和指挥。要探索组建旗级森林草原防火专业机动预备队,并根据重点林区、重点草场情况,逐步完善专业防火队伍或高危期驻防点布局,着力提升火灾防控和早期处置的能力。财政部门要将森林草原防火队伍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专业队伍建得起、养得住。要按标准配备护林管护人员,明确巡护区域、面积和责任,适当提高人员待遇,确保网格化巡查落到实处。

  七、进一步提升设施装备水平

  各苏木镇、湿地管理局、沙地柏管理局、国有林业场站要以“物防”“技防”为重点,根据防火需要,有计划稳步推进防火隔离带、防火道路等林火阻隔系统建设,不断加强瞭望塔、检查站改造维护和队伍营房、训练场地、物资库、储水池、以水灭火设施等建设,配齐并更新必要的防火车辆、机具、防护装备及通信器材等设备装备。交通部门要将林场林区中涉及社会公共服务属性的道路纳入道路交通建设布局进行规划和建设。要加强森林草原防火预警监测系统等防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广应用无人机巡护、红外探火等技术,完善全旗森林草原防火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快苏木镇级森林草原防火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实现全旗森林草原防火监测预警一张网,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监测预警体系,提高火情监测能力和处置水平,实现火情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

  八、进一步严肃责任追究

  各级林长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强化重点时段应急值守、物资储备、队伍备勤驻防等工作。要常态化开展责任区域内巡林和防火工作督导检查,加大对重点地段、关键区域和森林草原火灾多发频发地区的巡林频次和力度,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应急、林草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综合利用卫星、飞机、无人机、瞭望塔、视频监控、地面带装巡护等监测手段,严密监测火情,确保第一时间做出响应处置。气象部门要加强森林草原火险气象预判和形势分析研判,及时发布预警预报,因险设防,提前应对。森林消防部队和防灭火专业、半专业防火队伍要保持临战状态,发生森林火情、火警,快速高效开展早期处置。要将防火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等纳入对各级林长的考核体系,对因工作重视不力、履责不到位、处置不力酿成大火或重大损失,以及因火灾多发造成不良影响的,纪委监委要严肃追责问责。

  此令。

 

  乌审旗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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