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及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完成全旗“八五”普法规划任务,切实发挥普法宣讲员在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乌审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为乌审旗“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经研究决定,成立乌审旗“八五”普法宣讲团,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讲团人员组成及任期
“八五”普法宣讲团成员主要由我旗公、检、法、司及部分旗直单位、行政执法单位、律师事务所中具有一定法律工作经历、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热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且具有较强口头表达能力和法律知识素养的人员组成。
(一)普法宣讲团成员任期为5年(2021——2025年)。
(二)任期内如因身体原因或工作变更,不便继续开展普法工作的,应当向旗司法局提出解聘申请,旗司法局将适时进行调整和补充。
二、工作任务
根据“八五”普法工作要求,结合我旗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际,为苏木镇、旗直机关、企业、学校和嘎查村(社区)等各地各部门举办法治讲座提供师资力量;积极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宪法、党内法律法规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内容,引导全旗广大农牧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青少年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动全旗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为加快推进“十四五”期间乌审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宣讲形式
(一)根据工作重点,每年确定部分主题组织宣讲团成员到各地、各部门进行“巡讲”。
(二)根据各地、各部门需求,结合宣讲团成员的专业特长,确定主题进行“点讲”。
(三)利用宣讲平台组织宣讲团成员进行“串讲”。
四、工作要求
(一)宣讲团成员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从旗司法局的统一安排,根据邀请单位的需求认真备课,提供高质量的法律宣讲服务。
(二)宣讲团成员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荣誉意识,认真履行职责,统筹安排好本职工作与普法活动的关系,保质保量完成旗司法局统筹安排的各项普法工作任务。
(三)宣讲团成员所在单位要关心支持宣讲团成员工作,并为宣讲团成员完成讲学任务创造条件、提供便利和经费保障。
(四)旗司法局要采取日常考核与评选优秀讲稿、优秀宣讲员等形式,加强对宣讲团成员的日常管理考核。
(五)宣讲团成员授课内容需要提前报旗司法局审核。
五、经费保障
旗司法局和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宣讲团成员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时统一由旗司法局安排前往活动地点,伙食和差旅费用由其所在单位承担报销。
六、联络方法
(一)各单位需聘请宣讲团成员授课时,可与旗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二)为方便开展工作,请全旗“八五”普法宣讲员全部加入“八五”普法宣讲团微信群,及时了解宣讲信息,做好宣讲准备。
联系人:苏醒、王媛
联系电话:7582675 15149668907
附件:乌审旗“八五”普法宣讲团成员名单
中共乌审旗委宣传部 乌审旗司法局
2022年8月30日
文件下载:关于成立全旗“八五”普法宣讲团事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