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2022年乌审旗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已拟妥,现随文上报,请审阅。
乌审旗农牧局
2023年3月6日
2022年乌审旗农牧业面源污染
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深入推进黄河河道有关问题整治工作,推动农药、化肥使用量负增长,加强秸秆、废旧地膜综合利用,确保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根据《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农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鄂府办发[2020]102号)、《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2022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化肥减量增效实施方案》等5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牧发[2021]18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按照“因地制宜、多元利用、属地管理、市场运作”的原则,以黄河流域河道有关问题整治工作为抓手,以绿色兴农、循环发展为目标,突出抓好问题治理,建立防治常态机制,调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努力开展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的示范推广,巩固和提升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成效,持续推进农牧业绿色生产、绿色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加强病虫草害预防,扩大统防统治、绿色防控、机械除草、人工除草面积,更新药械设备,改变施药方式等技术措施,减少农药使用量,提高农药利用率,2022年全旗农药使用量保持负增长,农药利用率达到40%。
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网络体系,完善补贴标准,继续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
通过推广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水肥一体化、种植绿肥等技术措施,不断提高土壤肥力,2022年全旗化肥使用量保持负增长,化肥利用率达到40%。
通过完善废旧地膜回收加工体系,推广使用全生物可降解地膜,严禁非国标地膜流通使用,有效提升废旧地膜回收处理利用水平,2022年全旗废旧地膜当季回收率达到82%以上。
通过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拓展秸秆饲料化、肥料化、燃料化等多元综合利用模式,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2022年全旗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7%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开展农药减量增效行动
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项目,采取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同时与扶持新型经营主体相结合,在适度规模经营条件下,优先考虑涉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的无定河流域进行,其他地区根据病虫害发生程度适当安排的原则。下达我旗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任务面积2万亩次,每亩补助10元,合计补贴资金20万元。
(1)补助方式。资金补助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统防统治实施完毕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对植保服务组织按标准兑付补助资金。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旗农牧局按照合同实际作业量对服务组织进行补助。
(2)确定服务组织。实施项目的植保服务组织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一是有较好的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基础,防控作业能力在1000亩以上;二是近两年无重大服务纠纷案件;三是有较强的病虫测报和防治技术支撑及与当地农牧民利益联结紧密。由旗农牧局下村入户调研,掌握当地专业化植保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基础上,建立本地区植保服务组织名录,填报《入围植保服务组织基本情况表》(附件1),公开公正选择植保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为促进公平竞争的社会化服务市场形成,切实保障服务效果,全旗选择的植保服务组织原则上不少于2个,(承担过病虫害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组织优先考虑)。
(3)签订服务协议。实施项目的服务组织要与购买服务的生产经营主体或村嘎查(农牧户)签订服务合同,严格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明确服务地块、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质检验收标准等,填写《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作业单》(附件2),经苏木镇政府审核后报旗农牧局,作为项目核查和服务资金结算的依据。
(4)拨付补助资金。旗农牧局对苏木镇上报的服务面积进行抽查,由旗农牧局出具《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补贴资金核算表》(附件3),服务组织出具正式服务发票,据实报销。
(二)继续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
积极争取各级资金,完善回收体系建设及运行机制,完成我旗2023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40吨任务。
1.补贴范围。本方案农药包装废弃物是指在乌审旗范围内使用农药后,被废弃的与农药直接接触或含有农药残余物的包装物,包括瓶、罐、桶、袋等。
3.补贴对象。向指定地点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的经营主体,包括农牧民、家庭农牧场、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农药使用者或提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服务的组织。
4.补贴标准。
(1)回收环节。对向指定地点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的经营主体,按照5元/公斤给予补贴;农药经销商回收粘贴追溯二维码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按照3元/公斤给予补贴。
(2)转运补贴。满足《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中的运输要求,对转运至苏木乡镇回收站或旗级待处理中心等指定地点的经营主体,按照3元/公斤给予补贴。
(3)资源化利用补贴。交由满足《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的单位进行资源化利用的主体,按4元/公斤给予补贴。
(三)推进化肥减量增效
1.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服务补贴
根据整理分析我旗近5年的土壤检测数据、农户施肥调查数据 (尤其是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主体的施肥量和施肥方式),结合本地配方施肥企业条件、气候条件、主栽品种、栽培措施、施肥方式等种植条件。采纳当地集中配肥站提供的配方施肥建议,给不同区域不同作物提供不同的施肥配方,支持集中配肥站生产销售配方肥,实现项目区化肥使用量负增长的目标。
(1)服务对象: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中连片的方式推广施用配方肥。重点倾向无定河流域,同时覆盖所有的数字高标准农田。
(2)补贴对象:综合我旗配方肥生产企业生产能力因素、服务能力因素,补贴我旗无定河镇、苏力德苏木设立的3处集中配肥站,通过项目扶持继续推进集中配肥技术的推广应用。
(3)补贴标准:按照每亩3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全旗共推广1.7万亩。项目区实现降低化肥施用量2%。
2.增施有机肥
为了减少化肥用量,减轻农业面源污染,提升本地农牧企业综合服务能力,引导我旗农业向高质量品牌化方向发展。
在我旗无定河镇堵嘎湾村智慧农田区块采取增施有机肥措施。实施总面积1000亩。按照100元/亩的标准施用微生物菌剂100吨。项目区实现化肥减量5%的目标。
(四)加强秸秆资源台账建设
1.高度重视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做好宣传和培训,加强我旗技术人员对秸秆资源台账信息入户统计和填报技能的提升。在我旗随机选取6个行政村,每村随机选取10户,全旗共计选择60户进行实地调查,依据调查数据作出全旗秸秆回收分析报告。并于5月底前上报市农牧业生态与资源保护中心。
2.开展秸秆利用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采取张贴悬挂宣传标语、进村入户现场讲解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内蒙古自治区秸秆综合利用、地膜回收处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升全社会对秸秆综合利用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对技术人员外出参观、培训、学习的力度,合理借鉴其他地区的成功模式,探索适合本地区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
(五)开展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工作
1.构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与废旧地膜回收挂钩机制。在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能按时、足额兑付的基础上,通过嘎查村统计-公示-苏木镇初审-农牧局复审的流程,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内容增加地膜离田数据统计,对使用地膜,但未采取地膜离田、离田比例未达到要求的,暂缓或暂停发放补贴资金。
2.利用旗本级预算资金,实施废旧地膜回收利用项目,通过对回收企业重点支持,构建完善的地膜回收利用体系,逐步形成地膜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促进废旧地膜回收和再生利用,有效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1)建设内容与规模
投入项目资金54万元用于开展废旧地膜回收环节进行补贴,补贴主体在每个苏木镇遴选实施废旧地膜回收的社会化服务组织1家,共6家,通过扶持当地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方式不断提升当地企业的机械水平和技术水平,继续完善废旧地膜回收再利用体系。回收主体的选定根据回收企业申报(申报表见附件4)→苏木镇初审→旗农牧局遴选的方式最终予以确定,苏木镇无申报的,由旗农牧局根据就近服务原则选定实施主体。实施主体确定原则:当地优先、回收企业机械服务能力、技术服务水平、残膜再利用能力。
投入6万元用于废旧地膜回收的示范推广、现场观摩及宣传引导方面,不断提升农牧民耕保意识,逐步减少农业环境塑料污染,有效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具体建设内容为:本项目计划在2023年春耕以前组织实施完成,实施面积1.8万亩,地块选择在瓜果蔬菜、玉米制种产业相对集中,地膜使用量大的苏木镇嘎查村优先组织实施,按照亩用地膜3.5公斤测算,回收地膜每亩回收废膜2.9公斤,总回收量52.3吨以上。对实施废旧地膜回收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实行先回收再补贴的方式,每亩补贴30元。与废旧地膜回收的主体签订服务协议,建立完整的废旧地膜回收台账,(附件2)。
(2)技术路线
实施主体采用配置有废旧地膜清捡机构的犁(或联合整地机)在犁地(或整地)作业时可搂起或人工捡拾废旧地膜;→拉运废旧地膜至回收新型经营主体→回收主体集中处理或再利用废旧地膜。
(3)补贴方式
旗农牧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验收组,实地核验项目补助的服务内容、面积等真实性,并签字留痕,根据核验情况填写《农牧业社会化服务补贴资金核算表》(附件3),以此作为财政结算依据。
3.继续加强农田地膜残留监测评估。为掌握全旗农田土壤地膜残留情况,在全旗开展地膜残留常态化、制度化监测评估工作,为地膜污染防治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我旗农牧局依据市里下达的监测点数,在我旗地膜使用量相对较大的无定河镇投入0.74万元资金布设一个地膜残留长期监测点、六个地膜当季回收监测点。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农膜回收行动监测方案》要求开展监测工作,并形成监测分析报告,于5月底前上报市农牧业生态与资源保护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农牧局局长任组长,各相关二级单位为成员的乌审旗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具体负责协调有关单位、方案的审核、组织实施、督查通报、检查验收,总结探索出适合实际的“可复制、可推广、能落地”的技术模式和运行机制。同时,成立乌审旗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小组,组长由乌审旗生态与资源保护股负责人兼任,成员由股室内抽调,负责方案起草、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等。
(二)健全工作档案。按照考核要求,旗农牧局要建立健全农牧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档案,包括立项相关文件、配套政策措施意见,项目落实与工作开展情况,宣传以及相关影像等资料,分类进行归档。
(三)加强日常监管。加强组织保障和资金保障,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的要求执行,严禁截留、挪用,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严格遴选项目实施单位和区域,建立动态跟踪检查机制。
(四)严格督导考核。严格按照验收办法对农牧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实施项目进行年度绩效考核,细化绩效考评内容,建立项目实施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度上级和本级项目安排挂钩。
(五)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新闻媒体等手段,结合组织观摩培训、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定点宣传和流动宣传等举措开展宣传报道,推广和宣传典型经验,鼓励引导广大农牧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进度安排
(一)2023年1月-2023年12月,完成乌审旗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40吨。
(二)到2023年6月,组织实施完成增施有机肥0.1万亩任务。
(三)2023年3月-2023年10月,实施完成乌审旗配方施肥1.7万亩任务。
(四)到2023年5月,完成乌审旗废旧地膜回收利用1.8万亩。
(五)到2023年5月,完成乌审旗一个地膜残留长期监测点、六个地膜当季回收监测点监测任务。
附件:1.入围植保服务组织基本情况表
2.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单
3.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贴资金核算表
4.废旧地膜回收服务组织申报表
5.废旧地膜回收台账
附件1
入围社会化服务组织基本情况表
服务组 织名称 |
成立时间 |
现有施药器械数量(台、马力) |
主要服务产业 |
年均服务能力(亩) |
2020年服务的面积(亩)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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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单
服务组织名称: 法人代表姓名: 联系方式:
序号 |
被服务对象 (农牧户) |
作业地点 |
作业内容 |
作业 时间 |
作业面积 (亩) |
被服务对象 联系方式 |
被服务对象 签字 |
质检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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嘎查、村委会盖章: 苏木镇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由服务组织与农牧户、村级组织共同填写。
2.作业地点填写应明确苏木乡镇、嘎查村、地块名称。
3.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由服务组织报旗县农牧主管部门存档,一份由服务组织保存,一份用于嘎查村委会汇总公示。
附件3:
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贴资金核算表
序号 |
补贴对象 (服务组织) |
联系方式 |
作业面积 (亩) |
作业内容 |
补贴标准 (元) |
补贴资金 (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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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嘎查(盖章): 苏木镇政府(盖章): 旗县农牧部门(盖章): 日期:
注: 1.此表一式三份,一份由旗县农牧部门存档备案,一份由苏木镇政府存档备案,一份由服务组织方保存。
附件4:
废旧地膜回收服务组织申报表
服务组织名称 |
服务组织地址 |
现有废旧地膜回收器械数量(台、马力) |
废旧地膜回收器械机型 |
年均服务能力(亩) |
残膜集中处理或再利用方式 |
残膜集中处理或再利用能力(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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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意见:(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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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木镇意见:(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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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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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废旧地膜回收台账
服务组织名称: 法人代表姓名: 联系方式:
序号 |
回收对象 (农牧户) |
作物生长地点 |
回收作物 |
回收重量 (公斤) |
回收 时间 |
回收面积 (亩) |
回收对象 联系方式 |
回收对象 签字 |
监督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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嘎查、村委会盖章: 苏木镇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由服务组织与农牧户、村级组织共同填写。
2.作业地点填写应明确苏木乡镇、嘎查村、地块名称。
3.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由服务组织报旗县农牧主管部门存档,一份由服务组织保存,一份用于嘎查村委会汇总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