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举措,切实做好全旗司法行政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准备工作,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疫情的流行,按照《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压实防控责任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国务院、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照旗委、政府各项部署及有关工作要求,坚持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与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抓紧推进预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准备工作,发挥司法行政系统职能,慎终如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组织机构
组 长:李 伟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德海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乌兰其其格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敬虎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嘎毕日 政治警务部副主任
白 云 办公室主任
吴 庭 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办秘书股股长
王 艳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人
王生霞 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
金 珠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股长
斯琴高娃 科技与信息化股股长
巴德玛格日乐 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股长
杜志鹏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负责人
奇乐格尔 社区矫正管理大队大队长
额尔敦花 嘎鲁图司法所所长
额尔德尼图 乌兰陶勒盖司法所所长
阿命布拉格 图克司法所所长
张晓军 乌审召司法所所长
德力格尔仓 苏力德司法所所长
白天宇 无定河司法所工作人员
苏 醒 河南司法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司法局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朱敬虎副局长兼任;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时抽调,具体负责疫情日常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织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和旗委、旗政府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部署;统筹协调解决司法行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组织制定《全旗司法行政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任务及要求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全旗司法行政干部职工要坚定政治站位,以强烈的责任感、紧迫感和政治担当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建立领导小组牵头抓总,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各股室队所及其负责人分级负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要认真履行职责,严肃工作纪律,严肃追责问责,对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的坚决严肃处理。
(二)落实联防联控机制。要进一步加强与疫情防控指挥中心其他部门的工作联系,做到信息畅通、步调一致、落实有力,充分形成疫情防控工作合力;加强与结对社区的工作联系,按照《乌审旗司法局创城入户分组》,安排部署干部职工参与指导社区疫情防控排查工作,提高防控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作为乌审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履好职,尽好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一是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管控。落实管控责任,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牵头负责,各司法所协助配合,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负责人、各司法所所长为第一责任人。落实“人防+技防”管控措施,要明确专人负责,监管责任落实到人,重点通过内蒙古司法行政智能一体化平台、微信实时定位等方式,
严格社区矫正人员签到、外出等情况监管审批,掌握其动态与身体状况,严禁社区矫正人员发布、散布不实和虚假消息,加强出省探亲社区矫正人员的专项排查,准确掌握其动态与身体状况。
二是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由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牵头负责,各股室、司法所配合,各股室股长、二级单位负责人、各司法所所长为第一责任人,重点通过“乌审旗司法”微信公众号、干部职工个人微信朋友圈等平台,宣传科学防护知识,将疫情防控政策法规规定和疫情防护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三是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加强干部职工外出报备工作,严格落实重点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往来人员管控,提高干部职工及其家属防控意识,做好疫情防护工作。
(四)其他有关工作要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主要领导靠前指挥、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分兵把守、履职尽责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及时堵塞可能出现的各种漏洞,全面做好疫情防范准备。二是压实四方责任。落实政府、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确保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落实到位。三是加强统筹协调。各股室要做好统筹安排,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实现工作无缝对接。
乌审旗司法局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