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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03036 分  类:工业、交通; 发布机构:乌审旗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2021年06月03日 名  称:乌审旗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旗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文  号:乌交发〔2021〕17号 时 效 性: 内容概述:   各股室、局直各二级单位:   2021年6月是全国第二十个“安全生产月”,根据《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乌审旗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旗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3   分享:   

各股室、局直各二级单位:

20216月是全国第二十个“安全生产月”,根据《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鄂交安办发202115号)文件要求和上级部门相关部署,为切实加强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交通运输各部门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安全科技和安全知识宣传普及,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2161日至30日在全行业同时开展。616日,各股室、各二级单位要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在全旗范围内营造良好的社会宣传效应。

四、活动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股室、各二级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集中观看和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和《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综述》,认真学习《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教育引导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扛起安全生产责任,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转化为落实统筹发展和安全责任的自觉行动,坚决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红线。各股室、各二级单位和交通运输企业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负责同志要进行一次宣讲。

(二)积极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氛围。各二级单位要在出租车、车站和公共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宣传条幅,张贴条幅标语和安全知识挂图等宣传形式向驾驶人员和广大乘客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社会氛围,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三)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要以适当的方式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对典型事故和身边案例进行剖析,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探索规律,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自主保卫能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不断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五、活动要求

(一)各股室、二级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和领导,成立相应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制定周密的活动计划,安排必要的活动经费。各二级单位要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年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

(二)各股室、二级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结合各自安全工作重点,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生产知识。要积极探寻安全宣传的规律和特点,不断丰富活动内涵,创新活动内容,开展安全知识竞赛、重点岗位培训、安全检查、编排宣传专栏、现场咨询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活动,调动广大交通职工参与的积极性。

(三)各股室、二级单位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积极宣传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宣传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的管理经验和安全月活动开展情况。

(四)各股室、二级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请各二级单位625日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旗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管和运输服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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