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师工作室的性质与宗旨
(一)工作室是由乌审旗优秀教研员及名师牵头主持,由同一学科领域内有发展潜力的优秀教师共同组成的集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科研、成果辐射、专业发展等职能于一体的教师创新发展共同体。
(二)工作室以培育优秀教师、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目标,以名师带动为主要抓手,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指导,以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为主要内容,通过开展系列行之有效的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研究,为乌审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业务提升提供学习和交流的平台和可借鉴的新模式,努力打造一支在全旗乃至全市学科教育和班级管理领域中有成就、有影响的高层次教师团队。
(三)工作室建设运行周期一般为三年,实行动态管理。
二、名师工作室的组成与认定
(四)名师工作室由工作室主持人和工作室成员组成。
(五)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由乌审旗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专兼职教研员和一线中小学(幼儿园)当中有一定影响力和教学成就的教师组成。
(六)名师工作室成员由全旗有一定知名度的旗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德育类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并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承担相应的职责任务的教研员和一线教师组成。
(七)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均需在自主申报、学校推荐的基础上选拔生成。
三、名师工作室任务
名师工作室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当下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加强学科教学教研团队建设,破解学科教学难题,引领学科教学健康发展。具体任务如下:
(八)项目研究。结合乌审旗教育改革与发展实际,围绕立德树人、教育教学改革、教师专业发展等问题开展研究。找准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供有价值的研究论文或报告,总结自身教育教学经验和名师工作室的经验并加以推广,每个工作室在工作周期内要完成一到两个旗级以上研究项目(课题)并取得成果。
(九)教学指导。工作室要积极通过听课磨课、课堂诊断、交流研讨、课题指导、考试研究、专题讲座、读书交流等方式,不断更新中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观念,提高中青年教师的课堂驾驭能力。每个名师工作室在工作周期内应培养出2-3名骨干教师。
(十)成果辐射。工作室的教学、教研成果以论文、研讨会、报告会、公开教学、专题讲座、现场指导等形式向外辐射、示范、引领全旗学科课程教学改革。工作室成员要积极推动所在学校的校本教研和学科教学改革工作。
(十一)定向扶持。根据教学实际需要,工作室每年至少组织工作室成员开展1次支教活动或送教下乡活动,工作室主持人和工作室成员每人每周期至少与1名乡村中小学教师结成互助帮扶对子。
(十二)建言献策。工作室要重视开展基础教育调查研究,针对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听课评课、课题研究产生的思考,拓宽视野,不断总结、发现和提炼乌审旗教育教学改革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有关合理建议或具有前瞻性和建设性的调研报告。
四、名师工作室的管理
(十三)组织保障。乌审旗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成立“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名师工作室开展各项工作。负责名师工作室的管理、指导工作,审查名师工作室工作计划、活动安排、听取名师工作室工作报告、总结培训经验、对工作室成员进行考核评价。
(十四)管理措施。“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名师工作室及其成员进行年度考核、评估、表彰。各工作室每年要对自己的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名师工作室任期满后(三年),由“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工作室的工作实绩进行总结、评估。
(十五)活动备案。名师工作室凡开展面向全旗的教育活动,要提前将活动方案报“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过审核确定发文后,组织开展活动。
(十六)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职责:
1.主持工作室全面工作,制定工作室培养计划,统筹协调工作室各项工作。
2.指导成员开展项目研究,组织成员定期开展学习研讨、观摩互动、外出培训、专题讲座等活动。
3.撰写研究报告和工作室总结。
4.组织考核工作室成员主要从工作态度、任务完成量、研究能力、理论提高、教学能力等方面考察是否达到培养目标。利用工作室的专项资金奖励表现优秀者。
(十七)工作室成员职责:
1.根据个人成长目标,结合工作室要求,制定在工作室培养期间的学习规划或个人发展规划。
2.接受主持人指导,完成主持人下达的各项学习和研究任务。
3.积极开展相关教学与研究工作,每学期进行研究课题的阶段成果总结,每学年开设一次以上的专题讲座或公开展示课。
4.积极参加工作室组织的各种学习研讨、观摩互动、外出培训、专题讲座等。
5.完成主持人布置的其他工作。
(十八)工作室的制度建设:
1.定期活动制度。每学期召开一次工作部署会和阶段性总结会,讨论学期工作目标、任务,总结学期工作成果和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策略。按照工作室总体规划,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以上的工作研讨、汇报会、或参加外出学习活动。
2.自主研修制度。工作室成员根据个人成长规划和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选择自学主题和自学内容,并在工作室集体活动中互动交流。
3.档案管理制度。工作室的各种文字资料、活动方案和活动情况记录以及个人规划、学习计划、学习心得、研究论文等均由专人负责,并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4.经费使用制度。所有工作室经费开支均需专款专用。
(十九)经费保障。乌审旗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为名师工作室提供专项经费支持。经费财务单列、专款专用。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添置书籍、办公设备;项目研究、课题研究经费;聘请专家的授课费与差旅费;工作室成员的观摩考察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五、名师工作室的考核
名师工作室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每周期(三年)结束后进行周期考核。考核主要通过查看原始材料、听取工作室的汇报、实地考察等方式围绕名师工作室的自身建设、培训和指导学员方面的成效、研究成果以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
(二十)团队考核:
1.三年工作周期内至少完成一项旗级以上课题研究。
2.三年工作周期内,团队中1/3青年成员要成为旗级骨干教师。
3.每学期举办一次面向全旗的公开讲座、报告会,推广优秀研究成果。
4.每学期至少组织和发起两次以上旗级的专题研讨活动。
(二十一)个人考核
1.三年工作周期内主持或参与1项旗级以上课题研究。
2.每学期完成一篇2000字左右与研修内容相关的研究论文。
3.每学年完成一份1000字左右的反思性总结或与研究内容有关的心得体会。
4.每学年递交2份用于专项研讨的教学设计或教学案例。
5.每学年组织和发起1次工作室内的专题研讨。
6.按要求参加工作室组织的各类活动,按时完成交派的工作任务。
六、《关于印发乌审旗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乌教发〔2014〕77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