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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6034 分  类:财政、金融、审计;其它 发布机构:乌审旗审计局 发文日期:2023年10月10日 名  称:中共乌审旗审计局党组关于印发《乌审旗 审计局党组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 文  号:乌审党组发〔2023〕29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第一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关于内蒙古工作、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中共乌审旗审计局党组关于印发《乌审旗 审计局党组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0   分享:   

    

  第一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关于内蒙古工作、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理论学习作为增强党性修养、提高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基础,引导全局党员领导干部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提出的“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总要求,牢记“审计姓党”的根本属性,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特种部队”。结合审计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健全完善学习机制,确保党组第一时间学。完善党组会议制度、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等,将习近平总书记当期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创新理论和中央、自治区、市、旗要求部署作为会议第一议题。党组书记要对每次会议议题和会议方案进行审核,带头学习、传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党支部完善落实“三会一课”、党日活动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当期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创新理论和中央、自治区、市、旗要求部署作为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进行学习传达。确保广大党员干部紧跟学、系统学、结合实际学、突出成效学。 

  第三条  明确第一议题制度落实的“四项步骤”:一是由办公室开列学习清单。结合上级部署要求,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当期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创新理论和中央、自治区旗党委和审计署、厅、局党组要求部署内容清单,由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列为会议第一议题。二是落实会议议程。第一议题原则由党组书记传达学习,如遇特殊情况由主要负责同志委托其他同志传达学习。三是围绕议题交流。参加学习的党组班子、支委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要围绕第一议题内容选定主题,明确对象,围绕学习主题结合审计工作进行交流发言或研讨,提高学习贯彻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四是抓好贯彻落实。要结合实际把传达学习的内容和自己的所思所想所悟落实到具体审计工作中,确保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坚决防止为学而学、应付了事和简单学习、简单贯彻的现象,努力通过理论学习、提升党性修养、强化责任担当、增强审计本领、推动工作落实。 

  第四条  党组书记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要发挥“三带头”作用:一是带头审核把关。党组书记要对第一议题安排情况进行审核把关,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当期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创新理论和中央、自治区旗党委和上级审计机关要求部署列入“第一议题”、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二是带头学习贯彻。党组书记要率先垂范,带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当期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创新理论和中央、自治区旗党委要求部署,带头开展交流研讨,带头学深悟透,带头推动落实。三是带头组织落实。党组书记要带头组织党组的各项会议,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学习活动,带头深入审计一线指导审计人员在具体审计事项中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针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讲话精神。 

  第五条 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要做到“三坚持”,确保第一议题的质量和效果:一是坚持及时跟进学。全局党员干部要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及时梳理学习清单,确保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当期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创新理论和中央、自治区要求部署,在及时跟进学中结合审计项目找到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用新思想研究谋划审计工作,指导推动审计项目,转化为提升审计质效的能力本领,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推动干事创业的生动实践。二是坚持深入细致学。全局党员干部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确保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在学深悟透中找准创新审计的突破口、补齐工作的短板弱项。三是坚持形式多样学。开展好集中学的同时,要通过研讨交流、调研分析等方式,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 

  第七条  乌审旗审计局党组要充分总结挖掘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中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选树一批学习典型、学习标兵进行宣传报道,以点带面巩固深化第一议题制度,在全局上下形成第一议题制度建起来、用起来、实起来的浓厚氛围和良好格局,坚决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当期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创新理论和中央、自治区、市、旗要求部署在审计局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第八条  本办法由乌审旗审计局党组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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