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在新中国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现结合我旗普法工作实际,制定乌审旗开展《民法典》专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民法典普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弘扬民法典所蕴涵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面向群众,深入基层,通过学习宣传,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在全旗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
二、时间安排
《民法典》集中宣传活动于2020年7月17日举办,启动仪式后各单位继续加强民法典日常宣传活动。
三、重点宣传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广泛宣传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三)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学习宣传。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四)广泛宣传民法典。民法典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五)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四、具体安排
(一)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进机关
1.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把民法典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专题集中学习。把民法典列为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必修课,列入干部培训计划,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2.举办民法典学习报告会。举办党政领导干部民法典学习报告会,邀请专家学者对民法典进行权威、系统、全面解读,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3.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民事案件庭审。选取与国家机关工作相关、社会影响较大、具有一定典型意义的民事案件,采取现场参加庭审和网上观看视频两种形式,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
(二)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进学校
1.抓好青少年这个人生关键时期,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发挥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突出民法典在大中小学法治课中的内容占比,阐释好民法典的主要内容和精神。
2.将民法典的宣传教育融入主题班会、社团活动中,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通过演讲比赛、模拟法庭、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开展情景式教育,培养青少年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
3.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治宣传志愿者职能,加强民法典进校园的学习宣传。
(三)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进乡村、进社区
1.通过民法典知识问答、案例读本等宣传资料,在嘎查村、社区服务窗口、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公共法律服务室等公共场所摆放民法典文本和宣传资料,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
2.在嘎查村、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民法典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把民法典和法治元素融入嘎查村、社区文化广场、公园、长廊、橱窗、公益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
3.开展民法典知识宣传进乡村、进社区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加强对农民及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
(四)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进万家
1.要注重运用群众身边的案事例开展生动直观的民法典宣传教育,通过典型案例剖析、以案释法等方式,把热点案事件的依法处理变成对全民开展的普法公开课,推动民法典进入千家万户。
2.组织力量深入企业、市场等基层单位开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市场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树立诚信守法意识,提高依法经营能力,帮助他们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3.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全方位开展宣传,同时利用相关网站邀请社会公众参与《民法典知识百题竞赛》答题。
4.开展“学习民法典,礼赞新时代”活动,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医护人员、科研人员、教师、警察、学生、律师、文艺工作者、农民、社区居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个体从业人员等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
5.用好普法阵地。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银行、医院、景区、公园、车站、集贸市场等人群集中场所要利用电子显示屏、板报、墙报、橱窗、标语等宣传民法典相关知识。各类法治文化阵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突出民法典内容,基本实现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和平台都有民法典宣传内容,使民法典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到。
6.围绕“民法典护航美好生活”,在汽车站和火车站利用宣传栏和展板,宣传民法典相关知识。
(五)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各司法所、社区矫正管理大队、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要结合实际,组织向公众开放,向群众进行近距离、面对面的法律服务和民法典宣传教育,推出更多的司法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法院、检察院、学校和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部门特点,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
(六)集中开展民法典法治宣传活动。
1.2020年7月17日上午9点在乌审旗廉政广场举行民法典专题宣传启动仪式活动。
2.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设立法律咨询服务台(桌椅自备,位置设在主席台前两侧,8点30分以前布置,8点50分列队完毕)、悬挂条幅、展板等进行普法宣传、解答咨询。参加活动的单位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参加人员着制服或正装。(责任部门:参加活动单位,详见附件2)
3.开展法治乌兰牧骑文艺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基层群众需要,突出地方和行业特点,因地制宜地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各单位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要求,紧贴本单位的工作职能,把民法典专题宣传活动有机结合,深入基层社区、农村牧区、企业、学校和单位,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进千家万户。要继续通过法律咨询、赠送法律服务卡、法治宣传志愿者活动等,帮助广大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参与法治实践,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二)积极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结合地方特点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整合各类宣传资源,不断丰富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增强宣传效果。既要运用好座谈会、党委(组)中心组学习、法治讲座、模拟法庭、法律咨询、法治展览、法治宣传栏等传统宣传方式,又要探索新途径,拓展法治宣传公益广告、移动电视法治宣传、手机信息法治宣传、网络民法答题有奖竞赛活动等宣传手段和渠道,积极筹划组织法治文艺创作演出,把普法教育与群众性文化活动紧密结合起来。
(三)坚持正确导向,准确宣传解读民法典,把传统方式与现代化手段相结合,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运用鲜活生动的语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群众的认同感、获得感。要确保宣传实效,力戒形式主义,注重运用案例普法,注重新媒体普法,注重群众参与互动,讲准讲透讲活民法典精神。要充分运用媒体平台展示民法典学习宣传情况,及时总结推广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迅速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的热潮。
(四)切实加强组织指导。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和“中国之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出本部门的宣传活动方案,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抓好落实。要注重实际效果,切实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防止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要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活动,充分运用各种社会资源,形成宣传合力,营造浓厚氛围。
(五)各单位要及时报备总结,策划组织特色鲜明、群众参与度高的宣传活动。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请于2020年7月31日前将活动总结、图片、微视频、信息、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1)与民法典活动实施方案电子版一并报至旗普法办邮箱。
中共乌审旗委宣传部 乌审旗司法局
乌审旗普法工作专项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4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