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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3384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它 发布机构: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2022年10月24日 名  称: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农村牧区住房安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建发〔2022〕34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股、室、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现就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特建立...

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农村牧区住房安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4   分享:   

 各股、室、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现就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特建立住房安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巩固拓展农村住房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脱贫后扶上马送一程原则,为实现我旗脱贫攻坚工作体系平稳转型打下坚实基础。

(一)进一步巩固农村住房保障成效。主要对已脱贫户住房安全进行常态化监测,尤其是住房评定(鉴定)安全或经局部加固改造后评定(鉴定)安全的,现因房屋构件老化损坏形成新增危房问题深入排查,进一步巩固农村牧区住房保障成果。

(二)进一步拓展农村住房保障成果。主要对扶贫部门认定的边缘易致贫户,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牧区低保户、农村牧区特困人员、农村牧区低收入人群住房安全性开展评定(鉴定),并采取农村牧区危房改造等有力举措保障重点人群住房安全,进一步拓展农村牧区住房保障成果。同时,对灾害易发地区的动态监管,制定相关措施,进一步增强因自然灾害造成农村房屋受损的排查及处置能力。

(三)进一步做好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通过全面排查、重点整治等方式,在提高农村牧区住房保障质量基础上,强化新建房屋质量安全监管帮扶指导,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建房监管体系,培训一批技术过硬、责任心强的农村工匠队伍,对农村牧区新建房屋质量安全有力把控,切实做好与乡村振兴战略的衔接工作。

二、返贫动态监测机制

(一)健全巩固住房保障成效机制,确保守住农村牧区住房安全兜底线。

针对已脱贫户建立动态监测台账,对动态监管台账中住房保障发生变化的脱贫户住房安全进行核查,同时同步开展房屋安全评定(或鉴定)工作。经评定(鉴定)为危房,且家庭条件符合有关改造要求的,可列为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对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建新必拆旧”及“一户一宅”原则,新建房屋后必须拆除危房。

(二)健全拓展住房保障成果机制,确保农村牧区低收入人群住房安全得到保障。

1.针对扶贫部门认定的边缘易致贫户,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牧区低保户、农村牧区特困人员、农村牧区低收入人群,一是由旗扶贫部门、旗民政局向我局反馈确认的边缘易致贫户、农村牧区低保户、农村牧区特困人员、农村牧区低收入人群名单;二是我局根据名单开展房屋安全评定(鉴定)工作,少数难以评定的可以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经评定(鉴定)为危房,可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三是要严格落实“建新必拆旧”及“一户一宅”原则,新建房屋后必须拆除危房。

2.针对农村牧区房屋因暴雨、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等突发情况造成房屋受损情况,健全农村牧区房屋因灾受损监管机制。一是第一时间掌握雨情、汛情、险情,对发现安全隐患的地区进行研判;二是要加强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派出专业人员对地质灾害重点区域实施动态监测;三是对于排查发现房屋因灾受损情况,要在通过投亲靠友、公房安置等方式保障房屋受损农户住房安全的基础上,及时制定旗级保障机制,采取农村危房改造等措施保障受灾群众住房安全。

(三)健全乡村振兴衔接机制,全面推进巩固住房保障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

1.向社会公布旗级农村住房保障定点接访地点、接访电话、接访邮箱,让反映机制实体化,真正畅通群众反映渠道。

2.对全旗苏木镇所有房屋安全隐患开展排查。一是要对全旗农村牧区房屋开展排查;二是要根据全面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明确任务,并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全面消除农房安全隐患。

3.做好农牧户宣传工作,引导农牧户使用当地合格建材,降低建房成本。引导农牧户按流程做好建房审批手续办理,全力保护乡村风貌,为建设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美丽乡村打下坚实基础。

4.建立培训制度。培养一支技术过硬的工匠队伍,为下步工作中正确引导农牧户规范建房提供技术支撑;要建立农村牧区工匠后续培训制度,对于考核合格的建筑工匠,要持续加强培训力度。

三、帮扶机制

(一)强化组织保障。为持续抓好抓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确保农村牧区住房保障动态监管落到实处,成立领导小组制度,办公室设在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股。同时,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并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

(二)强化考核检查。为确保农村住房保障动态监管工作落实到位,我局将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赴各苏木镇开展检查工作,对农村住房保障监管工作进行实地检查。持续推进住房保障动态监测、农村牧区因灾受损房屋排查、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农村牧区建筑工匠培训考核等重点工作。

(三)强化资金保障。为确保脱贫攻坚农村住房保障动态监管机制落实落地,在既有预算经费中统筹资金用于本级农村牧区住房保障动态监测工作。

(四)强化制度保障。为切实做好新建农房质量监管工作,针对农村牧区住房保障工作,我局将简化农户的建房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在建房过程中我局指导苏木镇严格抓好质量安全监管及风貌管控工作。在推进工作过程中要做好档案收集工作,尤其是农村新建房屋质量监管方面,要制定建房农户“一户一档”,确保监管工作留痕迹可追溯。

四、巡查机制

我局负责统筹推进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作,合理安排工作计划,积极推进工程实施,统筹做好项目、资金、人力调配,充分发挥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作用,加强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给予妥善帮扶,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同时,我局进一步加强乡村建设管理与技术力量,确保农房建管落实到位。建立农村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充分依靠乡苏木镇和村“两委”,落实农户住房安全日常巡查、改造过程技术指导与监督等职责。加强对工匠的培训和管理,提升房屋建设管理水平,并为农户对改造后房屋的日常维护与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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